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首先必须说,原谅我抛开事实不谈,我不对理记和江秋莲任何一方站台,因为我不了解事实,也无能力探究事实,仅就理记举报爆料的信息,从专业知识方面抛砖引玉。在这一舆情事件上的认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最终以您自身感受为准,本人不保证读者读了我的文章后就一定产生正确的认识。
鉴于以上,动笔了。理记昨晚发文强调了三点质疑:
理记:“我再强调一下我的三点质疑。
1,江秋莲女士以虚假事由,多次对公众撒谎(例如明明账户有千万巨额现金却对媒体说自己生活困难),骗取了无数国人同情,诈骗太天量爱心捐款。
2,与村书记王兆杰联手诈骗五保户黄福显老人遗产宅基地和地面附属物,对公众隐瞒四婚婚史,伪造虚假人设。
3,江秋莲名下扎扎实实有个儿子,准生证、出生证上的签字都是江秋莲。江却长达八年欺骗公众说自己是失独。”
说实话,我只关注第二点质疑中的“与村书记王兆杰联手诈骗五保户黄福显老人遗产宅基地和地面附属物”,一、三点质疑即使事实能成立在法律层面上去惩罚也是比较困难的,而第二点质疑只要事实上成立,追究相关人的责任就旗帜鲜明、水到渠成了。
昨日理记还发布一个帖子,帖子对江秋莲“与村书记王兆杰联手诈骗五保户黄福显老人遗产宅基地和地面附属物”进行了简单描述:
“2007年9月10号,青岛即墨王家官村59岁重病卧床的五保户老光棍黄福显老人突然迎娶了外村38岁的风华正茂的江秋莲女士,俩人没见过也不认识,不知道咋回事就结婚了,媒人是现任王家官村委书记王兆杰。
44天后黄老人就去世了,一辈子户口本上就自己的黄老,临死前突然多了一儿一女一娇妻,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黄老人的遗产宅基地和地面附属物转化成两套拆迁房,大约将近200平,目前市场价超过200万。
就是因为变卖了拆迁房,江歌才有了之后十年的生活费,以及赴国外留学的学费和生活费。”
这一番神仙操作,前两天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理记举报江秋莲诈骗濒死五保户财产的几点疑问,有没有解?》探讨了一下,今天就理记的更新再唠叨唠叨,为通俗易懂,本文就说一点——拆迁前的户口冻结。
集体土地征收前(即所谓拆迁)户口冻结是常态化操作,当然了,主要是限制户口迁入,户口迁出是不需要担心的。
一般来说,征收农村土地应当支付的费用主要有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按照当年的拆迁规定,安置补助费和人口数量有关的,也就是说,人口多的家庭获得的安置补偿越大。如此为了公平起见,拆迁前户口是冻结的,不允许外地人随意迁进待拆迁的村。
五保户老光棍黄福显在临死前户口上“突然多了一儿一女一娇妻”,多的都是外村人,然后就是进入拆迁,江秋莲享受了拆迁收益,这个我真的不敢想象的。
实际上拆迁的计划往往也是保密的,否则会在户口冻结政策出台前产生突击迁入。理记举报称江秋莲与村书记“联手”骗得五保户的遗产,在这么多严苛政策和繁琐程序下,他们是如何完成系列操作的?换一个简单说法,江王二人如何绕开户口冻结政策完成入户的?这一点至关重要,是必须厘清的,而不问过了多少年。
还得再声明下,我说的仅仅是针对理记的举报信息的探讨,不代表对信息的认可,因读者的错误理解和笔者无关。
笃定有网友会说我没见过社会的黑暗:这些有什么奇怪的?一切皆有可能。但问题是,你见过黑暗,就不应该寻找光明了?“存在即合理”?
实际上黑格尔没有说过“存在即合理”,黑老师的原话其实是“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细究起来,黑格尔的这句话,并非价值判断,而是事实判断。
为了价值判断,我们也应该拨开迷雾,辨别真伪,与智者为伍,与良善者同行,心怀苍生,心向光明,而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混沌中得过且过、醉生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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