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男子听说老房子要拆迁,于是去豪华酒店住了1年多,结果迟迟等不到拆迁款,随即告上法庭,要求酒店返还18万元,法院判了!

文摘   社会   2025-01-13 15:08   河北  

张大强原本住在广东一处老旧小区,听说要拆迁后,立马搬进了一家豪华酒店住,他本以为住不了多久,可谁知道一年多过去了,拆迁迟迟没有消息,竟要求酒店退还他花的18万,法院判了!

01  案情回顾

2022年3月的一天,张大强下班回家的路上听见邻居们都在讨论:“听说咱们小区要拆迁了,街道办的人前两天来看过,说是要进行旧城改造。”

这个消息让张大强很是兴奋,他打听到隔壁已经拆迁的小区,每户补偿金额都在几百万元以上。张大强盘算着:就算最低标准算,到手也有四五百万。

他想着既然马上就能拿到一大笔钱,不如先享受享受,于是当天就开始在小区附近物色起临时住所。他特意挑选了一家星级酒店,每晚500元。

办理入住手续时,前台小姐看他是长期住宿,特意提醒道:“先生,我们酒店对长期客人有优惠政策,按月付费的话每天只要450元,您要不要考虑一下?”

张大强满不在乎地摆摆手:“不用麻烦了,等拆迁款到手,这点钱算什么,你就给我按天算吧,反正住不了多久。”

就这样他搬进了酒店,享受着酒店提供的各项服务,早餐是自助餐,中午在酒店餐厅点菜,下午去健身房运动,晚上泡个温泉做个SPA。

可是日子一天天过去,拆迁的事情却迟迟没有进展。张大强打电话询问街道办,对方的回答总是模棱两可:“还在规划中”、“具体时间还没定”、“请耐心等待通知”。

这时候张大强在酒店的住宿费已经超过18万了,眼看着银行卡里的存款越来越少,拆迁补偿却没着落,他的心情也从最开始的惬意变成了焦虑。

“你们酒店也知道我是因为拆迁才来住的,现在拆迁没了着落,这钱能不能先退给我?”张大强找到酒店前台商量。

但酒店经理态度很坚决:“当初您入住时,我们也提醒过您可以选择优惠方案,是您自己不要的,而且这一年的服务您都已经享受过了,这钱我们没法退啊。”

张大强认为酒店明知他是因拆迁而选择入住,却未尽到提醒义务,应当承担部分责任,于是将酒店告上法庭,要求返还18万元住宿费。

02  法律分析

酒店与张大强之间成立的是一份住宿服务合同,酒店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符合标准的住宿及相关服务,张大强也实际享受了这些服务。

在合同双方均已适当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仅因消费者单方面的期待落空,并不构成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建立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之上的。

本案中,酒店不仅提供了约定的服务,还在订立合同时善意提醒张大强选择更优惠的付费方案,已经充分尽到了告知义务。

另外《民法典》关于服务合同的规定也明确指出,在服务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服务接受方无正当理由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张大强对拆迁补偿的期待属于其个人的主观判断,这种期待是否能够实现与酒店没有任何关联,不能作为要求退还已使用服务费用的依据。

法院最终驳回了张大强的诉讼请求。

03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服务都享受完了还想把钱要回去,想得也太美了。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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