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故意犯罪前科又犯罪的,能否被取保候审和缓刑?

文摘   社会   2023-04-17 09:17   广东  

一、先说取保,根据法律规定,除了批捕环节,其他环节法律并不限制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根据刑诉法规定,对于有故意犯罪前科的(不仅仅是指5年内再犯罪),罪行稍微严重可能处6个月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都是应当逮捕的,不能取保候审。不过,对于一些罪行较轻的,可能判6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的,还是可以不批捕而予以取保候审的,实践中笔者也见过或听过多个这样的案例。

不过,法律只是规定检察院在批捕环节应当逮捕,但在逮捕之后,还是有可能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后续环节申请取保候审的。笔者2022年代理的一个案件,就因有故意犯罪前科(不是累犯)被批捕,但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检察机关又同意给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二、再说缓刑,除累犯外,还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但实践中适用缓刑比例很低。

1.法律规定层面,有故意犯罪前科但不是累犯的,并不禁止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从法律规定来看,对于犯罪情节较轻,可判处3年以下刑罚的,且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首要份子的,可以适用缓刑。对于有故意犯罪前科,但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已超过5年,或后罪是危险驾驶罪或其他只需要判处拘役的,法院判决时都不会认定是累犯,根据法律规定,是存在判处缓刑的可能。

2.司法实践层面,有判处缓刑的判例,但比例明显较低。

笔者过往代理案件中,曾在某平台以关键词检索广州市判决赌博罪的案件,经检索1982个判决中,其中有635个判例有适用缓刑,但再以“前科”为限定词检索,经逐一查看,其中只有5篇认定具有故意犯罪前科,并对新犯的赌博罪再判处缓刑的。可见实践中对有故意犯罪前科再犯罪的,适用缓刑的比例是相当低。

本文作者系邓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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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刑辩研究
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前身为广东省司法厅于1985年5月4日在广州设立的国有律师事务所广东南方律师事务所,是广东省成立最早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0年11月28日改制为合伙制,南方所在刑事辩护方面享誉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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