给员工穿小鞋逼迫离职,可以吗?

文摘   社会   2024-03-08 15:14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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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S LABOR LAW



大家好,我是律师陈奇新。感谢关注“五分钟劳动法”这档节目,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会定期更新,每次用五分钟的时间,向大家介绍劳动法的基本知识,提供有关劳动法的最新资讯。


为员工提供一个可以令其身心愉悦的工作环境,只是用人单位招聘留人中的加分项吗?如何用人单位无法为员工提供一个合适的工作环境,需要承担怎么样的后果呢?

对于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如何治理、接触这种环境的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护,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规定有明确的规定,处理起来也算是有法可依。但是现如今,一个工作环境是否适合员工工作,除了上述明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外,还需要考量很多其他因素。

环境中的“冷暴力”也应得到我们的注意。在最近,笔者看到这样的一个案例:戴某进入某公司工作已有2年7个月,起初的工作一切顺利。但在2023年12月1日,公司突然将其移出所有工作群聊,并且不给她安排工作,让她无法继续履行原有的工作职责,“老板说‘我不跟你解除劳动关系,就让你坐在那里’。”此外,戴某表示自己的工资比上个月少发2000元,公司还指使其他同事对她进行骚扰,故意找茬滋事,给她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在戴某发布的几段视频中,除了对面同事放置了钟馗图片被她阻止后吵架,还有该同事拍桌子表示“我拍桌子怎么了?”以及另一位同事质问“你有病啊”等画面……

抛开该员工是否存在其他的违纪或者不合适的行为,单纯从其身处的工作环境来看,该员工是否有权主张有关劳动权利呢?又能主张什么权利呢?

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我们认为,工作环境属于劳动条件之一,提供适当的工作环境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符合约定的劳动条件,例如上文新闻中所提及的,用人单位通过各种环境“冷暴力”来逼迫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有权在辞职后主张经济补偿。

但是,在举证上,或许劳动者面临着比较大的难题。原因在于,如果公司主张其他同事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而“自发”不愿意与其交流、沟通,相互之间的冲突也只是个人层面的,并非公司指使。此种情况下劳动者就有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了。

 

好了,本期的节目就到这里,欢迎大家转发评论,并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劳动法新说”,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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