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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这里是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法庭,请问是王某的父亲王某某吗?”
“不是。”随着“滴”的一声,电话被挂断了。
承办人核对卷宗材料,确认就是王某某的电话,再次拨打“我知道您就是王某某,张某到法庭起诉你儿子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联系不上你儿子,我们主要是想请你转告你儿子。若他不来参加诉讼,我们将按程序缺席审理,这样的话,就不能充分保障你儿子的诉讼权利了”。
听完承办人的话,王某某极不配合:“为什么我儿子不给他轮胎款?你们要问张某嘛,你们不调查就瞎通知,恁个多年了,他才想起来要,以前他干嘛去了……”
近日,张某向倘塘法庭起诉王某,要求王某向其支付购买轮胎的货款2800元,并提交了一份有王某署名,落款时间为2009年的欠条。案件受理后,承办人在阅卷时发现双方矛盾尖锐,而且本案可能涉及诉讼时效问题。为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利益,承办人辗转得到了王某的父亲王某某的联系方式。但王某某接到电话后,对张某的起诉一事表示非常不理解,不愿配合法院进行送达。
承办人耐心解释了为什么会拨打他的电话并向王某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缺席审理的法律后果。最终,王某某同意向王某转告诉讼一事和调解时间。调解当天,王某某手持王某的授权委托书到法庭参加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当场支付张某1600元。
“我找人问过了,如果我们不来处理,法院缺席审理对我们非常不利,很感谢你们。对不起,那天我不应该说那些气话。现在我知道了,法院通知我们是为了保障我们的权利,我们农村人不懂法,请你们谅解……”办完手续后,王某某向承办人诚恳地说道。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当遵循的原则,而法律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基石。当接到法院的通知时,大家也许会感到困惑、焦虑甚至抵触,但请正确看待,法院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恶意不配合的当事人,法律自有它的强制力,希望大家能理解、支持并配合法院的工作,共同维护法治的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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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夏晓鹂
编辑:赵 淼
责编:孙云龙
审核:冯志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