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事实】回家的“最后一米”被堵,法院“家门口”审案就地解决

政务   2024-10-30 19:3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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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威市人民法院倘塘法庭充分发挥巡回审判职能作用,运用古代“六尺巷”故事所蕴含的思想与智慧,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通行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

原告邹某甲和被告邹某乙系同村居民。邹某甲家房屋前面有一条从东至西贯通的公用道路供附近村民通行。2019年,村委会对该道路进行了硬化。2022年3月,邹某乙家建房,运输砖块等材料时需途径该道路,邹某甲一家担心把路压坏便进行阻止。双方协商未果,邹某乙一家便将拉来的砖块堆在该路的东面入口处,并从邹某甲家房屋后面新修了一条路通行。道路东面入口被堵,邹某甲唯一通道通行受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远亲不如近邻。邹某甲、邹某乙双方虽是近邻但积怨已久,如无法及时妥善化解,很有可能因小矛盾引发大纠纷。相反,若该纠纷有效解决,既有利于双方家庭间和睦共处,也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到双方所在的“村子里”开庭审理此案,力争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纠纷产生的根源及难以调处的症结,又和双方一起勘察了现场。承办法官发现本案仍有调解的可能,随即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根据与相邻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该村村规民约及双方争议焦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既阐明法理,又讲述情理,力争以法、理、情相融合的方式,积极引导双方以和为贵,理性解决争执。但因积怨已久,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面对此种状况,承办法官并未气馁,而是根据调解情况,及时转变调解思路。最终,经过长时间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邹某乙将堆放在道路上东面入口处的石头及砖块搬走,恢复通道通行。至此,本案得以顺利化解。

邻里纠纷多是小事,“小事”却不能“小视”,小矛盾如不能及时妥善化解,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宣威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理念,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闹心事,确保在社会治理工作中永不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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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王   冶

编辑:赵   淼

责编:孙云龙

审核:冯志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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