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与海洛因折算比

文摘   2024-02-02 12:00   广东  
笔者很早之前就听说有文件规定依托咪酯与海洛因折算比为1比0.4,但至今在网上公开渠道都无法找到原文。最近,我才在线下渠道看到了该说法出处的文件。
根据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国家禁毒办发布的《依托咪酯依赖性折算表,1克依托米脂折算为0.4海洛因,文件里还表示该折算表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4部门同意后下发的。
那么,若按照改折算表,贩卖依托咪酯25克,就要判7年以上刑罚,贩卖125克就要判15年有期徒刑,数量更大就可能无期徒刑和死刑。
为了自己吸食购买依托咪酯,持有数量达到25克就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持有125克以上依法处7-15年有期徒刑。
不过很奇怪的一点,这个文件在网上公开渠道根本查不到,两高也未以他们的渠道下发过该文件。那这个文件到底算不算正式对外公布了?是否对列管后发生的案件都要按照这个标准重罚?以及该折算比是否考虑纯度是以净值计算?(非法药物折算表明确是以净值计算)。笔者认为以上几点疑问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附:《依托咪酯依赖性折算表》



南方刑辩研究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广东省司法厅于1985年5月4日在广州设立的国有律师事务所广东南方律师事务所,是广东省成立最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0年11月28日改制为合伙制,南方所在刑事辩护方面享誉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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