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发式发展的时候,必然伴随重磅反腐

文化   2024-07-09 22:49   北京  

后台经常有留言,问时不时查出来非常重磅、高层级的腐败案件,是不是说明国家出现问题了,由此担心国家的未来,而特别敏感、涉及到对外斗争部门出现腐败案件,更引起对内部腐坏、策反的担忧。

还有的会拿美国、欧洲等举例,说发达国家就没有这么多腐败案件,以此来论证或者担心中国的腐败问题。

理解这些担忧,但一定要明白人性,任何一个国家,至少在当前文明水平下,绝不可能没有贪腐的情况,如果一个国家没有跟体量相匹配的反腐案件,那一定出了大问题。
也不要觉得体制内、政府才有贪腐,事实上,民营企业的腐败问题可能比政府机构更加严重,原因很简单,监管体系不到位的地方,腐败一定更严重。跟针对政府官员的监管体系相比,民营企业几乎没有什么监督,而且会觉得反正是老板的钱,贪了就贪了,老板考虑社会影响,轻易也不会报警追究责任,于是往往有一个默认贪腐区间,不同级别、不同行业范围不太一样罢了。

不同国家也一样,明面上消灭腐败,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腐败制度化、合法化,只要符合程序正义,自然就不算腐败。比如美国就是典型,如果按照中国的反腐标准,美国所有的高官、国会议员都有贪腐嫌疑。

比如美国著名的“国会山股神”佩洛西,一般是由她的丈夫买卖股票,买卖极为精准,堪称美股风向标。比如刚刚买进微软股票,马上微软就获得来自美国国防部的220亿美元订单;刚行使看涨期权购买了谷歌母公司的股票,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就审议通过了《终止平台垄断法案》;刚购买了英伟达的股票,众议院就通过了《芯片与科学法案》,半导体企业获得高达527亿美元的补贴和税收减免。

在佩洛西夫妇面前,巴菲特简直就是炒股菜鸟。

其实美国是有禁止国会议员利用职务获得信息炒股的规定,早在2012年就颁布了《停止利用国会消息交易法》,但有规定不代表会执行。就像小镇曾经在《全世界被美国骗了半个多世纪,该醒了》提到的,美国明面上立法禁止美联储直接购买国债,但早就通过设置银行特殊账号进行规避,反而是像法国之类学习美国制度的,信以为真。

就拿《停止利用国会消息交易法》来说,规定国会议员不能利用职务获取的非公开信息炒股,必须定期向众议院提交本人及家属炒股记录。但是实操上,就拿佩洛西来说,只要她在提交丈夫炒股记录的时候,否认向她的丈夫透露过消息就行了,注意只要自己否认没有就可以了,没有审查,这果然是“诚信”社会。

还有中文互联网上老说外国政客多么清正廉洁,什么出行坐经济舱,家属不能享受待遇等等,纯粹是胡扯。还是拿佩洛西举例,她窜访台湾的时候,花公款带着自己的儿子保罗,甚至她儿子还借着老妈的名义趁机谈生意,但是佩洛西说保罗对她很重要,有儿子的陪伴让她很安心,这不是以公肥私,而是家庭的爱。

至于旋转门这些说了无数遍的,都懒得说了,应该没有人会否认吧?

还有美国军队,当然没有腐败,因为一切都是符合制度的,包括9万美元一袋的螺帽。因为美国军队采购有非常明确的程序,所有军用品的零部件更换必须严格遵守程序,只有通过了安全认证的供应商才能提供这些零部件,别管报价有多离谱,只要符合程序正义那就没问题。

所以哪怕是美国议员拿着螺帽质问空军部长的时候,也绝不敢问是否涉及腐败,他要是敢这么说,这议员也就别干了,属于污蔑。实际上这位议员仅仅是希望美国空军考虑下美国财政紧张问题,想办法节约下军费。

对于美国有没有腐败,或者腐败问题严不严重,这纯粹是屁股问题,执迷不悟的也说不清,就不多说了。

还是回到咱们自身。

注意,腐败至少在可见的未来,一定是无法根除的,这就像人体一定会产生毒素,新陈代谢就是要把毒素排出去,这是自然的基本规律。

而对一个国家而言,就必须有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

不管信与不信,中国都是全世界反腐最坚决的国家之一,甚至可以把“之一”去掉,反腐案件多,跟中国的体量和发展速度密切相关,一个国家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爆发式发展的时候,一定会伴随更多腐败。

真正的反腐绝不是作秀,而是要形成制度并且长期坚持、永不松懈,不要指望一劳永逸,除非人类灭绝,腐败一定存在。新中国成立以前的不多说了,从新中国成立以后,反腐就一直在加压,反腐败的网络越织越密。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1950年就开展了整风运动,在党组织、军队体系还有县以上建立了纪律检查机构,除了人民监察委员会,还在全国设立了10万名人民检察通讯员,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之后还有“三反”“新三反”,仅仅1951-1952年的“三反”就查处了122万名干部,25名省军级干部被法办,还有42人被执行死刑,近万人判处有期徒刑。

再然后是农村“四清”,城市“五反”等等,就不一一介绍了。

重点说说改革开放以后。1978年恢复了中纪委,1983年设立审计署,1986年设立监察部,1989年开始在地方检察院内设置反贪污贿赂机构,1995年全国检察院体系普遍设立反贪机构。与此同时开展“严打”,对于违法乱纪的高干子弟进行重点查处,1983年判处朱国华死刑震惊了全国。

在制度上,也不断完善,这个就不一一列举了,有很多重点行动一直在持续进行,比如对领导干部及身边人员的监管、整顿官办公司、禁止军队经商、开展跨国追逃等等。还是拿数据说话吧:

1997-2002年,处分84万余人,其中省部级以上98人、厅级以上2422人、县处级28996人;2002-2007年立案67万余起;2007-2012年,处分66万余人,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责任24584人,包括十几位省部级以上高官。

2012-2017年也就是十八大期间,仅立案审查的省军级以上、中管干部就有444人,厅局级8900人,县处级6.3万人;而十九大期间,仅仅因为反腐高压,就有8.1万人主动投案,几十万人主动交代问题。

不能因为查办的案件、人员多,就反而觉得心灰意冷,难道不应该庆幸这些蛀虫被抓出来了吗?

尤其是那些关键岗位上的人,如果不去反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抓不出来难道反而是好事吗?不管抓不抓,腐败问题一定存在,抓出来起码止损了,保持高压态势,才能让想贪的更有顾虑,胆小的也就不伸手了。

甚至可以说,腐败高发和经济高速增长一定是正相关的:当一个国家快速发展或者某些产业爆发式增长的时候,如果没有重磅的反腐案件,那就一定不正常,说明这个国家出现了严重问题。
就拿中国来说,历次经济或者产业爆发式增长,出现新的产业或者商业模式之后,一定会出现一轮针对性的反腐,会有某些高级别干部落马。

比如改革开放后的外贸大发展,还有后来的房地产、股市、基础设施建设等等,以及前几年的半导体反腐风暴,不单单经济和社会层面,大家很关注的军队也是一样的,军改和反腐紧密相连,反腐之后,军改落地,军队的战斗力反而更强。

怎么能因为查办了问题,反而觉得悲观呢?

恰恰相反,那些很难看到重磅反腐案件的国家或者地区,很可能已经烂透了,彻底丧失了自我清洁能力,这就相当于一个人丧失了新陈代谢功能,一个大活人从不出汗,难道正常吗?

比如美国、菲律宾、还有日韩乃至中国台湾地区,贪腐不严重吗?但为什么就是没有重磅反腐案件,当然是把腐败合法化啊,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是描着腐败行为定制的,就算出现了腐败创新一不小心撞到了法律的边界,那也可以先特赦,然后修改法律。

如果有不长眼的想曝光,那就连续八枪自杀,实在不行那就走程序,严格按照程序把官司打个十年二十年,甚至可以用AI编出来上千万页的文件,直到把所有的证人苦主拖死,自然就没事了。

小镇说这些并不是要“洗白”什么,承认人性、解决问题就是了,而且大家要注意一个变化,那就是反腐的节奏大大加快,而且明显开始提前准备。

这是因为总结过去几十年的经验,已经发现一个行业爆发式发展或者国家大力扶持某个领域的时候,一定会伴随着新腐败出现。
尤其是新领域,往往超越了当前的监管体系,监管部门发现新的漏洞或者腐败手法需要时间,这时候就会出现腐败更快一步的问题,之后随着查办相关案件越来越多,总结清楚了新领域、新腐败的特征和规律,掌握了更多线索,新出现的腐败就会得到明显压制。

道魔相争,没有尽头。
经过这么多轮的经验总结,形成了一些普遍的经验,技术手段和制度体系也更加完善了,自然就出现了抓腐节奏越来越快。

腐败是人性,如果看不到反腐案件,那才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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