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入排
本临床药物为具有广谱抗纤维化作用的吡啶酮类化合物;皮肌炎相关间质性肺病患者可参加;经肺部高分辨CT(HRCT)诊断明确符合间质性肺病(ILD)可参加;用力肺活量(FVC)为预计值的40%~80%可参加;既往接受尼达尼布或吡非尼酮治疗不可参加;全国多中心。
研究中心
北京
四川成都、绵阳、广元、德阳
广东广州、清远
山西太原
湖南长沙
重庆
江西南昌
江苏苏州、无锡
贵州贵阳
浙江湖州、杭州
河北廊坊
云南昆明
安徽阜阳、宣城
河南洛阳
山东烟台、济南
辽宁沈阳
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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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名称
吡非尼酮胶囊治疗皮肌炎相关间质性肺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
试验药物
皮肌炎相关间质性肺病(ILD)是皮肌炎患者常见的并发症之一。皮肌炎(DM)是一种结缔组织病,属于免疫失衡的疾病,经常合并肺间质的连带性炎症反应。这种间质性肺病通常表现为肺部的炎症和纤维化,对肺功能产生严重影响。
吡非尼酮是一种多效性的吡啶化合物,具有抗炎、抗纤维化和抗氧化特性,能够显著地延缓用力呼气肺活量下降速率,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病死率。该药物被广泛运用于治疗一种罕见但病情严重的肺部疾病:特发性肺纤维化(IPF)。吡非尼酮在近年来被证明是一种有效的间质性肺炎疗法,可帮助患者减缓疾病进展、改善生活质量。
研究药物:吡非尼酮胶囊(III期)
登记号:CTR20171215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安慰剂)
适应症:皮肌炎相关间质性肺病
申办方:北京康蒂尼药业有限公司
延伸阅读
北京康蒂尼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器官纤维化疾病为核心,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创新药物开发企业。作为器官纤维化领域的先行者,公司的旗舰产品1.1类新药艾思瑞®(吡非尼酮胶囊)是全球唯二已获批且受指南推荐的特发性肺纤维化(IPF)治疗药物,也是国内首款用于治疗IPF的创新药物。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药企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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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周期
吡非尼酮胶囊的用法用量:100mg/粒,口服,3次/日,(第1周)1粒/次,(第2周)2粒/次,(第3周)3粒/次,(第4周)4粒/次,(第5周)5粒/次,(第6周)6粒/次,第7周-第52周(第43-364天),6粒/次;连续用药共计52周。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岁(含18岁及65岁),性别不限。
2、根据1975年 Bohan和Peter的炎性肌病分类标准确诊为皮肌炎(DM);或根据修订后Sontheimer标准确诊的临床无疾病皮肌炎(CADM)。
3、经肺部高分辨CT(HRCT)诊断明确符合间质性肺病(ILD)。
4、用力肺活量(FVC)为预计值的40%~80%(含40%不含80%)。
5、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使用Hb校正)为预计值的30%~80%(含30%及80%)。
6、已接受糖皮质激素(下简称“激素”)及/或至少一种免疫抑制剂治疗≥3个月,其中激素剂量(以泼尼松等效剂量计算)应该维持≤20mg/d至少1个月,免疫抑制剂应为环磷酰胺、吗替麦考酚酯、环孢素、他克莫司、硫唑嘌呤、甲氨蝶呤中的至少一种,且免疫抑制剂的种类及剂量应至少维持稳定≥3个月。上述激素及免疫抑制剂治疗方案允许在研究期间减量,但不允许加量。
7、患者自愿参加本试验,依从性良好,在研究前有能力理解和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凡不符合纳入标准任何一条者。
2、合并其它风湿性疾病:如系统性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干燥综合征、混合型结缔组织病、未分化结缔组织病;合并系统性血管炎,如ANCA相关血管炎者。
3、合并其它可能引起肌肉病变和肌无力症状的疾病,包括:神经性疾病(如肌营养不良、重症肌无力、肌萎缩性侧索硬化、吉兰-巴雷综合征)、肿瘤、药物(如他汀类药物等)、感染、遗传性肌病、内分泌肌病、电解质紊乱、横纹肌溶解。
4、临床病史、体征、血清学检查、HRCT及支气管肺泡灌洗结果提示除炎性肌病外还有其它可引起ILD的疾病,如其它CTD、系统性血管炎、感染、肿瘤、结节病或环境因素所致的过敏性肺炎。
5、合并脏器功能显著异常的患者:a)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3倍正常值范围上限(排除因为肌肉病变所致的转氨酶增高);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范围上限;肝硬化分级为Child Pugh C级者;b)肾脏:肌酐清除率<30 mL/min;c)肺:有气道阻塞疾病者(使用支气管扩张药之前的 FEV1/FVC < 0.7);肺部有其他临床意义严重异常者;d)心血管:(i)6周内出现重度高血压,且治疗后未得到控制(≥160/100 mmHg),(ii)6个月内出现心肌梗死,(iii)6个月内出现不稳定型心绞痛;(iv)肺动脉高压伴显著右心 衰竭表现者;(v)合并心肌受累者;e)胃肠道:伴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f)神经系统:伴有精神疾病患者;g)出凝血功能:12个月内有血栓事件病史(包括卒中和短暂性缺血发作)。
6、研究者判断,因为其他疾病(非炎性肌病,如恶性肿瘤)而使预期寿命<1年的患者。
7、对试验药物或者其成分过敏(如乳糖)。
8、日光性皮炎患者。
9、既往接受尼达尼布或吡非尼酮治疗。
10、3个月内参加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11、合并用药:激素>20mg/d,随机前剂量稳定<1个月的患者;使用其它免疫抑制剂(除环磷酰胺、吗替麦考酚酯、环孢素、他克莫司、硫唑嘌呤、甲氨蝶呤外)的患者;免疫抑制剂方案稳定<3个月者;研究期间激素及免疫抑制剂有可能增加的患者。
12、计划在治疗期间进行大手术的患者。
13、试验期间已怀孕、正在哺乳或者计划怀孕的女性。
14、给药前28天或给药后3个月期间,育龄期女性不愿意或不能够使用高度有效的避孕方法。
15、根据研究者观点,患者存在酗酒或者药物滥用的情况。
16、不能理解或遵从研究程序的患者。
17、研究者判断患者依从性差,难以完成试验者。
18、严重的下肢肌无力或关节病变,影响患者行走的稳定性及耐力而不能进行6分钟步行试验者。
19、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20、无法配合完成肺功能检查的患者。
21、精神疾病患者。
22、研究者判断不适参加试验者。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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