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认知(87) • 文/苏城
近日,河南南阳有大V在网上爆料中华儿慈会河南负责人、9958志愿者雷某哄骗患病孩子妈妈陪睡才给捐款。有网友称:“雷某让患病孩子妈妈陪他睡一次,给一点捐款,再睡一次,再给点捐款,直到把患病孩子拖死,把捐款吞了。”
中华儿慈会工作人员对媒体回应道:“不清楚此事,要向领导反馈。”河南省民政厅慈善处回应:“正在了解情况和核实。”近期多家媒体跟进,但机构遮遮掩掩没有应有的态度和决心查处。
从雷某的话来看,这些善款本来不是针对给某个人的,是一个可以“酌情给”的善款,裁量给谁、给多少、怎么给的解决办法上纯凭个人喜好和欲望满足的程度。雷某的操作等于是公器私用,滥用职权来满足自己的三秒钟,把特权作恶的嘴脸展现得淋漓尽致。
恐怖的是,雷某此前还被主流媒体报道过是优秀典型,是官方认证的“好人”。被xinhuashe客户端官方账号描述为:“文质彬彬的他坚守公益12年,走出了一条不寻常的志愿者之路。”
以慈善之名要挟患儿母亲陪睡,患儿在一边奄奄一息,母亲却要忍受禽兽的凌辱。在道德和道义上上,这完全突破了人类的下限;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雷某的行为存在胁迫情节,已经涉嫌犯罪。
这个案件让人触目惊心的事情,白瞎了这个组织还用了“中华”两个字。说实话,给拿提成的慈善机构捐款本就是一种愚昧的善良,不仅很难真正帮到任何需要帮助人,还帮助养了一帮蛀虫——用宗教的话说就是不增功德,反添罪孽。
对于慈善事业来说,这个事件是对慈善机构信任的严重破坏,也是对人类基本道德和价值观的严重违背。涉事人员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为受害者讨回公道,并向社会公众道歉,恢复慈善机构的声誉和信任。
书记睡干部、校长睡老师、老师睡学生、慈善团体睡家长、医院主任睡护士(两个还打架)……整个社会为何如此魔幻?莫言作品里的很多案例,实际上在现实中都能找到原型。
抓住手里芝麻点大的权力最大限度地为难身边人,权力作恶令人作呕。同时,权力的滥用会导致不公和不义,伤害弱势群体和弱势个体,让他们失去应有权利和尊严,而且会破坏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伦理,让社会失去信任和凝聚力。
对于慈善行为人来说,当下捐款做慈善,很多企业家和名人趋之若鹜,其中有金融逻辑;但这也无形中养活了一批蛀虫机构和个人,这样的事情必然对行业造成根本性的打击——再重复一句:作为捐款人,有钱有什么用?捐再多的钱就意味着给这个人提供更多胁迫受害者的武器而已。
记得在上学的时候,不管小学、初中、高中还是大学,同学遇到极度困境的时候,班级或学校组织的捐款,都是一文不少地由学校代表送到学生家里。绝大部分同学虽然并不富裕,但都很信任地把从牙缝里寄出来的钱交出去。但自郭美美之流被曝光后,笔者再不捐款给机构了。
实际上在机构中也有一股清流,比如韩红基金会,近日韩红基金会公开捐款账目,所有捐款全额用于救灾,一分管理费用没扣,这在慈善领域实在罕见。某滴筹、红某会、某慈会是不是该汗颜?
在任何情况下,我们都应该秉持公正、正义和善良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让社会更加和谐、公正和美好。杜绝此类事件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法律、监管、教育和文化等层面的措施。
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慈善机构的运作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善款的使用透明、公正。对于滥用职权、欺诈、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界定和处罚。
2. 强化监管机制:政府和相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慈善机构的审核和监督,确保其合法合规运作。定期对慈善机构进行审计,公开审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 提高透明度:慈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让捐赠者和公众能够清晰地了解资金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4. 增强职业道德教育:对从事慈善工作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其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他们遵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5. 提升公众意识:通过教育和宣传,提高公众对慈善机构运作的认识,让公众了解如何正确选择和捐赠,以及如何监督慈善资金的使用。
6. 鼓励透明捐赠:鼓励和支持慈善机构采取透明捐赠模式,让捐赠者能够直接参与到慈善项目的监督中,增加慈善行为的透明度和信任度。
7. 建立举报和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举报和反馈机制,让公众能够及时揭露和举报不正之风,保护受助者的权益。
最后,借用网友“团团爸”的一句话结尾:你捐给机构的每一块钱,都是递给恶魔的一把镰刀,恶魔用这把镰刀无情收割着每一个苦难中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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