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说 | “滴滴抢单”模式能否成为治疗仲裁员“慵懒”和“低效”的良方?

文摘   2024-12-22 22:21   美国  

 
导语


网络上有一名中国律师发布的网络帖子,讲述浙江嘉兴法院出台的诉讼办案“新招”,详情如下:


由于目前尚未看到当事法院的官方确认,所以,我们对该消息的真实性尚不能确定。但,就以上消息,我们想到了仲裁中存在的仲裁员“慵懒”和“低效”病问题,尽管该病是少部分病发,但也不能不引起重视。因为,我们知道扁鹊见蔡桓公的那句名言:“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由于蔡桓公没有重视扁鹊的警告,最终“桓侯体痛,使人索扁鹊,已逃秦矣。桓侯遂死。”


因此,我们突发奇想,如果“滴滴抢单”也引入机构仲裁领域,是否可行?我们将从“病症”、“病因”、“药方”三个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意见不妥之处,也恳请各位读者留言评论。谢谢大家!


01 病症


商事仲裁的高效性是有目共睹的,也是其区别于诉讼的优势所在,其高效性在于:一是实行一裁终局,无上诉审及再审等繁琐的程序;二是案件的审限有基本的要求,加之仲裁的服务当事人理念,引入快速程序。所以,众多商事主体愿意选择商事仲裁。


但,实践中,我们确实也碰到当事人的“牢骚”:“太慢了,一个案件延期又延期。”也会碰到秘书对有些仲裁员“拖拖拉拉,回复慢,程序推进不积极,裁决迟迟不动笔、写不出来的”慵懒病是颇有微词的


所谓慵懒,是一个态度问题,凡事不积极,思想有问题。从被当事人选定或被机构指定后,秘书不问,有些仲裁员就不动,收了案卷也不看。开庭时间更是搁置不顾及,还要秘书再次催,这就是懒。这里的懒可能是相对的懒,对仲裁案件的懒,可能是其他事情忙,归根到底是不放在心上。当然,也有绝对的懒人,就是做什么事都懒,这样的人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


所谓低效。就是效率不高,效率不高可能是能力问题。有仲裁员也想积极,不想偷懒,但往往效率不高。比如,接到案件,开庭时间也安排的挺快,但庭审程序不能好好的把控。庭审结束也想尽快结案,但迟迟不能完成裁决的撰写或者裁决的审阅复查。


以上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存在于首席/独任仲裁员中,也存在一些非首席/独任仲裁员中。


02 病因


关于出现上述慵懒和低效的病症,我们归纳原因大致有如下三个原因:


第一,经济动力不足。不可否认,有部分仲裁员认为仲裁员的收入太低了,比起他的其他工作(律师、法务、其他高管、教授外出讲课等等),似乎仲裁员的收入属于“杯水车薪”,北仲或境外仲裁机构除外。所以,不少的仲裁员可能会存在”价值不对等”的想法。从而不愿付出精力和时间去研究案情,去推动仲裁程序,去认真写裁决等等。


第二,其他业务繁忙,无暇顾及。这种现象在一些业务较忙的仲裁员中比较常见,有的仲裁员本身工作就很忙,有时候你会发现他忙的在仲裁庭上都可以随意接打电话应付工作。有时候,开庭不是很上心,坐在椅子上如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坐立不安。


第三,修养不够,能力不足。所谓修养不够,就是不能顾及大局,心中只有自己,不能顾及仲裁的高效性,我们说,习惯成自然,自由散漫习惯了,不适应高效高强度的仲裁工作。所谓能力不足就是不知道如何推进程序,不知道如何把高质量的裁决或者其他决定书等及时写出来,总想拖拖再说,总想丢给秘书。


03 药方


如何治疗本文所述的“慵懒”和“低效”?我们发现,网络上出现的“绍兴法院的做法”似乎有点作用。就是“滴滴抢单”模式。倒不是说原封不动的照抄照搬,而是“滴滴抢单”的背后逻辑值得学习借鉴。


首先,“滴滴抢单”可以调动仲裁员的积极性。为什么?因为存在竞争。存在竞争的情形下,就意味着勤劳者、用心者、优秀者才有机会。滴滴平台类似仲裁机构,机构把一个机会放置在一个“平台”,然后把拥有抢单机会的仲裁员放进平台抢单群中。而抢单后通过努力承办案件,可以得到更多的机会和经济利益。如果不愿承办案件的,可以不抢单。这样就会调动自主性和积极性。


在实践中,确实存在有些仲裁员本来对案件不熟悉或者没有多的时间认真办案,但偏偏机构也指定了他/她。他又碍于情面,不愿拒绝,硬着头皮接了,结果办不好或者没有时间办好。既辜负了机构的信任,也辜负了当事人,更是严重影响了仲裁公信力。而采取主动抢单模式,似乎可以解决这样的担忧,不愿承接案件的,可以不抢单。愿意承接案件的,具有动力的可以主动抢单。


当然,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如何筛选仲裁员的问题。如果一个新能源案件,可以把该专业或者具有相关经验的仲裁员放进一个“抢单包”中,缩小范围来抢单。类似滴滴平台通过驾龄、地区、车辆类型来派单一样的道理。


其次,使用“滴滴抢单”后的评价体系,为抢单成功的仲裁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影响他的抢单机会的多少。


例如,仲裁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如何?由仲裁庭其他合作成员、仲裁秘书、机构核阅人员、仲裁当事人和代理人等进行评价。由此,就会形成一个闭环,抢单成功意味着第一步,如何能够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检视和监督评价,才是根本。


通过滴滴抢单模式,仲裁员就会少一些“牢骚”,多一些自我驱动的动力;减少自己的慵懒和低效,因为懒人似乎不太容易抢单,即使偶尔抢单成功,如果不能高效办案,不会有接下来的抢单机会。典型的“一锤子买卖”就会逐步被市场淘汰。


同时,机构通过设立“高效激励机制”,让慵懒病的人早日康复勤快起来,如果久病不治,自然失去仲裁的平台。也能让高效的人尽快进入仲裁办案的队伍中。通过竞争,迸发仲裁活力,让一潭死水的仲裁员队伍流动起来。


综上,我们认为,在机构仲裁制度下,或许,“滴滴抢单”模式是解决仲裁员慵懒和低效的用药良方之一。不知有无机构同意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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