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庄志明律师
今天上午看到“大皖新闻”的一个新闻话题——#派出所人员突然殴打路遇的小学生#
说实话这种没头没脑的新闻,我是不相信的,警察“突然殴打路遇的小学生”,这精神病发作啊?精神病在派出所上班怎么说也说不过去的,凭我对“大皖新闻”的印象,是断然不敢相信这个新闻的,至少说这不是一个客观全面的新闻。
还好,今天下午官方通报出来了:
经查,2024年11月22日15时许,张易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电话报警称其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副所长王某立即带领值班人员出警。到达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民警便对现场人员信息进行登记、核实相关情况,并安抚伤者和其家属情绪。期间,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王某遂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后将其带回班主任办公室等待家长。网传相关视频中事件即为王某、戴某找到马某某时发生。
从官方通报看,这次警察真的打人了,而且还打的是未成年人。鉴于此,“经固原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副所长王某撤职,“官帽子”没了。
过往来看,警察打人的事,网上是一片骂声,铺天盖地骂警察的,没想到这次警察打人了,网上一边倒支持警察打人。这说明近年来的未成年人霸凌事件教育了群众,民智大开了,网民不再一见警察打人了,便说警察不好了。实际上在官方通报没发布前,不少网民就推测出此警察打学生有可能涉及校园霸凌,如今真相大白了,果不其然。
笔者内心里还是觉得警察打得好,但还不能如此表达,只能说理解警察打人的心情,据官方通报信息:一个是“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其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一个是“马某某自行离开现场”。这两个问题对派出所来说都很棘手,承受很大的压力,霸凌自不必说,马某某要是人找不着了,这些都考验着王副所长。在这种精神压力下,发现了马某某,王副所长肯定是气不打一处来,想理性冷静表达对马某某的愤怒,那是很难做到的。
愤怒发泄很容易,愤怒抑制住很难,俗人往往只会发泄愤怒,王副所长也未能免俗。换我是王副所长,我估计也控制不住。认真起来,王副所长打人的行为其实也反映了其工作认真,责任心强,何以见得呢?假如是一个吊儿郎当的警察:霸凌关我屁事,又不是我家孩子;孩子找不到就找不到,慢慢找呗。王副所长的“意气用事”潜意识里体现了他的工作责任心。
当然了,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尤其作为一名警察打人更是不对,公安机关对其处理那是必须的。但这次打人事件的处理必须结合校园霸凌的实际情况,必须结合近期密集的恶性案件,必须结合人民群众的感受来考虑,而不是因为警察打了人,就一律从重处分。
我对警察的要求从来是严厉的,但这次我必须为王副所长求个情,也算洗个地。虽说派出所副所长也就相当于副股或正股级别,但在警察队伍里能上到这个位置也是很不容易的,打了一下熊孩子,轻微软组织挫伤(一只老母鸡就补起来了),撤职处分未免还是过了点。
根据人民警察法规定,警察打人的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撤职处分之前还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笔者认为王副所长的处分不妨为记大过或者降级,这是比较稳妥的处分,也是比较适中的,各方都能接受。从通报情况看,王副所长已“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说明当事人家属也谅解了,从轻处分完全具备了可能。
希望宁夏固原市公安局原州分局对俺的建议有所考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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