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资讯|近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受理一起6.89亿美元案件,被申请人是纳思达

文摘   2025-01-07 08:59   英国  

导语


近日,太盟投资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主张其目前持有合资公司32.02%股权,以及未获偿付股东贷款本金8213.54万美元(以下称“卖出权益”),被申请人是纳思达。


01 关于纳思达

纳思达起家于2000年。当年,汪东颖从格力下海,创办了珠海纳思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做打印机通用耗材。


十四年后,汪东颖通过让赛纳科技持有的珠海艾派克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艾派克”)96.67%股权置入上市公司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万力达”),并让赛纳科技认购万力达新增股份,完成了借壳上市这一资本运作。


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两度更改后,才有了“纳思达”。


02 案情


2024年12月23日,纳思达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出售控股子公司Ninestar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以下称“合资公司”)间接持有的Lexmark International II, LLC(以下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根据公告,标的公司通过多层公司间接持有利盟国际100%股份。


据了解,利盟国际前身是IBM的打印部门,于1992年在纽交所独立上市。2015年,排在世界打印机第五位,主攻商用高端激光打印机和企业软件。


太盟投资认为,纳思达未能按约完成“卖出权益”的收购,所以就此争议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提请仲裁,并主张纳思达按照底价收购“卖出权益”。根据太盟投资的预估,“卖出权益”的底价至少等于6.89亿美元(截至2024年12月19日)。


太盟投资请求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定纳思达向其支付不少于6.89亿美元现金,并按照仲裁庭认为适当的利率支付复利(复利从前项请求所裁定的金额确定之日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以及与本次仲裁相关的所有费用等。


2024年12月23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通知纳思达其已受理太盟投资的仲裁申请。纳思达表示,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因此对公司当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判断,但此案件不会影响出售利盟国际股权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23日,合资公司分别由纳思达、太盟投资及朔达投资分别持股63.59%、32.02%、4.39%。而合资公司直接持有出售利盟国际股权交易中卖方主体Ninestar Group Company Limited(以下称“卖方”) 的100%股权,卖方则直接持有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寒冬来临,面对资金压力,企业必须做出相应的决策。当年,各类“蛇吞象”的并购轮番上场,岂料,时世轮回,各种变化打得企业措手不及。商场如战场,对于仲裁来说,尽管频增大案,但对于企业来说,不想闹翻。


祝愿两家企业能顺利实现各自目标。


备注信息来源:新浪财经、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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