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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素养和参审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实质参审作用,宣威市人民法院于10月29日下午,组织159名人民陪审员观摩刑事案件庭审。
本次示范庭审为一起合同诈骗罪案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程某虚构其名下公司已与宣威市某钢铁公司达成工程项目承包施工协议并提供虚假合同。取得了四川某建筑工程公司昆明分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某的信任,与刘某某名下公司签订《项目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人名下公司对公账户支付了100万元保证金。程某在收到保证金后,将保证金取出自用、购买车辆、偿还借款等。
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庭审开始,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审判长的法庭教育,被告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给自己和家庭带来的伤害,当庭表示认罪并真诚悔罪。最后陈述时,被告人哽咽着读完了自己的悔过书。
从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到最后陈述,每个庭审环节都尽力做到准确、规范、流畅,完整展示了刑事案件的庭审流程,旁听的人民陪审员认真观摩学习,沉浸式感受庭审的肃穆庄严。庭审结束后,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本次观摩庭审让人民陪审员直观地了解到陪审工作职责和规范的着装、礼仪、行为等,今后将不断加强学习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做好人民的“无袍法官”。
宣威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让“无袍法官”为宣威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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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唐君圆
编辑:赵 淼
责编:孙云龙
审核:冯志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