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之恶与受害者有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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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3 22:46
江苏
社会文化(105) • 文/苏城
黑暗不可怕,因为光明可以划破黑夜,黎明驱逐黑暗并带来光明;可怕的是习惯黑暗,并刻意湮灭黑暗中的燎原之火。——题记先说一下平庸之恶与受害者有罪论的区别,然后系列地科普一下平庸之恶。平庸之恶与受害者有罪论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它们关注的重点和批判的对象有所区别。平庸之恶主要关注的是个体在特定社会或政治体制下,由于缺乏独立思考和道德判断,盲目服从命令或规则,从而导致恶行的现象。这种恶通常不是源自个体内在的恶意,而是由于个体放弃了批判性思考和个人责任。其核心在于指出即使是普通人,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下也可能参与或实施恶行。所以,平庸之恶拥有这样的一系列特征:强调的是行为人的被动性和体制的操控性,行为人在某种程度上是体制或权威的盲目执行者,以及关注于集体行为对个体道德判断的影响。受害者有罪论则是一种错误的社会心理现象,指的是在某个事件发生后,有人将责任归咎于受害者,而非真正的加害者——比如一些卫道士会把罪过强压到被欺负女性的着装和行为上。这种观点认为受害者因为某些行为或特征“自作自受”,从而为加害者辩护或减轻加害者的责任。受害者有罪论强调的是对受害者的指责和偏见,它忽视加害者的责任,甚至为加害者辩解。也就是说,受害者有罪论是一种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常常加剧受害者的痛苦。其一,关注的对象不同:平庸之恶关注的是行为人的行为和心态,而受害者有罪论关注的是对受害者的错误指责。类似于胡适与鲁迅看世界的角度差异。其二,批判的侧重点不同:平庸之恶批判的是个体的盲目服从和社会体制对个体道德判断的影响,受害者有罪论批判的是社会对受害者的不公正态度和偏见。疫情期间无底线服从者对为了生计打破桎梏的人职责有着类同。其三,造成的影响不同:平庸之恶可能导致社会恶行的发生和持续,受害者有罪论则可能导致对受害者的不公正待遇和权益的忽视。前者是顶层设计之恶,后者则是底层互坑的表现。平庸之恶与受害者有罪论虽然都是对不公正现象的批判,但它们分别指向不同的社会问题,并有着不同的社会影响。在胡适与鲁迅的思想差异中,我们不好说孰高孰低或孰好孰坏,他们都是致力于解决中国传统问题的思想家,都是文明之光,因为他们一直都在努力用微弱的人性之光照亮我们每个人。那么接下来是何为平庸之恶了……平庸之恶(The Banality of Evil)是汉娜·阿伦特提出的一个哲学术语,源自她在1963年出版的书籍《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关于艾希曼审判的报告》。这一概念是在她对纳粹德国高级军官阿道夫·艾希曼的审判进行观察和分析后提出的。平庸之恶指的是在特定的意识形态或极权统治下,个体由于缺乏独立思考和道德判断,放弃个人责任,对上级命令进行无条件的服从而导致的犯罪行为。这种恶并不是源自个体内在的邪恶动机或残暴意图,而是由于他们丧失了思考能力,不假思索地执行了罪恶的命令。在这种情况下,作恶的人往往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邪恶的,他们可能觉得自己只是在履行职责或是执行命令。在艾希曼的案例中,阿伦特描述了他作为一个普通人在没有明显邪恶动机的情况下,如何成为纳粹大屠杀的主要执行者。艾希曼在审判过程中表现出的冷静、体面,甚至引用康德的名言,但他拒绝承认自己的错误,认为自己只是在执行命令。阿伦特通过这一现象提出了平庸之恶的概念,指出恶行的实施者并不一定是恶魔,而可能是由于放弃思考和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普通人。这个概念强调了在极权或集权体制下,普通个体如何参与到大规模犯罪中,并且如何在罪恶的链条中不自觉地发挥作用。平庸之恶提醒人们,即便是在平凡的日常生活中,也要保持独立的思考和对道德的敏感,以防止恶行的发生。它对于我们理解集体犯罪和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的类似事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平庸之恶的典型特征主要包括:1. 无思考的服从:个体不进行独立的思考,只是盲目地服从命令或者跟随大众。2. 道德判断的缺失:个体放弃了自己的道德判断能力,对命令的道德含义缺乏审视。3. 个人责任的逃避:个体不认为自己应该对行为后果负责,将责任推脱给体制或上级。4. 人性的异化:个体在体制中丧失了人性中的善良部分,变得冷漠和无情。从这些特征可以看出,平庸之恶造成的危害是深远且长久的,甚至是广泛的,它可能会对某个历史时期的整个世界造成伤害。且看危害系列:1. 人道灾难:如二战纳粹德国和日本时期的大规模屠杀,以及后来苏系社会的普遍大规模饥荒,由于大量普通人的无思考服从,导致了巨大的人道灾难。2. 社会道德滑坡:当大多数人都放弃道德责任和思考时,社会整体的道德水平会下降,红卫兵最为典型。3. 体制恶行的合法化:平庸之恶使得恶行在体制内部被合理化,体制的罪恶被掩盖。4. 社会进步的阻碍:平庸之恶阻碍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因为不鼓励独立思考和创造力。对于个体来说,长期的无思考服从会导致个体丧失自我意识和道德感,变成体制的工具。人本该是社会发展的目的,文明的特征是以人为本,但当人异化为工具的时候,其命运也将如同工具般会被改造、修理、抛弃甚至毁灭。从“地心说”被推翻的那一天起甚至更早以前,人类就应该明白了——怀疑命令才应该是每一个人的天职。平庸之恶的可怕之处在于,它往往难以被察觉,不像那些显而易见的恶行那样容易受到社会的警惕和抵抗。因此,对于平庸之恶的防范和抵制,需要社会成员的持续警觉和道德教育,以及对个体权利和责任的尊重和弘扬。平庸之恶的释义强调了思考的重要性和个人道德判断的价值。汉娜·阿伦特认为,平庸之恶的根源在于个体放弃思考,盲目服从权威或体制。因此,从理论上讲,通过恢复个体的独立思考和道德判断,可以终结平庸之恶。那么,路径不是唯一的,但都透出文明的光芒:首先,教育的力量:教育可以培养个体的独立思考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鼓励人们对权威和规则提出质疑,从而在面对不道德或非法命令时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其次,社会觉醒:当社会成员意识到平庸之恶的危害时,他们可能会站出来采取行动,反对那些导致不公正和犯罪的体制或行为,终结邪恶的力量走向文明。再次,法律和制度: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民主制度,保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同时对那些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进行惩处,也是防止平庸之恶的重要手段。还有,道德勇气的力量:个体在认识到不正义行为时,需要有勇气站出来反对,哪怕这意味着个人会面临风险和牺牲。道德的反面,不是不道德,而是漠视道德。每个人都可能经历“黑暗时代”,但这绝不是你作恶的理由和托辞。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认为自己有责任,但破坏力实实在在就在那里。从晚清西学东渐之始,大量的知识分子和文化人致力于改变旧体制的束缚,终结平庸之恶,即便是中山先生的民主主义革命轰轰烈烈,最终也是发出“革命尚未成功,同志尚需努力”的慨叹!因为,挑战不仅一直存在,而且也是持续造成平庸之恶的动因。这些,主要包括:社会文化因素,不同的文化和社会背景可能会影响人们对权威的服从程度和独立思考的倾向;体制的抵抗力,那些鼓励平庸之恶的体制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利益,包括镇压异议和限制信息的流动;人性的复杂性,人们可能因为多种原因放弃独立思考,包括恐惧、贪婪、无知或对体制的信任。罪恶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们已经对罪恶习以为常。罪恶常常会形成一张巨大的网,上面的节点足够多,以至于每个参与其中的人都可能认识不到自己在作恶。这固然是体制性的问题,但更是文化的黑暗,道德的堕落,信仰的缺位。所以,虽然独立思考和道德判断是终结平庸之恶的关键,但这个过程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它不仅仅依赖于个体的思考,还需要社会环境、制度支持和集体行动的共同作用。最终,终结平庸之恶是一个长期、复杂且多维度的过程——甚至是永恒的课题。汉娜·阿伦特在《黑暗时代的人们》的序言中写到:“即使是在黑暗的时代中,我们也有权去期待一种启明,这种启明或许并不来自理论和概念,而更多地来自一种不确定的、闪烁而又经常很微弱的光亮。这光亮源于某些男人和女人,源于他们的生命和作品,它们在几乎所有情况下都点燃着,并把光散射到他们在尘世所拥有的生命所及的全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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