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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价款系列之违约责任
Q:3.323 分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承包人能否依据总包合同约定要求分包人承担工期违约金?
A:不能。但承包人因此向发包人承担了工期违约金的,承包人可以将其承担的工期违约金作为损失向分包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465条第2款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裁判案例:(2021)最高法民终1287号
裁判观点:中铁股份公司并非《总承包合同》的签约人,该合同并非当然约束中铁股份公司……且华邦建投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向桂和公司支付了其主张的逾期交工违约金。由此,一审判决认定华邦建投公司主张该项违约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未予支持,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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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宁连建设工程律师团队
孙宁连律师|团队负责人
执业机构: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0210461755
主要任职:
上海市建纬(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
江苏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委员会主任
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江苏省建筑业改革发展咨询专家
东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校外导师
南京仲裁委员会“十佳仲裁员”、多地仲裁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争议评审专家
全国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咨询专家(建设工程类)
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编写组主要成员
常设中国建设工程法律论坛工作组成员、“菁成计划”导师、课题委员会委员
服务内容:
工程案件诉讼/仲裁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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