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入排
本临床药物为三复方降压药;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可参加;在进入导入期前,msDBP满足其中1条即可:①目前未接受治疗的患者,诊室平均坐位舒张压(msDBP)≥100mmHg;②首次给药前接受稳定降压药物治疗(至少4 周)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在进入导入期前诊室平均坐位血压满足下述标准:单药治疗msDBP≥95 mmHg,或两药联合治疗:msDBP≥90mmHg,或三药联合治疗:70mmHg≤msDBP<90mmHg;随机入组标准:msDBP≥90mmHg可参加;有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史或证据不可参加;试验期间需要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或者抗抑郁治疗的受试者不可参加;全国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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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启动情况以后期咨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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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以二复方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为对照评价三复方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氢氯噻嗪片治疗原发性高血压有效性和安全性的随机、双盲、平行对照III期临床试验。
高血压可分为两种主要类型:原发性高血压、继发性高血压。其中,原发性高血压约占所有高血压患者的80%~90%。原发性高血压由于其病因不明确,往往会涉及多个生理系统和机制的异常,治疗上需要采用多种药物联合的方式,才能达到更好的血压控制效果。
三复方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氢氯噻嗪片结合了奥美沙坦酯(ARB类降压药)、氨氯地平(钙通道阻滞剂)和氢氯噻嗪(利尿剂)三种成分,通过不同的作用机制共同降低血压。奥美沙坦酯能够阻断血管紧张素Ⅱ与AT1受体的结合,氨氯地平则通过抑制钙离子进入血管平滑肌细胞来降低血压,而氢氯噻嗪则通过利尿作用减少血容量。这种多机制联合的降压方式理论上能够产生更强的降压效果。
研究药物:三复方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氢氯噻嗪片(III期)
登记号:CTR20241045
试验类型:对照试验(VS 二复方奥美沙坦酯/氢氯噻嗪片)
适应症:原发性高血压
申办方:上海腾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玻思韬控释药业有限公司
延伸阅读
上海腾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腾瑞制药以生物药为主,涵盖化学原料药、口服固体制剂,是一家集药品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全产业链高新技术生物制药企业。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于药企官网
三复方奥美沙坦酯/氨氯地平/氢氯噻嗪片的规格:每片含奥美沙坦酯20mg,氨氯地平5mg与氢氯噻嗪12.5mg。用法用量:每日一次,每次一片。用药时程:每日一次,治疗期8周。
1、性别不限,年龄18~75周岁(含两端值)。
2、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此项研究,了解本研究并愿意遵循方案而且愿意完成所有试验程序。
3、在进入导入期前,msDBP满足其中1条即可:①目前未接受治疗的患者(包括首次给药前4周内未使用任何降压药或者新诊断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诊室平均坐位舒张压(msDBP)≥100mmHg;②首次给药前接受稳定降压药物治疗(至少4周)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在进入导入期前诊室平均坐位血压满足下述标准:单药治疗msDBP≥95mmHg,或两药联合治疗:msDBP≥90mmHg,或三药联合治疗:70mmHg≤msDBP<90mmHg。
4、随机入组标准:msDBP≥90mmHg[有糖尿病或者慢性肾脏疾病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和≤60mL/min) msDBP≥80mmHg]。
5、女性受试者筛选时、随机时血妊娠试验阴性,且未进行哺乳。
6、育龄期男性和女性受试者自愿在研究期间及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有继发性高血压的病史或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肾实质性高血压,肾血管性高血压(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主动脉缩窄,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库欣氏病,嗜铬细胞瘤,多囊性肾病,和药物性高血压等。
2、接受可耐受的足够剂量且合理的3种降压药物(包括1种噻嗪类利尿剂)至少治疗4周后仍不能控制血压达目标水平,经研究者诊断为难治性高血压的受试者;或至少需要4种药物才能使血压达标的受试者。
3、筛选或随机入组前msDBP≥110mmHg 或msSBP≥180mmHg。
4、导入期前两次诊室血压测量,受试者平均坐位收缩压(SeSBP)变化≥20mmHg或者平均坐位舒张压(SeDBP)变化≥10mmHg。
5、合并存在有可能促进低血压发生的情况,如营养不良、血容量不足等。
6、合并有以下心脑血管疾病:(a) 心脏疾病:筛选访视前6个月内有过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符合NYHA 标准的III或IV级)、不稳定型心绞痛或进行过冠脉旁路移植术、经皮冠脉介入治疗;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心脏瓣膜显著狭窄;有临床意义的严重心律失常(例如:室性心动过速、病态窦房结综合征、三度房室传导阻滞、心房颤动或扑动等);(b)脑血管疾病: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的脑梗死、脑出血、短暂性脑缺血发作;(c)血管性疾病:伴有间歇性跛行症状的动脉硬化性闭塞症。
7、未控制的1型或2型糖尿病(例如:糖化血红蛋白>8%)。
8、过去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但皮肤基底细胞癌或皮肤鳞状细胞癌、原位黑色素瘤和宫颈原位癌彻底治愈患者和/或癌症已治愈无疾病或至少5年连续无疾病的任何恶性肿瘤患者除外。
9、试验期间需要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β受体阻滞剂治疗或者抗抑郁治疗的受试者。
10、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正常值上限(ULN)或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
11、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肌酐清除率(基于Cockcroft-Gault 公式)为<30mL/min。
12、筛选时有高钾血症(血钾>5.5mmol/L)或低钾血症(血钾<3.5mmol/L);低钠血症(血钠<130mmol/L);高尿酸血症(男性≥420umol/L,女性≥360umol/L)。
13、患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胃肠道疾病或接受过相关外科手术。
14、有或怀疑酒精或药物滥用史的受试者。
15、对试验用药品任何成分过敏。
16、导入期的服药依从性>120%或<80%。
17、筛选前30天内患者参加过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
18、受试者合并任何其他状况,研究者认为这些状况会影响试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评价和/或对受试者构成重大安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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