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未免费,何谈恢复?

文化   2024-09-03 09:00   北京  
新闻学是一门非常新的专业,只有百年历史,但也总结了一些很有价值的基本原则,但很遗憾,专业学习与现实存在巨大反差,甚至存在实践应用跟理论反着来。
作为兼职自媒体,小镇很注意自学新闻学,也知道新传专业第一课就强调新闻报道的三大基本原则:客观性、准确性、公正性还有六大要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

只要坚持三原则六要素,这样的新闻报道就算是报道人水平存在问题,但起码不会出现原则性错误,最起码小镇写自媒体坚持最基本的“三原则六要素”,至于其他技术性方法,都不重要。

然而,很遗憾,还有多少职业媒体人继续坚持呢?

有读者留言,让小镇谈谈最近刷屏的“国道恢复收费”的报道。
小镇一看就太蹊跷了,因为国道从未取消收费,又何谈恢复?再联系最近热炒“砸锅卖铁”、财政紧张等等,小镇就怀疑这篇报道很可能会将舆论导向因为财政紧张所以各地开始滥收费,看了一下原始报道和一些解读、评论,果不其然。

原始报道小镇就不贴截图也不说明是哪里发的了。这篇报道一言难尽,没有错误,但是有些关键点没有说清楚,后续有一些媒体人跟随报道也基本是批判态度,看似理性讨论,但仍然说“国道免费成为习惯认知,恢复收费就不再仅仅是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的算术题,而是会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但就这一句话就有至少两个错误:1.国道从未免费,何谈习惯?2.是否收费首先是法律问题,而不是增加财政收入,更不是社会问题。
这些媒体人是否知道早年知乎有一个评论的基本原则“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原始的报道,有一个很蹊跷的地方,它在开头说的是“国道大桥和一级公路开始收费”,然后用了几段文字,慢慢替换成了“二级公路”,大量的篇幅写过去“各地政府逐步有序地取消了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但是注意,这两个能一样吗?

当然,一般读者绝不可能关注到这种微妙的差别,更何况原始报道还做了调查,说开头提到的某地新收费的国道不是孤例,还做了个表格说“近年来全国至少新增10座国道收费站”。

但是这个表格很有意思,一篇题为“国道,又要恢复收费了?的报道,从2021年到2024年近4时间,从全国竟然只找出来10个新增收费站,相比全国海量的道路,这显然是个例,能够从个例推论整体吗?这篇报道的立论站得住吗

最关键的,这篇报道缺少了很重要的两部分,一是分析列举的新增收费与二级政府性还贷公路的区别,二是分析新增收费是否合法合规。虽然报道中也提供了交通部公路局相关工作人员的回应,但注意交通部的回应是之前对另一家媒体的回复,这里面是有偏差的;虽然也列举了法律法规,但是并不全面,这不应该。

当然,如果报道人把上面两部分作为重点,那这篇报道也就不可能引起社会关注了,就没有流量了。

如果看一看报道中列举的10条新增收费站,就很容易发现,这10条全部是新增收费,甚至有的仍然在建,这又何谈“恢复”?

小镇作为山东人,对报道一开头提到的“济南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还是有一些了解的,在微博中就是把8月26日山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济南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作为报道的引子,这也是让小镇有些愤怒的原因,这报道是什么意思?是说山东人不讲规矩?
但是济南黄河大桥压根不是一座桥,这篇报道没有说清楚这个基本事实。在济南人口中常说的“黄河大桥”,指的是1982年建设、2017年开始免费的老黄河大桥,注意25年免费。这座桥是很多山东人到济南一定会去看看的地方,小镇就去过两次,这座老桥很窄,人车不分流,也不允许大货车通行,最重要的是中间没有隔离带,所以交通事故频发。

正因此,8月26日山东省政府批复的这座“济南黄河大桥”实际是新黄河大桥,与G104京岚线是一体工程,双向八车道的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允许通过大货车。之所以建设这座新大桥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原本老大桥下桥口是一个物流园,货车不能过桥导致交通拥堵,只能绕行,而新桥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就在今年7月,这座新桥刚刚完成主线主体完工。

济南修的跨黄河大桥多了,大多数都是免费的,目前也只有符合高速建设标准的大桥收费,这座新黄河大桥是按照高速技术标准建设,批复的收费期限也是法律允许的“25年”,怎么到了原报道嘴里就成了“长达25年”?就不能老老实实说“批复收费期限为25年”,非得加一个“长达”的价值评判?

不说清楚新旧黄河大桥的区别,在一名不太了解实情的读者眼中,当然会误解为老桥在2017年收费满25年取消收费之后,时隔7年又重新收费,这对吗?是事实吗?作为撰稿人,是否应该预见到这种误解,并且提前说清楚?
提到的湖北襄阳河谷大桥也是跟济南新黄河大桥类似的情况。还比如武汉三镇高度依赖跨江大桥,之前只有两座大桥不收过桥费但是却限号,因为收费引起过市民强烈抗议,所以2018年取消了过桥费,但是注意取消并不是违法违规,而是一种福利补贴,过去的老桥取消后也并没有恢复。

原始报道只提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3条和第18条,也说前文提到的济南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符合第18条规定,但为什么没有提到第10条呢?

第10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以下简称政府还贷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以下简称经营性公路),经依法批准后,方可收取车辆通行费。

原始报道中列举的10个新增收费站,3个是国道大桥,7个是一级公路,而且全部是近些年新建设的。根据《公路法》第2条、第6条、第59条,以及《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0条、第18条,原报道列举的所有新增收费全部合法合规。

原报道虽然在后面的专业人士访谈中,也强调了这些收费是合法的,但是没有直面解释“国道”与“二级公路”的区别,《公路法》第6条说得很清楚,国道属于公路路网中的地位,而二级属于技术等级,这两个不是一回事。

按地位:国道、省道、县道、乡道。

按技术等级: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

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虽然强调“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但紧接着下句话就是“适当发展收费公路”。

而按照《条例》规定,二级公路以上才能收费,收费与否是按照技术等级而非是否是国道,为什么原始报道中不明确说清楚地位和技术等级的区别?

关于“取消收费”,最直接的规定就是2009年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联合制订的《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看题目就说得很清楚的:二级、政府还贷

而且这个《方案》只要求东部、中部地区逐步取消,西部是否取消由省政府自行决定。

在当时中国有六类收费公路,分别是:

高速公路-还贷性、经营性

一级公路-还贷性、经营性

二级公路-还贷性、经营性

2009年的《方案》只取消了六类中的一类“二级公路-还贷性”,就连“二级公路-经营性”也没动,而且目前在西部五省区仍然有约四千公里的“还贷性二级公路”仍在收费。

而且为了弥补资金不足,2019年专门制定了取消收费后的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因为中国公路里程虽多,但是高水平二级以上公路占比太低,当前二级以上公路占比刚刚超过10%,最低技术水平的四级公路占比高达七成,如果强令取消所有一二级公路收费,只允许高速收费,那各地政府以后新建公路全部都是高速路,这现实吗?可能吗?方便吗?

而且根据发改委《国家公路网规划》,就连等级最高的国道,也不都是二级以上,而且很多老二级公路也需要进行改造。更别说地位更低的省道、县道、乡道。

所以国家政策调整一直是有序、缓慢进行,随着主干路网的完善,严控一级公路规模,随收费时间到期逐步减少一二级收费公路里程,这个总趋势没变,但是绝不代表禁止新增符合技术技术标准的公路、国道大桥收费。

还有的拿2009年同步推行的“燃油税改革”说事,也就是《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以燃油税取代了公路养护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注意并不包含公路收费。

还是上面提到的,中国二级以上公路占比才刚过10%,中国绝大多数公路里程是免费的。

所以说到这,基本的事实就清楚了。

总结下原报道之所以造成舆论混乱,让人误以为“国道恢复收费”,有几个关键点没有说清楚:

第一、 混淆了国道和二级以上公路,这是两个概念,国道从未取消收费,取消收费的是二级政府性还贷公路。

如果遵循文题相符的基本原则,报道题目应写为《一批新建一级公路和国道大桥开始收费》,而非强调“国道恢复收费”。
第二、 取消收费是大趋势,但从未禁止符合规定的新增收费。

第三、 降低整体物流成本确实是未来国策之一,但绝不是一刀切,适当收费这是道路建设的基本保障。

如果不把基本事实说清楚,就含含糊糊的东拼西凑,直接开始转移到财政紧张、民营收费,更把全国4年才10个新增收费,这种显然是个例的当成普遍的,合适吗?

至于应不应该收费、为什么收费,地方财政紧张是否影响了免费等等问题,应该在说清楚基本事实之后再进行讨论,否则毫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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