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被刑事立案、判刑的人数越来越多?

文摘   2024-07-31 11:40   广东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我国每年被刑事立案、被判刑的人数是整体逐年攀升,2008年首次被判刑人数超过100万人,2010年后就稳定在每年100万人以上被法院判决有罪。近几年更是突破了150万大关。
根据官方统计数据,我国每年刑事立案、判刑的人数是整体逐年攀升,2010年后每年被法院判刑人数稳定在100万人以上,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件226.6万人,法院判决有罪166万人,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侦查机关、监察机关刑事立案后最终未移送审查起诉的,估计也有几十万人。
之所以每年入刑人数越来越多,我觉得有以下四个原因:
1.刑法修改调整,入罪增加多,出罪少。1997刑法生效后,共出台了12个刑法修正案,以及各种司法解释,主要是增加罪名,取消罪名或入罪情形的相对较少。根据最高检公布的办案数据,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前5大罪名中,危险驾驶(22%)和帮信罪(8%)占到30%,这两个罪名分别是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和修正案九(2015年)新增罪名。另外有些罪名是刑法中一直有,但根据司法解释入罪情形变得更多,典型的如非法经营罪。
2.部分罪名的入罪标准跟不上经济发展变化,未及时调整,比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金额5万刑事立案,25万3年以上,但这个标准是2004年的司法解释制定的,20年过去,不考虑通胀因素,gdp和群众收入账面数据都增长了七八倍,但入罪标准仍是20年前的,那可不就更容易入罪了。
3.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让有心从事黑灰产的人有更大的空间擦边赚钱,很多犯罪不再局限于本地,但同时也让更多案件容易破获,前5大罪名中的开设赌场、帮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很多行为都是借助于互联网完成的。
4.还有一个,比如好多地方主动找线索查办网络直播平台涉赌案,以及涉及翻墙、游戏外挂等计算机软件方面犯罪,为什么主动去查?查那么多?查那么深?比如早年间查直播涉赌平台,主要查平台的管理人员和一些参与套现的大的公会负责人,但慢慢的,有些地方对平台一般员工,小公会负责人、厅主,甚至有些地方连一些没参与套现的小主播都查,要按照这个标准,一个案子那涉及人数少则几百数千,多则过万,打击扩大化严重。为什么会这样,这个有点敏感,懂的人都懂,我就不展开说了,留给大家思考。

本文作者系邓凯律师(专做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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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刑辩研究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广东省司法厅于1985年5月4日在广州设立的国有律师事务所广东南方律师事务所,是广东省成立最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0年11月28日改制为合伙制,南方所在刑事辩护方面享誉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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