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领导下班不走门,而是走窗,这糗事发生在网红城市西安。
10月29日,西安一网民发布视频称西安市曲江新区规划局一负责人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因回答不上问题,偷偷从厕所窗户逃离。10月29日下午,西安市曲江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表示,视频中出现的人物是该局一名副局长,“昨天早上,我们局的一名副局长从九点多到下午一点多,一直在接待市民的信访,但市民始终不让其离开,后来无奈之下从窗户离开。”
副局长跳窗对不对?不对,不对在哪里?我用网上记者先生们的大话重复一遍:|每个老百姓的情况不一样,诉求各不相同,工作人员在现场遇到的问题通常细碎而繁杂,需要拿出足够的细心和耐心。即使面对责难,也要敢于正视民意和承担责任,愿意接受监督和质询,才符合民意的期待。即使暂时无法提供明确的解决方案,也应向群众说明原因,并承诺在一定时间内回复,而不是以“跳窗”这样荒诞的形式悄然离开。|
我不知道说大话的记者们有没有去接待过信访,如果你接待过几次信访还能说出这样的话,我就信你这话(鬼话)了。如“向群众说明原因”,群众(访民)能理解,那信访中心就门可罗雀了。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千真万确。
大道理谁都会说几句,但不管用。正所谓,刀砍在哪里不疼?答案是砍别人身上。所以我还得再问一次:副局长跳窗对不对?自问自答:跳窗是对的。听我慢慢说来。
笔者作为一名律师,一名热心公益和法律援助的律师,无数次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太了解信访工作之艰难,之委屈,之无奈,之不被理解了。昨天我在信访中心遇到这么一个咨询,大家看看:
这个信访人盯着我反复问有什么解决办法,我能有什么办法,官司一直打到最高法都没解决的“纠纷”,我何德何能解决?解铃还须系铃人,纠纷往往和自己的执念有关。你自己在人家的地上种菜,菜被铲除了,还要补偿。要补偿倒还是小事(出于花钱买平安,很多人愿意花钱“摆平”的),但要上上万块钱谁接受得了,种的金菜啊。人不放下错误的执念,神仙也帮不了。
我看信访人的包浆材料,以我的经验看,至少折腾有15年了,就为了这点事,至于吗?这位老信访虽说80多岁了,我实在找不到让我同情的地方。经我认真沟通(心理疏导)后,他还算没找我麻烦。我们再来看一个当场给我添麻烦的信访人:
今年4月的信访,信访人的诉求没有一个是靠谱的,不靠谱就不靠谱呗,她还要求我为她提供具体的法律援助工作,我对她说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去法律援助中心,她就不开心了,对我人格贬低,我也不是好惹的,便直接告诉她的诉求无理,她开始恼火了,暴跳如雷,又是对我拍视频,又是打12345对外投诉,又恐吓我上网爆料我让我出名(殊不知我名气已经够大),还骂骂咧咧,折腾了一上午……这就是信访中心的真实生活。
大家要是感兴趣的可以上我的微博翻翻关于信访的各种糗事,真TMD的好玩啊,靠谱的信访诉求万里挑一,无理的要求千篇一律,碰到靠谱信访的概率不亚于杨贵妃邂逅秦始皇。
这么多年来我接触信访的经历看,他们中很多人是把信访作为一个手段,威胁手段,说白了作为工具,基于信访的考核压力,通过信访来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达到自己的一些目的。但如今财政支出资金的严格使用制度,通过信访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也不是那么灵光了,因为花钱买平安的钱不是那么好动用的了。
所以也不要指望通过信访就能达到你通过诉讼达不到的目的,信访不是万能的,信访工作人员更不是万能的,他们的权力没那么大,办不了你想办的事;他们的口袋没那么多的钱,无法给你钱让你满意。
鉴于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和地毯式的负面情绪输入,信访窗口接待工作基本上没人愿意干,来干的都是不得已干的。这是残酷的现实。
我昨天在信访中心和法院窗口的法官交流,这里来一个简单介绍,信访中心的窗口既有信访局的工作人员,也有其他和老百姓关系比较密切的有关部门人员,比如法院、公安、住建、人社、纪委都有工作人员在信访中心接待信访人。这个法官说他们来信访接待是排班的,基本上每个法官都有接访安排,轮岗接访,否则没人愿意来,因为太苦了,负面情绪受不了。她来接访没两天,就发生一次交通事故,对面的公安女警最近来接访后也是一次交通事故,这些和情绪压抑有一定关系。
回到这位跳窗的副局长话题上,“从九点多到下午一点多,一直在接待市民的信访,但市民始终不让其离开,后来无奈之下从窗户离开。”处于访民的包围,这不论是在身体和精神上都是受不了的,跳窗虽说可能违反了纪律要求,但至少让集聚的负面情绪得到一定缓解,避免精神崩溃。如此,跳窗又有什么不对的?副局长身体坏了,精神垮了,国家财政和医保是要买单的,副局长跳窗,或许避免了财政的大额负担,这不是好事?
我旗帜鲜明,对这位副局长的境遇深表同情。因为我耳闻目睹了太多的难缠的信访。如果你的拆迁利益受到侵犯,维权的渠道很多,你缠住规划局的一个副局长有何意义?再说了,从早上缠到一点多钟,你们信访者可以车轮战,人家接访可是一个人,怎么承受得住?
据新闻,对跳窗副局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相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进行处置。我感同身受补充一个建议,在调查副局长跳窗这个问题上,必须考虑当时的情景和场景,负面情绪给副局长的精神压力。这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不考虑副局长当时面临的负面情绪输入,副局长的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喜提处分。而对于副局长家人来说,副局长跳窗的做法保全了一个完整的家,此时跳窗,削减负面情绪积累,避免日后抑郁跳楼,如此,跳窗不知有多好呢。
读法言法语,请点击关注最上方蓝字“法之剑”
庄志明律师(微信号lmz8848)提醒,本文欢迎转发、转载,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