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寒心了!广州,一女子为了赡养父母一生未嫁,却因遗产分配被亲姐妹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文摘   2024-10-04 04:2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为了照顾父母而牺牲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到头来却因为遗产分配问题被亲姐妹告上法庭,这种事情听着就让人觉得太荒唐了!

广州的林翠玲就遇到了这样的家事:父母留下的房子要拆迁,她的姐妹和侄女要瓜分,法院最后是怎么判的?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顾

林宝华和周秀兰育有一子五女,大儿子林文亮早逝,留下年幼的女儿林小美。

二女儿林翠玲一直与父母同住,几十年来,照料二老起居,还帮忙抚养侄女林小美长大成人。

林宝华和周秀兰去世后,林翠玲为侄女林小美张罗婚事,自己也到了古稀之年。

这时老宅要拆迁,姐妹和侄女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林翠玲不干,四个姐妹和侄女林小美把林翠玲起诉到了法院。

原告认为,父母生前没立遗嘱,遗产应由女儿和孙女均分,被告林翠玲则表示,多年来原告从未主张权利,也没提出分割房产,显然是因为拆迁利益才来瓜分。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本案中,讼争房产登记在林宝华名下,应按法定继承处理,林文亮虽为长子,但早逝未尽赡养义务,还留下女儿林小美由父母抚养,所以其代位继承的女儿林小美应分最少。

而林翠玲终身未嫁,一直照料父母生活起居,还帮忙抚养林小美长大成人并操办婚事,属于“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多分遗产。

综上,法院判决原告四姐妹各得10%遗产份额,侄女林小美5%,被告林翠玲55%。

案件启示

子女对父母都有赡养义务,但现实中常因父母偏心或子女不孝等问题引发遗产纷争,为避免遗产成为“导火索”,老人立遗嘱处分遗产要慎重,尽量公平合理,并告知子女,减少日后争议。

子女行孝要及时,父母在世就多陪伴、尽心照料,不要等到人走了才惦记遗产,毕竟父母留下的,不止是钱财房产,更多的是养育恩情啊。

如果真因遗产发生纠纷,当事人要理性看待,互谅互让,按父母生前意愿或法律规定合理分配,该给付的赡养费要及时给付,不要等反目成仇再打官司。

期待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用爱心耐心营造和谐的家庭关系,在人生的最后一程,让所有老人都能感受到子女的关爱,安享幸福晚年。

这个案例看似是姐妹反目,实则折射出不少家庭的隐痛,现代社会加剧了代际矛盾,子女都忙于自己的小家,而老人的晚年生活常被忽视,我们每个人在孝敬父母、教育子女方面,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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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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