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宣威市惠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破产管理人招募公告

政务   2024-11-06 19:30   云南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宣威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作出(2024)云038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王宗和对被申请人宣威市惠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审判指引(试行)》的规定,本院决定采取摇号的方式招募管理人,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已编入2020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案件破产管理人名册》(需提供能证明申报机构至今仍在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内的材料)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2、申报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且仍处于保险期限内(单次赔偿限额不低于50万元,需提供能够直接体现被保险人和赔偿限额的证明材料,不得仅以律师协会或破产协会对外签订的协议作为依据);

3、申报机构及其拟派团队成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具有稳定的管理人业务团队,申报机构派驻本案人数不得低于5人(需具有法定资质);

5、申报机构自2023年10月30日至今,在办未结案件共计不超过5件;

6、申报机构在申报时应承诺在法院指定其担任管理人后在宣威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并常驻宣威办公。

7、申报机构自愿接受本院监督管理和考核检查。

二、投标方式

投标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发送电子版)向本院提交装订成册的投标《工作方案》(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并附与《工作方案》内容相对应的证件、资料、凭证。

《工作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投标机构成立时间、编入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规模、拟推荐从事本案管理人工作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及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的姓名、自然情况、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情况;

2、投标机构近3年内参加破产案件工作的情况;

3、投标机构拟定的管理人所需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贴合本案实际情况的计划草案等;

4、如被指定为本案破产管理人后,贴合本案实际情况的工作计划、管理思路、建设性建议和意见;

5、拟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的报价方案;

6、办理案件周期及计划;

以上资料均需将电子版发送至本院指定联系人电子邮箱。

三、报名时间

报名期限截至2024年11月21日18时,参与竞争的中介机构应当将申报书(内容及要求参照本公告)提交本院,逾期提交的,视为放弃竞争,不得参与下一环节的选任。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宣威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人:徐章曦

联系电话:13732739668

电子邮箱:1138935570@qq.com

五、选任规则

1、本院采取摇号的方式选任管理人;

2、本院将从申报主体中摇号产生一家正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本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予以公告。

六、破产企业基本情况

宣威市惠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机关是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地址:云南省宣威市西宁街道时代天骄A幢2单元,注册资本10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7月29日。经营范围:矿产品(不含专项审批项目)、建筑材料购销。

七、特别注意

1、本次选任管理人不招募联合申报,申报条件参考本公告第一条第一项。

2、未按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未按要求装订和密封的申报材料,视为无效。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为便于审查和接受社会监督,报名中介机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是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须向本院作书面说明:(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3)现在是或者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务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现在担任或者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报名中介机构派出人员具有以下情形的,报名中介机构也须向本院作出书面说明:1.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2.现在担任或者在2024年10月30日前三年内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与债务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具有上述情形之一而报名中介机构未书面说明的,视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5、申报机构须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如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不符合本公告要求,本院对该申报材料不予审查。

特此公告

附件 1:保密承诺书

附件 2:管理人适格承诺书

附件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

2024年11月6日



附件1:保密承诺书.doc

附件2:管理人适格承诺书.doc

附件3:选任管理人申报表.doc




往期推荐

【普法强基在行动】法官进电台,“借”与“还”的法律指南

【全民反诈】“男朋友”变“女朋友”骗取钱财13万余元

【以案释法】老人住院后,将儿子们告上了法庭……

【天下无贼】盗窃之我妈需要医疗费





编辑:赵   淼

责编:孙云龙

审核:冯志巍




宣威法院
提供诉讼服务,发布法院信息,推进司法公开,传播法治文化。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