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制定与调适

文摘   2024-03-05 09:47   吉林  
原载《史学集刊》2024年第2期。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制定与调适


于化民

(青岛大学 历史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


摘 要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国革命的基本主张,只有付诸人民群众的实践,才能达到改造国家与社会的目的。政策的制定和施行,则是实现两者有机联结的关键环节。在解放战争时期与国民党统治集团的最后斗争中,尤其是在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到城市之后,应该怎样看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地位和作用,当时乃至在革命胜利以后,应该对他们实行什么样的政策和策略,这一问题再次被提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面前。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中央从中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坚持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纲领和总路线,坚持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根本方针和原则,在实践中积极进行探索和调适,注意纠正“左”的和右的偏向,不断总结经验,形成了一整套正确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体系,并且被载入具有临时宪法地位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确定与积极的实践效应,成为中国共产党强大政治领导力的突出表征之一。

关键词解放战争;民族资产阶级;统一战线;党的政策


如何认识和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始终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各阶段制定路线、政纲和策略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而又棘手的问题。在中国这个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里,民族资产阶级的人数并不算多,却是一个有着较大政治能量和社会声量的阶级,是中间势力的主要社会基础。“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的发展道路,是在这样同中国资产阶级的复杂关联中走过的。这是一个历史的特点,殖民地半殖民地革命过程中的特点,而为任何资本主义国家的革命史中所没有的”。[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统一战线能否足够广泛和强大,与是否能够团结和争取民族资产阶级有着直接的关联。进入解放战争时期以后,国内的主要矛盾集中表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大众与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国民党的矛盾,战争成为解决这一矛盾的最终手段。在与国民党统治集团的最后斗争中,尤其是党的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到城市之后,如何看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当时阶段乃至革命胜利以后对其采取什么样的政策和策略,这些问题再次被提到对经营农村根据地已具有丰富经验而较少同民族资产阶级打交道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人面前。正确的政策来自创造性的实践。中共中央汲取大革命以来统一战线工作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从阶级关系最新变化的客观实际出发,精准把握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切实纠正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的和右的两种错误倾向,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总结经验,最终形成一整套正确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体系,对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迅速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以往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多侧重于对某个方面具体政策的考察,而对这些具体政策变化之间的关联及相关政策确定的深层原因,目前的研究则略显薄弱。[2]本文拟结合解放战争时期的国内形势发展,对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基本政策的酝酿、调整与定型过程,以及纠正“左”右两种偏向的努力和政策实施的效果,作一较为系统的回顾与解析,从而为认识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的全面成熟和强大领导力的形成提供一个别样的观察角度。


一、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民族资产阶级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战胜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民族资产阶级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战中努力团结和争取的阶级。全面内战爆发后,国内主要矛盾和阶级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在新的形势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斗争中,中国共产党还要不要民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处在什么样的政治地位,不仅民族资产阶级中的大部分人心存疑虑,党内一些人的认识也是十分模糊的。然而,中共中央很快对这个问题给出明确的回答,在发起并领导建立反对国民党内战和独裁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时,确定了在政治上团结与联合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

(一)人民民主革命应当有民族资产阶级参与

抗战胜利后国内阶级关系的变化,集中表现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农民、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矛盾的上升。争取和平与民主、反对专制与独裁,是中国共产党与主要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中间党派继续合作的政治基础。1946年11月,国民党强行召开一党包办的“制宪”国民大会,中国共产党联合民盟等民主党派一起进行抵制。民主建国会、民主促进会等11个党派团体联合发表声明,表明反对伪“国大”和伪“宪法”的立场。为了应对国民党向解放区的大举进攻,中共中央在部署解放区军民积极抵抗的同时,把建立全国范围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纳入通盘战略考虑。11月21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会议上提出:“统一战线是一个基本的问题,无论如何要团结最大多数的人。”要大力加强统一战线工作,不断地巩固和扩大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最大限度地孤立国民党统治集团。“要胜利就要搞好统一战线,就要使我们的人多一些,就要孤立敌人”。[3] “团结最大多数的人”,既是统一战线不变的宗旨,也是统一战线的力量来源。1947年2月1日,中共中央下达了《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的指示,揭示了正在形成的新的反蒋统一战线的特点。指示说,这个统一战线的组成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在内。“这是一个极其广泛的全民族的统一战线。它和抗日战争时期的统一战线相比较,不但规模同样广大,而且有更加深刻的基础”。[4]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讨论这个指示时说:这次革命的动力是两条战线,就是解放区和蒋管区的爱国民主运动,而以解放区为主。[5]周恩来则把国统区的爱国民主运动称之为“第二战场”。曾经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占据重要地位的国民党及其所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已经被完全排除在统一战线之外,成为统一战线要打倒的敌人,民族资产阶级则被明确地认定为新的统一战线的重要成员。

民族资产阶级之所以能够站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一边,是因为他们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国民党统治带来的生存威胁。国民党为筹借内战经费,滥发纸币,横征暴敛,造成恶性通货膨胀和物价暴涨,民族工商业的生产和经营境况日益窘困。[6]著名民族资本家吴羹梅说:“最近二年来,又因战事蔓延,民生凋零,各地交通阻碍,社会购买力减退,致使工业的市场萎缩,原料的来源不畅,外汇缺少和输入管理又使工业器材、原料的补充困难。恶性通货膨胀更使工业资金经常处于贫血状态,物价的疯狂上涨,尤其影响工业的成本和经营的动荡不稳”,“工业的维持已陷于极困难的境地”。[7]另一位实业界巨擘胡子昂对此也无奈地表示:“现在想卖旧存的钢板来维持开支,可是没有人要,要想折价卖给政府,政府又不收,迫得每月借债度日。”[8]据统计,工商业者一般的资金损失达20%~30%,严重的高达60%甚至70%以上。[9]这不能不令大多数民族资本家倍感失望和忧心。

1947年5月,民主建国会邀请工商界人士100余人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与会人士普遍认为,当前的经济危机是由国民党的内战政策造成的。他们已经认识到,发展经济的抱负,在国民党统治下只能是南柯一梦。中共上海局给中央的报告反映了中间势力态度的变化:“中间分子在斗争中表现积极,上层分子一部分思想开始有新的转变。像《大公报》王芸生对时局看法,自己认为有修改自己观点之必要,拒绝胡政之对新政府多捧少骂的意见,而胡竟惊异说王左倾了。章乃器公开发表拥护我们主张意见,罗隆基在新政府成立不久即到南京中大,以新政府成立发表公开反新政府演说。上海工业资本家以吴蕴初为中心,联合向政府请愿,要求参加输入限额分配决定,反对浪费外汇。”[10]军事失利大大加剧了国统区的经济危机。1948年8月南京政府发行金圆券,当月上海黑市交易3.7金圆券可兑换1美元。到1949年4月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时,要2 625 000金圆券才可以兑换1美元。[11]在美货倾销、政府高额税负、物价管制、官僚资本挤压和恶性通货膨胀的多重压迫下,民族工商企业刮起倒闭风潮,工业生产急剧萎缩。1948年,天津机电修配业由363家减为219家,倒闭了144家。1948年,青岛400余家工厂,除1/4半开工外,其余均已停工。同年,天津共有织布机8867台,开工的仅为4867台。63家橡胶工厂,1948年上半年只用了生产能力的20%~40%,下半年绝大部分已停工。[12]国统区经济濒临全面崩溃。

国统区经济恶化与社会矛盾加剧,为发展反蒋统一战线提供了有利条件。毛泽东以其非凡的观察力在1947年十二月会议上指出:表面上看,与抗日战争时期比较,现在阶段的统一战线似乎是缩小了,但在实际上是真正扩大了。在蒋介石集团发动反人民的内战之后,他们的罪恶在人民面前已暴露无遗,一切欺骗都已被他们自己的行为所揭穿,已经没有了群众支持,处于完全孤立的境地。由于共产党政策的正确,不仅获得了解放区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而且获得了国统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的广大群众的同情。“在抗日以前,在抗日时期,乃至在日本投降后的一个时期,他们的觉悟都没有达到这样的程度”。[13]孤立蒋介石的问题,过去在长期内没有得到解决。直到抗战胜利以后这一两年来,才解决了这个问题。[14]毛泽东还把团结中小资产阶级与团结中农提到同等高度看待。他强调“在土地问题上一定要把中农问题处理好,在城市问题上一定要把中小资产阶级问题处理好”,千万不能再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对中小资产阶级实行过“左”政策的错误。[15]

为了躲避国民党的迫害,部分民主党派领导人和民主人士先后转往香港,继续从事反蒋民主活动。中国共产党欢迎民盟在香港重建领导机关和成立民革,表明愿与所有反帝反封建的民主团体为着共同的目的携手前进。[16]中共中央要求香港分局,对在港民主人士和一切可以争取的中间派,应采取积极合作态度。[17]香港分局与民主人士建立起密切联系,经常交流对时局的看法,及时传达中共中央的精神。1948年4月底,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18]香港和国统区各民主党派领导人纷纷响应,实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力量的大集结。毛泽东高兴地说:党在国民党区域的工作,有了很大的成绩,这表现在各大城市中争取了广大的工人、学生、教员、教授、文化人、市民和民族资本家站在我党方面,争取了一切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站在我党方面,抗拒了国民党的压迫,使国民党完全陷于孤立。[19]此后,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代表,就召开新政协和建国问题进行了开诚布公的磋商。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包括民族工商业界代表,积极参与建国大业。

由于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获得的巨大成功,毛泽东在新政协筹备会成立时,他已经能够欣慰而又自豪地说:“这个统一战线是如此广大,它包含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这个统一战线是如此巩固,它具备了战胜任何敌人和克服任何困难的坚强的意志和源源不断的能力。”[20]显然,如果将民族资产阶级排除在统一战线之外,这个统一战线就不够广大,也难以巩固。

(二)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属于人民大众的范畴

发展广大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是以对组成统一战线的各社会阶级、阶层的准确定位为前提的。国内主要矛盾变化之后,结合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国内各主要阶级尤其是中间阶级的政治地位和作用做出新的判断,以统一全党的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在1947年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对资产阶级各部分作了更加精细的区分和剖析。首先是官僚资产阶级即大资产阶级,这个阶级所代表的是垄断资本,是革命的敌人和将要被消灭的对象。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除取消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外,“就是要消灭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改变买办的封建的生产关系,解放被束缚的生产力”。再就是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他们受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和国家政权的压迫和损害,与帝国主义没有联系或联系较少,是真正的民族资产阶级。他们是可以参加新民主主义革命,或者保守中立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权,对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必须坚决地毫不犹豫地给以保护。此外,国统区还有为数不多的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的右翼,他们存有反动的政治倾向,替美国和蒋介石集团散布幻想,反对人民民主革命。对这部分人,应当在受他们影响的群众中做揭露的工作,打击他们在群众中的政治影响,使群众从他们的影响之下解放出来。总的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消灭的对象,只是封建主义和垄断资本主义,只是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大资产阶级),而不是一般地消灭资本主义,不是消灭上层小资产阶级和中等资产阶级”。[21]

1948年3月初,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的指示,对中国革命所依靠的“人民大众”作出界定:“所谓人民大众,是指一切被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所压迫、损害或限制的人们,也即是一九四七年十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上明确地指出的工、农、兵、学、商和其他一切爱国人士。”中共中央特别说明,“所说的‘商’,即是指一切受迫害、受限制的民族资产阶级”。指示中对民族资产阶级历史上的表现与现阶段的政治态度作了深入分析。从整体上看,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在政治上非常软弱的和动摇的阶级。其中的少数右翼分子,依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反对人民民主革命,是革命的敌人;而他们中间的大多数,受着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迫害和限制,是能够参加人民民主革命,或者对革命保持中立。“因为他们在经济上具有重要性,又因为他们可以参加反对美蒋,或者在反对美蒋的斗争中采取中立的态度,因之我们便有可能和必要去团结他们”。指示中还说,“在现阶段,民族资产阶级的多数是增长了对美蒋的仇恨,他们中间的左翼分子依附于共产党,右翼分子则依附于国民党,其中间派则在国共两党之间采取犹豫和观望的态度。这种情况,使得我们有必要和可能争取其大多数,孤立其少数。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对这个阶级的经济地位必须慎重地加以处理,必须在原则上采取一律保护的政策”。[22]依据对革命的不同态度,把民族资产阶级划分为左翼、中间、右翼三个部分,表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认识更趋深化和细化,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因而能够以此为依据,分别制定相应的不同政策, 极大增强了政策制定的针对性和指向性。

越是接近革命的胜利,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就越发重视团结和争取民族资产阶级的问题。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既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指导方针,也为科学地制定具体的阶级政策提供了根本依据。尔后,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报告和《论人民民主专政》等重要文章中,毛泽东一再重申团结和争取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民族资产阶级被纳入“人民大众”政治范畴之中,意义非同小可。它标志着民族资产阶级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动力之一的地位得到最终确认,预示了其在新民主主义国家中的政治地位。然而,民族资产阶级“是人民大众的一部分,但不是人民大众的主体,也不是决定革命性质的力量”。[23]这与工人、农民和小资产阶级是不同的。所以,在政策和策略上除了团结和联合,还包括对它进行必要斗争的一面。

(三)坚决纠正对待民族资产阶级的“左”的偏向

能否争取足够多的中间势力加入革命的阵营,对于能否取得中国革命的最后胜利至关重要。但是,当时党内有些人仍对民族资产阶级采取排斥态度,以为这才是正确的阶级路线。中共中央认为这种貌似重视和强调阶级路线的认识和做法,实质上是完全错误的,将会给革命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历史上也曾有过沉痛的教训,为此下了很大气力去纠正这种在各地较为普遍存在的“左”的偏向。

毛泽东在1947年十二月会议上系统回顾了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历史,指出“左”的错误带来的危害,强调在对中间派的问题上须既要反右,又要反“左”,以便划清界限,避免造成自己的孤立和失败。他说:这次会议要解决的新的问题,是在中农、中小资产阶级和党外人士问题上新出现的“左”的偏向。我们有些同志在经济工作中对团结中小资产阶级的政策发生了怀疑、动摇。当“左”倾成为一种潮流的时候,共产党员就要反对这个潮流。[24]针对某些地方出现的“把党外人士一脚踢开”的现象,他用辛辣的口吻诘问:“我们共过患难的,为何要一脚踢开?如此绝情寡恩,谁还给你共事?”“对党外人士,有些十年、二十年共过患难的朋友,今天一脚踢开,觉得自己聪明,别人很蠢。我们的同志会打军事仗,不会打政治仗”。[25]

毛泽东认为,统一战线的所有成分都是不可或缺的,这是一个极其严肃的原则问题。当他看到1948年1月13日新华社关于晋冀鲁豫边区的一则报道中,只是提到要依据贫农、雇农、工人的要求改进工作,不但没提小资产阶级、中等资产阶级,连中农、独立工商业者、自由职业者及脑力劳动的知识分子也没有提到,当即对此进行批评。[26]他在《关于目前党的政策的几个重要问题》中意味深长地写道,如果在全体上过高估计敌人力量,不敢胜利,就要犯右的错误。如果在每一个局部上,在每一个具体问题上,不采取谨慎态度,不讲究斗争艺术,不集中全力作战,不注意争取一切应当争取的包括独立工商业者、中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在内的同盟者,就要犯“左”的错误。当时,农村土改流行一种“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说法,毛泽东敏锐地意识到这个口号似是而非,包含着原则性的错误。他郑重指出,“在全国,是工人,农民(包括新富农),独立工商业者,被反动势力所压迫和损害的中小资本家,学生、教员、教授、一般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开明绅士,一般公务人员,被压迫的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联合一道,在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的领导之下,打江山坐江山,而不是少数人打江山坐江山”。[27]

中共中央2月11日下达指示强调,那种不去宣传无产阶级联合一切劳动人民、受压迫的民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其他爱国分子(其中包括不反对土地改革的开明绅士),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民主政府,而是孤立地宣传所谓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或者说民主政府只是农民的政府,或者说民主政府只应该听工人和贫雇农的意见,而对中农、独立劳动者、民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等一概不提的做法,是“严重的原则性的错误”。[28]指示要求下决心纠正这些错误认识,避免给党的事业造成更大的损失。这表明,把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人民大众”的一部分,而不允许将其从“人民大众”中分割出去,是中共中央始终把握的政策底线。这既是总结历史经验得出的科学认识,也是确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基本依据。


二、新民主主义经济中的私人资本经济


从发展社会生产力,迅速改变中国积贫积弱的落后面貌着眼,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始终为私人资本主义留有一席之地,认为在中国发展资本主义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这个道理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已讲得十分清楚。不过,中国共产党所主张的发展私人资本主义,并非是无限制的发展,而是有限制的发展,最主要的限制就是“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这一思想在解放战争阶段又有了新的重大发展。“有限制的发展”更多的是一条相对抽象的原则,关键在于在实践层面上应该如何限制、如何发展。中国共产党联系新的实际,在应从哪些方面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限制和应采取什么措施推动其发展等问题上,有了更加明确的思路,提出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统一的策略。

(一)明确私人资本在新民主主义经济中的地位

当建国问题被提上日程后,尽快确定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体制成为非常紧迫的课题。政治局九月会议和七届二中全会都把经济问题列为重要议题,对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成分进行了反复磋商讨论,经过三种成分说、六种成分说,最后确定新民主主义经济由五种经济成分构成。

毛泽东在1947年十二月会议上阐述了三种经济成分的观点,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民经济将由三个部分构成。一是国营经济,这是领导的成分;二是由个体逐步地向着集体方向发展的农业经济;三是独立小工商业者的经济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资本经济。[29]然而,毛泽东并未将其作为定论,在九月会议上提出,“对经济成分的分析还要考虑”。[30]党内其他领导同志也就此发表了看法。张闻天1948年7月率先提出新民主主义经济由六种成分构成的观点。两个月后,他写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方针的提纲》将六种经济形式的内涵作了调整,分别为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小商品经济和秋林式的社会主义经济。[31]大致同时,刘少奇在《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中提出:“整个国民经济,包含着自然经济、小生产经济、资本主义经济、半社会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以及国营的社会主义经济。国民经济的总体就叫做新民主主义经济。”[32]这也是六种经济成分,但在具体内容上与前者略有不同。可见,对于国营经济(公营经济)、集体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几位领导人的看法比较接近。

刘少奇代表中央对张闻天的提纲进行了重要修改,“五种经济成分”的概念就是在修改过程中提出来的。经过修改的提纲认定,新民主主义经济由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小商品经济等成分构成。[33]这个提法得到毛泽东的认可,他在1949年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上说:经济建设方针,去年九月会议讨论了一下,基本方针是决定了的。经济成分包括国营、合作社、国家资本主义(公私合营、租借)、私人资本、个体。东北有个文件,基本是对的,与九月会议讨论的精神相符。[34]毛泽东为七届二中全会所作的报告,正式提出了五种经济成分说。“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加上私人资本主义,加上个体经济,加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人民共和国的几种主要的经济成分,这些就构成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35]这里把小商品经济更改为个体经济,更加贴近实际。由此,五种经济成分说成为党内的共识。如何定义这种包含多种经济成分的混合经济?毛泽东放弃了抗战中所用的新资本主义的提法,主张叫新民主主义经济。[36]

“新民主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不同之点,就是在新民主主义社会里,私人资本的企业在生产中还是不可缺少的成份”。[37]由于长期受外国资本和官僚资本的双重挤压,中国民族资本发展十分缓慢。到1949年,现代工业产值仅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7%,加上工场手工业也只有23%。[38]与其他经济成分相比,私人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甚低。正因如此,毛泽东为九月会议作结论时重申:资本主义在我国太少了,需要它的发展。我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39]周恩来提出,对三个问题要加以区别:一是官僚资本与自由资本的区别,前者是要打倒的,后者是要合作的;二是资产阶级和独立小生产者的区别,不要混在一起反对;三是工业与商业的区别,要分别垄断性、投机性和人民生计所需要的。有了这些区别,并对其性质有一个分析性的认识,政策就制定出来了。这些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是是受限制的,在人民政权的节制之下,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制度之下保留资本主义,这是受节制的资本主义。这样,政策就不致发生摇摆。[40]

(二)对私人资本经济既要发展,也要限制

保护工商业是抗战以来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的一贯政策。在1947年十二月会议上,中共中央将保护民族工商业与没收封建阶级的土地归农民所有、没收垄断资本归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所有,列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毛泽东解释道,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性,即使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后的一个长时期内,还必须允许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按照国民经济的分工,还需要它们中一切有益于国民经济的部分有一个发展;它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还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41]但是,在新民主主义条件下,私人资本的发展并非可以随心所欲,而是要受到某些条件的限制。“只是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私人资本,才不在限制之列。而‘有益于国计民生’,这就是一条极大的限制,即引导私人资本纳入‘国计民生’的轨道之上”。[42] “有益于国计民生”,是对私人资本经济的基本要求,而绝非对其放任自流。

在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毛泽东集中阐述了如何认识“发展”与“限制”之间的关系这一问题。毛泽东指出孙中山的节制资本的口号,依然必须用和用得着。对于私人资本主义采取限制政策,必然要受到资产阶级特别是私人企业中的大企业主的各种程度和各种方式的反抗。限制和反限制,将是新民主主义国家内部阶级斗争的主要形式。但是,为了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现在和将来的利益,决不可以对私人资本主义经济限制得太大太死,必须容许它们在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经济计划的轨道内有生存和发展的余地。“如果认为我们现在不要限制资本主义,认为可以抛弃‘节制资本’的口号,这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右倾机会主义的观点。但是反过来,如果认为应当对私人资本限制得太大太死,或者认为简直可以很快地消灭私人资本,这也是完全错误的,这就是‘左’倾机会主义或冒险主义的观点”。[43]这些限制将主要体现在经营范围、税收政策、市场价格和劳动条件等方面。“有限制的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对私人资本的基本政策取向。

对于老根据地和新解放城市的私人工商业,中国共产党在政策制定上更加侧重于“保护”。中共中央1946年2月致电华中分局,提出保护解放区的私人企业的措施,具体包括:敌占期间未与敌合作的私人企业一律保护其继续经营;被敌伪没收的私人企业一律发还原主;私营企业购买机器、原料及运销成品时,政府应尽可能予以便利和帮助;私人企业如遇资金不足,可请求政府贷款或投资;私人企业如遇不可抗拒的意外损失,政府在可能范围内予以补助;政府保护私人企业之正当利润,但私人企业不得故意高抬物价,紊乱市场,操纵国计民生;政府通过税收、贸易等政策法令,使私人资本有利可图,私人企业亦必须遵守政府相关法令,适当增加工人工资,不得违法压迫工人,等等。[44]1948年,各解放区在重新审定阶级的过程中,对在土地改革中被侵犯的中农和工商业给予补偿。华北区规定,凡错斗的工商业均应发还原主;已由单位接管者应承认原主资本,合作经营;原财产已经分配给群众者,应给予安置和补偿。[45]随着保护工商业政策得到落实,“解放区一切城市的工商业均日臻繁荣,私人工商业在人数上、户数上、资本额上均有所增加,逃亡到敌区的工商业家也陆续回来”。[46]据华北人民政府1949年2月报告,在较早解放的石家庄,私营工商业较解放时增加35.9%,工业增加92.5%。[47]解放区政权还想方设法帮助民族工商企业渡过生产经营难关。唐山解放后,国内最大的水泥厂启新洋灰正面临着产品无销路、无力发放员工工资的窘境。政府派出军代表监督生产,先给予贷款长城币25亿元,借给面粉3万斤及大米、食油等,解决员工生活问题,又收购积压水泥4600吨,以维持生产。尔后,由银行给予循环透支以解决其资金困难,由贸易部门包销其产品。上述举措无异于雪中送炭,使得启新洋灰厂很快恢复了正常生产。[48]据《申报》记者观察,天津解放两月后,所有工厂均已开工增产,劳资关系在“两利”原则下合作甚佳,对民营工厂很少干预。[49]

战略决战后大军即将渡江,进入经济相对发达和民族工商业集中的江南地区,中共中央严令南下部队必须严格执行城市政策和保护工商业政策。1949年4月7日中共中央致电渡江战役总前委:考虑在没有占领上海之前,即吸收上海自由资产阶级的代表参加某些工作。占领上海后,则应吸引更多的这类人物参加工作。整个京沪杭地区都应注意这个问题。[50]5月6日,毛泽东指示进攻绍兴、宁波的部队,注意保护宁波帮大中小资本家的房屋财产,以利拉住这些资本家在上海与我们合作。[51]人民解放军各部队进入重要城市前,都制定了详细的纪律守则,在官兵中普遍开展纪律教育,进城后严格执行保护工商业的规定,在城市民众中树立起党和军队的良好形象。上海甫告解放,中共中央在给第三野战军的电报中要求,上海的共产党员、工人和革命知识分子的首要任务,“就是团结一致,与进步的产业界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通力合作,克服困难,恢复生产,恢复城乡联系和内外贸易,并与反动势力的残余作继续斗争而取得胜利”。[52]这让绝大多数合法经营的私营工商业者感到莫大的宽慰和安心。

(三)经济工作方针中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

想要保证工商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秩序,就不能不协调与处理好企业内部劳资双方的利益关系。毛泽东十分重视通过公平分配建立稳固可靠的劳资关系,在内战爆发前就提出,为了达到动员一切力量、粉碎国民党的进攻之目的,“使解放区农民普遍取得减租利益,使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取得酌量增加工资和改善待遇的利益;同时,又使地主还能生活,使工商业资本家还有利可图……成为非常迫切的任务”,[53]期望把工人改善待遇与资本家有利可图统一起来。稍后,他更考虑把建立公平合理的公私关系、劳资关系纳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指导方针。1946年3月28日,毛泽东在审阅《中共中央关于经济建设的几项通知》时写道:解放区劳资关系必须取合作方针,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无论公营、私营,都是如此。力求以较低之成本,获得较多较好之产品,从此获得较多之盈利,劳资双方有利。工人之福利必须于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中求之,任何片面的过火要求,都将破坏解放区的经济。[54]4月19日,他致电东北局指出:“工人工资及其他劳动条件切不可提得太高,必须采取劳资合作,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劳资两利的政策,决不可只顾工人暂时片面利益,结果害了自己。”[55]过分地损害一方利益来照顾另一方,显然有悖于劳资合作、发展生产的目的。

在党的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提出了“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总目标。他特别指出,不能再重复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所犯过的那些过“左”的错误政策,如过高的劳动条件,过高的所得税率,在土地改革中侵犯工商业者,以近视的片面的劳动者福利为目标等。[56] “片面强调工人利益是错误的。在工厂劳资双方可以共同订生产计划,在商店可以共同订营业计划。劳资两利,公私两利,这就不‘左’不右”。[57]不久,他又为中央起草《关于工商业政策》指示,要求教育工人群众,“决不可只看到眼前的片面的福利而忘记了工人阶级的远大利益。应当引导工人和资本家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共同组织生产管理委员会,尽一切努力降低成本,增加生产,便利推销,达到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支援战争的目的”。[58]根据中央指示,新华社于1948年2月7日发表社论,详细说明了解放区工商企业劳资关系的性质。在公营企业、合作社企业中,没有剥削者与被剥削者,因而也就没有资方与劳方的对立。私营企业的工人有两重地位,一是被剥削者的地位,劳方的地位,一是社会主人翁的地位,国家政权领导者的地位。因为是被剥削者,工人在日常利益上与私人资本家有矛盾;因为是社会的主人翁和国家政权的领导者,工人便应该为了自己的长远利益,忍受一定限度的剥削,使这些私人企业能够进行生产,并适当地发展生产,以繁荣解放区的经济。应当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基础上,一方面确保工人的适当生活,另一方面保证私人资本家的适当利润。[59]只有这样才是解放区工人运动发展的正轨。

进入城市后,民族工商业中的劳资关系问题立刻突显出来。朱德曾视察解放后的石家庄,并将所见所闻及个人思考报告中央。他指出,如工人只顾自己改善生活,不顾战争,不顾大局,以致公私工厂大部分关门,工人失业,这是损害工人阶级根本利益的。工人工资过高损害工商业是“自杀政策”。[60]毛泽东十分重视信中反映的问题,即将该信转发各中央局、分局并批示:如果我党不善于领导工人阶级执行这一任务,提出了过高的劳动条件,重复过去历史上犯过的错误,致使生产降低,经济衰落,公私不能兼顾,劳资不能两利,就是极大的失败。[61]刘少奇也明确表示,目前工人的最大利益,就是发展工商业。不仅是公营企业,私人工商业也需要发展。为发展私人企业,就得保证它有相当的利润,这是工人、贫民最大的利益;否则,不仅害了资本家,害了公家,而且也害了工人、贫民,使大家同归于尽(失业无工作)。[62]

能否稳妥平衡劳资关系,不仅关系到城市民众生活,更关系到能否巩固地占领城市,保证党对城市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主张的劳资两利,要求在平等基础上用调节而非对抗的方式解决劳资矛盾,既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保护资本家的正当利益,这就为维护工人阶级长远利益和国家根本利益提供了政策保障。

(四)刘少奇视察天津与“四面八方”政策的提出

在解放之初,天津、北平等城市的许多资本家对前途心存疑惧,关厂、歇业,甚至抽资逃跑的情况屡见不鲜。为尽快解决城市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问题,刘少奇受中央委托于1949年四五月间视察天津。到达次日他就写出调查提纲,提出:为在党的总路线之下实现发展生产目的,必须正确建立与改善以下各方面的关系: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城乡关系、内外关系。这四面八方的关系,即全面关系,都必须很好地照顾到,否则就会犯严重错误。这个提纲第一次较完整地提出了“四面八方”的思想。[63]毛泽东看到报告,认为“四面八方”讲得好,进一步将其概括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16个字,并且说:什么叫“四面八方”?“四面”即公私、劳资、城乡、内外。其中每一面都包括两方,所以合起来就是“四面八方”。我们的经济政策就是要处理好四面八方的关系。“目前的侧重点,不在于限制而在于联合自由资产阶级。那种怕和资本家来往的思想是不对的。如果劳资双方不是两利而是一利,那就是不利。为什么呢?只有劳利而资不利,工厂就要关门;如果只有资利而劳不利,就不能发展生产。公私兼顾也是如此,只能兼顾,不能偏顾,偏顾的结果就是不顾,不顾的结果就要垮台。四个方面的关系中,公私关系、劳资关系是最基本的。我们要团结资本家,许多同志都不敢讲这个话。要了解,现在没有资本家是不行的。”[64]

在天津期间,刘少奇深入厂矿企业,在干部、工人、职员、资本家等各界人士中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65]他先后在天津、北平、唐山等地作了系列讲话,详细阐述了“四面八方”政策特别是劳资两利政策。讲话的重点,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新民主主义在经济上、政治上都是有利的。从经济上看,资本主义工商业与大生产相联系,是先进的社会生产力。其他国家的资本主义都发达了几百年了,而我们才只几十年。要想实现中国从农业国向工业国的转变,把消费的城市变成生产的城市,“资本主义剥削在今天还不能够废除”,[66]而是应当允许资本主义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今天中国资本主义是在年轻时代,正是发挥它的历史作用、积极作用和建立功劳的时候,应赶紧努力,不要错过。”[67]从政治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帝国主义的矛盾现在还是主要的。不应太强调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太强调的话,帝国主义就会插进来,把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变成帝国主义的后备军。单就国内矛盾来说,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的确是基本的矛盾,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尚不能互相脱离,可以拖十来年。[68]现在私人资本是有积极作用的,必须充分发挥。民族资产阶级是我们的朋友,不是敌人。[69]要“立刻消灭资产阶级”的“左”的倾向,这是小资产阶级的平均主义、农业社会主义的倾向,是错误的、反动的。[70]

二是当前对资本家政策的重点是团结和联合。自由资产阶级不是斗争对象,而是争取对象。对自由资产阶级是又斗争又联合,今天的重点是联合。对资产阶级的联合“不是短时期的,而是相当长期的。在中国的条件下,有些资本家将来还可以同我们一起走入社会主义”。为什么要把资本家当作朋友?因为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产阶级也压迫民族资产阶级,所以他们也要反对。如果把他们看成敌人,就要打倒资本家,是违背工人阶级的利益的。斗争到把资产阶级消灭,这样工厂减少了,生产下降,工人失业,对国家、工人和人民都不利。[71]对资本家,在政治上要联合他们,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产阶级作斗争,经济上要联合他们发展生产,但在联合中不能缺少斗争。因此,只斗争不联合是错误的,只联合不斗争也是错误的。但重点是联合不是斗争。[72]

三是坚持以劳资两利政策处理劳资矛盾。劳资矛盾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必然产物。只要还存在资本主义生产,生产者与资本家的利益冲突就不会消弭。劳资两利政策是基于中国经济落后的客观现实,从维护大多数人长远利益出发所作的选择。应该让资本家的生产能够提高,工人的生活也能够适当地提高。[73]那种怕资本家赚钱的想法是不对的。“怕什么呢?相反,应该让他赚钱,他赚了钱,或赚得多些,他才开工厂。不能怕人家赚钱,人家一赚钱,你就想搞掉了他,那谁还想办工厂?”[74]刘少奇代表中央向工商业家们承诺:我们的政策是劳资两利。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要贯彻这个政策的。在执行的初期,不管发生多少偏差和错误,最后一定要贯彻的。[75]工人向资本家进行必要的适当的斗争是需要的,但是,必须将工人的斗争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不能破坏工人与资本家的联合,双方的矛盾应主要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刘少奇在结束天津视察以后为中央起草的指示中,列举了对待民族资产阶级问题上诸多“左”的表现,指出这和党的方针政策是在根本上相违背的。[76]各地根据中央要求检查自己的工作,纠正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左”的错误。北平市委在4月下旬分别召开了私营工厂职工代表和资本家座谈会。双方代表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讲明政策,工人代表感到中国共产党与工人是一家,国家是我们的,表示一定要把生产搞好。资本家消除了对中国共产党政策的顾虑,有话敢于向政府讲了,生产也比较安心了。[77]以北平大华窑业公司为例,资方主动降低经理工资,提高工人工资,工人也认识到目前公司亏本,自愿把工资定得较低。公司成立厂务管理委员会,以经理为主任,吸收工人参加,凡有关生产、管理、人事、工资、福利等事务,均可在厂务管理委员会讨论。工人增强了生产责任心和积极性,产量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每月烧2窑,增加到每月烧5窑甚至8窑,效率成倍提高。[78]

“四面八方”政策的出台,对于增强民族资本家恢复和发展生产的信心,调动劳资双方的积极性,确保城市人民政权稳定和人民生活水平改善,产生了积极效果。到全国解放初期,全国有资本主义工业12.3万余家,职工164万余人,占全国工业职工的54.6%,生产总值占全部工业总值的48.7%。[79]上述数据表明民族资本经济得到一定发展,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明显上升。


三、人民政权中应有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


革命在全国取得胜利后,民族资产阶级能否参加新的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领导人认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政权。民族资产阶级既然是人民大众的一部分,理所当然地享有人民大众的政治权利,特别是参政权,其代表人物有资格参与政权机构。因此,无论是解放区的地方政权,还是筹备中的统一的国家政权,中国共产党方面都主张应当有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参加。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参加政权并参与决定国家大政方针,既是这个阶级社会政治地位的重要体现,也为自身的合法政治和经济利益提供了切实保障。

(一)民族资产阶级代表参加新政权是必要的

1948年1月中共中央通过《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第一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性质作出规定:“新民主主义的政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权。”[80]较之《新民主主义论》主张的“中国无产阶级、农民、知识分子与其他小资产阶级”,必然要成为“国家构成与政权构成的最基本部分”,[81]在这里,显然已经把民族资产阶级包含在新政权的阶级构成之内。2月中旬,中共中央制定《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更加明确地提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中,应当允许自由资产阶级及其政治团体派遣他们的代表参加工作。[82]3月20日,毛泽东在《关于情况的通报》中又指出,对于处于中间地位的民主人士,“在将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时,邀请他们一部分人参加政府工作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因为“他们所代表的社会基础,即民族资产阶级,却有其重要性,不可忽视”。[83]

毛泽东在九月会议上初步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概念。他说:“我们政权的阶级性是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不是仅仅工农,还有资产阶级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专政。”他还特别指出,党的六大的决议案根本上是正确的,但也有一些错误。在决议案的十大纲领中“没有没收官僚资本,没有联合中小资产阶级。那时这个纲领对于中国资产阶级,在政权上根本不要它,在经济上根本不动它”。现在我们的政权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但可以吸收资产阶级民主分子、知识分子代表资产阶级参加(这一条比十大纲领缓和一些),经济上则没收官僚资本(这一条比十大纲领激烈一些)。“中间路线”和“第三方面”的主张行不通,但是我们要同有这种主张的分子合作。[84]

中共中央格外看重参加新政协人士广泛的代表性。由周恩来拟定的《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提出,除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外,也要邀请少数右派而不是公开反动的分子参加。[85]10月15日,中央电告东北局,在被邀请各民主党派和团体中,一般都有右派分子,仍须让其有少数参加,在产业界和其他方面也还会邀请个别对群众有一定影响和联系的右派分子,只要基本上同意新政协的原则,保证共产党人和进步分子在新政协中占绝对的优势,让若干右派而不是公开反动的分子参加,在策略上是有必要的。[86]1949年初,毛泽东向秘密来访的苏共政治局委员米高扬介绍说,虽然民主党派的力量都不算强大,人数也不多,在工农群众中或武装力量中没有什么联系和影响,但他们在知识界、海外侨胞中有一定的影响。我们准备继续团结他们、照顾他们,给他们在政府部门的各个岗位上留下一定的位置。[87]

判断一个阶级的社会政治地位,最简便也最直接的方法,是看国家政权中有没有这个阶级的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在谋虑新政权的构成时,已经为民族资产阶级留出了位置。这不但充分彰显了人民政权的广泛代表性,也为民族资产阶级增强在新制度下的存在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建政实践中注重吸收民主人士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主要位于广大乡村和经济落后地区,农民个体的自然经济占了绝对统治地位,工商业极其落后,很少有实力雄厚的民族资本企业。尽管如此,中共中央仍要求,在抗日根据地政权给中间派保留的三分之一位置中,应有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参加。“不论政权机关和民意机关,均要吸引那些不积极反共的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的代表参加”。[88]抗战胜利后国内形势丕变,中国共产党并未打算马上改变“三三制”政权。在1947年十二月会议上,毛泽东再次肯定 “三三制”政权是完全正确的,“将来占领西安、太原、上海等地以后也还是需要的”。他说,“三三制”可不必再提,建立联合政府的口号还是要提。[89]自1948年底始,中共中央接连发出指示,要求各地组织召开各级人民代表会议,以取代原来临时性质的参议会。1949年9月4日的指示提出,参加人员大体上党员及可靠左翼分子略为超过二分之一即可,以便吸收大批中间分子及少数右翼不反动的分子。[90]9月7日的指示又明确要求人民代表会议要有工商业的代表参加。[91]无论“三三制”还是人民代表会议,都是多阶级的联合专政,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权中担任一定角色,发挥应有作用,充分反映出党领下的政权包容性之广泛。

成立华北人民政府是中国共产党建政史上的大事,也是中共中央为准备组建中央政府采取的实质性步骤,具有重要的实验意义,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对此十分重视。对于政府人事安排,毛泽东提议将民主人士张东荪、吴晗、许德珩等尽快从北平、天津接出来,以便征得他们同意后,选为华北行政机构的委员。[92]尽管张东荪、吴晗、许德珩等未能及时到达解放区出任政府职务,在华北政府组成人员中,仍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党外人士担任副主席以及各部、院、会首长等重要职务。[93]华北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针明确规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人民政府中,特别是县以上的这些机构中,必须使各民主阶层,包括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自由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尽可能地都有他们的代表参加进去,并使他们有职有权。共产党员有责任在各级人民政府中,在共同的纲领下,和他们民主合作。”[94]华北人民政府是创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联合政府的成功尝试,为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北平和平解放后新组成的市政府中,担任政府委员、局长、副局长的党外人士有10人之多。[95]上海是远东最大的工商城市,也是许多著名民主人士和民族资本家的聚集地。中国共产党地下党组织与一些爱国民族资本家已经建立起联系。上海解放前,中共中央提前电告华东局:应当注意团结自由资产阶级,如果没有自由资产阶级的帮助,接收及管理上海可能会发生很大的困难,应考虑在没有占领上海之前,即吸收上海自由资产阶级的代表参加某些工作。占领上海后,则应吸引更多的这类人物参加工作。不但上海如此,整个京沪杭地区都应注意这个问题。要求华东局考虑吸收民建负责人黄炎培、章乃器等参加接收和管理上海的部分工作。[96]1949年6月25日,中央指示华东局和上海市委, 聘请黄炎培、陈叔通、颜惠庆、张元济等14人为上海市政府顾问。[97]上述安排为顺利接管上海创造了有利条件。沪上最大的民族资本如荣氏(荣德生)集团、刘氏(刘鸿生)集团等,都不愿跟随国民党逃到台湾或流亡海外,而是选择留下来与新政权合作。

在新政协筹备期间,中共中央经与先期到达解放区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协商,决定了新政协的参加范围。中国共产党还向民主党派领导人建议,应多邀请一些能与我们合作的中间人士,甚至个别中间偏右及本来与统治阶级有联系,但现在可能影响他们拥护联合政府的人员。[98]经反复斟酌商讨,决定新政协筹备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和赞成五一口号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无党派民主人士等23个单位的代表组成。其中民主党派有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人民救国会、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中国致公党,无党派民主人士也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出席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的计有662位代表,各民主党派成员占30%。[99]其中,以爱国民族工商业家为主体的民主建国会共有12名正式代表和2名候补代表,另外还有数十名民建成员当选为其他界别的代表。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为吸纳著名民主人士参加中央政府工作作出精心安排,乃至亲自出面做工作。从西柏坡前往北平途中,毛泽东向周恩来交代:对作过贡献的各民主党派领导人,应该在政府里安排适当职务。[100]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央人民政府。在6位副主席中,党外人士占了3位;在56位政府委员中,党外人士占了27位。稍后产生的政务院,周恩来任总理,党外人士在4位副总理中占了2位;在15位政务委员中,党外人士占了9位;在4位委员会主任中,党外人士占了2位;在30位部、会、院、署、行正职负责人中,党外人士占了13位,在63位副职中,党外人士占了29位。[101]曾与毛泽东有过著名“窑洞对”的民主建国会领导人黄炎培,多次拒绝出任旧政府的高官。经周恩来一再劝说,最终被中国共产党的诚意所感,出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轻工业部部长。在地方政府任职的民建成员亦为数甚众。

(三)确保在政府工作的民主人士有职有权

邀请民主人士参与建国大业并进入政府工作,绝非单纯的“请客”或装潢门面,而是要真正使他们有职有权,充分发挥作用。从第一批民主人士自香港抵达哈尔滨始,中共中央多次指示东北局与民主人士就新政协筹备、建国程序、国家大政方针等问题展开磋商。同时,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参加新政协的初步名单,民主人士“有权加以增减或完全改动”。[102]在准备扩大新政协参会人员规模时,又敦请沈钧儒、谭平三、王绍鳌“多加考虑”。[103]1949年1月12日,中共中央专门发出关于对待民主人士的指示,指出:我党对待民主人士的方针应该是以彻底坦白与诚恳的态度,向他们解释政治的及有关党的政策的一切问题,积极地教育与争取他们。对政策问题,均予以正面解答,不加回避。除党的秘密和某些具体策略外,一切可以公开谈的都可以谈。同时,请他们充分发表看法,并提出批评意见。要求党的各部门负责人向民主人士作报告介绍情况,举行座谈,主动地向民主人士进行教育宣传并耐心倾听他们的意见。[104]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共中央特意派林伯渠为代表,前往东北迎接民主人士来京。出行前,毛泽东向林伯渠交代,“要诚恳坦白地相谈,为的是要把共同的事业搞好”。今后政府成立了,“在政府中要使他们有职有权,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105]中央进入北平后,毛泽东、周恩来多次接待和会见民主人士,与他们开诚布公交换意见,共商建国大计。与黄炎培会见时,毛泽东详细解释了中国共产党的“四面八方”政策,说中国共产党对待民族工商业的政策不同于苏联,希望黄炎培利用自己的影响,迅速向外界传递这些政策的内容。黄炎培马上致电上海、香港等地的工商界人士,传达和解释相关政策。[106]

毛泽东在七届二中全会上郑重向全党提出:必须把党外大多数民主人士看成和自己的干部一样,同他们诚恳地坦白地商量和解决那些必须商量和解决的问题,给他们工作做,使他们在工作岗位上有职有权,使他们在工作上做出成绩。[107]董必武在一次对党内干部的讲话中,对同民主人士合作问题作了透彻阐述。他告诉大家,民主人士的情形非常复杂。从革命事业的需要出发,应该有原则有步骤地去争取他们。脱胎换骨不是一下子可以完成的。对于有一点民主倾向的人,要耐心说服他们接受我们的政治主张,给他们以工作岗位,甚至有些为人民事业立过功的人位置还会比我们高些。他强调说,要与在政府工作的民主人士建立恰当的上下级和同级工作关系。对民主人士要善于做说服的工作,用他们能够懂的道理,甚至用他们能够懂的语言,不要把马列主义的词汇,生硬地搬到他们面前,使他们感觉一时难以消化。要多帮助他们,决不要瞧不起他们,对他们的缺点错误也不要迁就。一定既要有团结,又要有批评和斗争。[108]党内有人对民主人士存在“左”的关门主义倾向,对邀请他们参加新政协并出任政府要职的做法不以为然。[109]还有些颇有资历的“老革命”牢骚不断。毛泽东听到有关反映后,不留情面地给予严厉批评,他说:这些人必须合作,必须住北京饭店,必须敲锣打鼓欢迎,因为这样对中国人民有利。[110]

中国共产党的基本方针是,不仅要在建国问题上与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合作,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还要合作,并且要长期合作下去。中共中央决定,人民政协在完成建国使命后,即使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后,仍将以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长期存在。国家大政方针仍要经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作为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安排,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新型政党制度得以确立。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在这一政治框架内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


结 语


纵观整个民主革命时期,阶级路线向来是中国共产党制定政治、经济和社会政策的根本依据。政策既要反映路线、纲领等宏观设计的基本精神,又要将其细化为便于操作的具体准则和要求。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者,在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诸阶级的认识中,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认识是最为复杂和曲折的。如没有经过长期实践和摸索,是难以对民族资产阶级做出准确定性并制定正确的政策的。历史上中国共产党在民族资产阶级身上吃过苦头,也留下了深刻的教训。长期革命斗争经验的积累和理论上的成熟,使得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对中国革命的性质和规律有了更加深入的把握,对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既想革命又怕革命的二重性,以及民族资产阶级不同阶层政治态度的差别,也有了更加深入和全面的认识。在解放战争期间国内主要矛盾转变的条件下,将民族资产阶级与官僚资产阶级完全区别开来,适时制定了政治上团结加斗争、经济上利用并抑制的正确政策和策略,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调适纠正偏向,以保证政策的实际效果。这不但引导和推动了民族资产阶级加入民主革命的阵营,最大程度地孤立了国民党统治集团,而且为革命胜利后组成统一的民主联合政府和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准备了必要条件,充分显示了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和阶级政策在中国的发展及实践效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的重大成果。中国共产党在解放战争阶段总的阶级路线和阶级政策是正确的,而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制定、调和与定型,无疑最能反映这样一个事实,即党的领导能力与政策水平已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作者简介:于化民,青岛大学历史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共党史、中国近现代史。



[1]《〈共产党人〉发刊词》,《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04页。

[2]关于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民族资产阶级政策的研究成果的代表性专著主要有:何干之遗著,刘炼整理修订:《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黄逸峰等:《旧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江苏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吴序光主编:《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命运》,天津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沙健孙主编:《中国共产党和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等。学术论文主要有:黄如军:《论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安徽史学》,1999年第3期;卢红飚:《试论解放战争时期党的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杨奎松:《建国前后中国共产党对资产阶级政策的演变》,《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2期;王敦琴:《试论建国前后毛泽东的资本主义观》,《毛泽东思想研究》,2010年第3期;方圆:《民族资产阶级选择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考察》,《思想教育研究》,2016年第4期等。

[3]《要胜利就要搞好统一战线》,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98、196-197页。

[4]《迎接中国革命的新高潮》,《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13页。

[5]《对中国革命新高潮的说明》,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220页。

[6]仅军费开支一项,据时任中央银行总裁张公权的估计,1946年占当年财政实支数的59.9%,1947年占54.8%,1948年1至7月占68.5%。参见张公权:《中国通货膨胀史(1937-1949年)》,文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102、103页。

[7]吴序光主编:《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命运》,第235页。

[8]黄逸峰等:《旧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第567页。

[9]何干之遗著,刘炼整理修订:《中国民主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第280页。

[10]刘晓:《群众运动复趋高潮》,中共上海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解放战争时期的中共中央上海局》,学林出版社1989年版,第364页。

[11]吴冈编:《旧中国通货膨胀史料》,上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146、147页。

[12]王相钦主编:《中国民族工商业发展史》,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27页。

[13]《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6、1257页。

[14]《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328页。

[15]《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332、330、335页。

[16]《中共中央发言人评民盟三中全会及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宣言》,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档案出版社1988年版,第193页。

[17]《中央关于对中间派和中产阶级右翼分子政策的指示》,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12页。

[18]《中共中央发布纪念“五一”节口号》,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第145页。

[19]《中共中央关于九月会议的通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344页。

[20]《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66页。

[21]《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3-1254页。

[22]《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7、1288-1289页。

[23]《关于民族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问题》,《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8页。

[24]《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328、335页。

[25]《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47年12月25-28日),转引自付闪:《建国前夕毛泽东对民主党派的联合争取政策论析》,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科研管理部编:《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个人课题成果集2012年》上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73页。

[26]《边区政权机关不应只代表农民》,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3页。

[27]《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68-1269页。

[28]《纠正土地改革宣传中的“左”倾错误》,《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0页。

[29]《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4-1255页。根据有关文献资料,薛暮桥的《论新民主主义经济》一文已经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式主要包括公营经济(或称国家经济)、合作社经济(分为农业中的生产合作、工商业的合作社)、私营经济(分为私营资本主义经济和小生产者的私营经济)三种。参见薛暮桥:《薛暮桥文集》第3卷,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版,第186-188页。

[30]《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40、146页。

[31]《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张闻天选集》编辑组:《张闻天文集》第4卷,中共党史出版社2012年版,第11页。

[32]《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33]《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张闻天选集》编辑组:《张闻天选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96页。

[34]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36页注释[8]。

[35]《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3页。

[36]《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39页。

[37]新华社社论:《坚持职工运动的正确路线,反对“左”倾冒险主义》,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第635页。

[38]吴序光主编:《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历史命运》,第251页。

[39]《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46页。

[4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传(1898-1949)》,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89年版,第729页。

[41]《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4-1255页。

[42]《给刘少奇的信》,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77页。

[43]《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2页。

[44]《中央关于对私人企业的政策方针问题给邓子恢的指示》,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区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第74-75页。

[45]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12页。

[46]《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政权、财经、教育等方针政策的报告》,中央档案馆编:《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西苑出版社2000年版,第153-154页。

[47]《董必武关于华北人民政府成立以来的工作概况报告》,中央档案馆编:《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第165页。

[48]参见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720-721页。

[49]《工厂均无重大损失》,《申报》,1949年3月12日,第4版。

[50]《注意吸收自由资产阶级代表参加工作》,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74页。

[51]《占领吴淞嘉兴等地应注意的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90页。

[52]《中共中央贺上海解放电》,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警备区、中共上海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上海战役》,学林出版社1989年版,第389页。

[53]《减租和生产是保卫解放区的两件大事》,《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172页。

[5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64页。

[5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70页。

[56]《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56、1255页。

[57]《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332页。

[58]《关于工商业政策》,《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85页。

[59]《坚持职工运动的正确路线,反对“左”倾冒险主义》,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7册,第635-636、638页。

[60]《给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一封信》,《朱德选集》,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27页。

[61]《转发朱德给中共中央信的批语》,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46页。

[62]《关于城市群众工作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中央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309页。

[63]黄小同:《“四面八方”政策与建国前后城市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中共党史研究》,2000年第1期。

[6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传(1949-1976)》上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64-65页。

[65]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中央在香山》,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54页。

[66]《在天津职工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351页。

[67]《在天津市工商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107页。

[6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08页。

[69]《在天津市工商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103-104、106-107页。

[7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211页。

[71]《在天津职工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349、350页。

[72]《在天津职工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349-350页。

[7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刘少奇年谱(1898-1969)》下卷,第206页。

[74]《关于工会工作问题的报告》,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华全国总工会编:《刘少奇论工人运动》,第366页。

[75]《在天津市工商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刘少奇论新中国经济建设》,第103页。

[76]《中央关于认真克服对待民族资产阶级“左”倾错误的指示》,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版,第317-319页。

[77]彭真:《关于私营工厂工人代表座谈会和资本家座谈会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编:《北平和平解放前后》,北京出版社1988年版,第467-471页。

[78]李立三:《关于发展生产劳资两利政策的几点说明》,《人民日报》,1949年5月1日,第1-2版。

[79]孙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1949-90年代初)》,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71页。

[80]《关于目前党的政策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72页。

[81]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解放》第98、99期,1940年,第27页。

[82]《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阶级关系和人民民主革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60页。

[83]《关于情况的通报》,《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298页。

[84]《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135-136、139、135页。

[85]《关于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诸问题》,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第211页。

[86]《中央关于向各民主党派代表征询参加新政协名单的意见及有关原则给高岗、李富春等的指示》,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第215页。

[87]师哲回忆、李海文整理:《在历史巨人身边:师哲回忆录》(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376-377页。

[88]《论政策》,《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766页。

[89]《在杨家沟中共中央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4卷,第330-331、332页。

[90]《关于各地召开各界代表会议的指示》,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338页。

[91]《中央关于召开县的各界代表会议问题的指示》,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18册,第445页。

[9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下卷,第313页。

[93]《中共中央华北局关于召开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的总结报告》,中央档案馆编:《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第152页。

[94]《薄一波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上关于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建议》,中央档案馆编:《共和国雏形:华北人民政府》,第120页。

[95]《北京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召开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改组市政府向市委并中央、华北局的报告》,北京市档案馆、中共北京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北京市重要文献选编(1950)》,中国档案出版社2001年版,第25页。

[96]《注意吸收自由资产阶级代表参加工作》,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第274页。

[97]《中共中央关于决定聘请黄炎培等十四人为上海市府顾问给华东局电》,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第269页。

[98]《中央关于新政协代表中应多邀请中间人士给高岗、李富春的指示》,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第219页。

[99]童小鹏、于刚、尹华:《关于筹备和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回忆》,石光树:《迎来曙光的盛会:新政治协商会议亲历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年版,第19页。

[10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839页。

[101]《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政府各项负责人员名单》,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第403-427页。

[102]《中央关于向各民主党派代表征询参加新政协名单的意见及有关原则给高岗、李富春等的指示》,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第214页。

[103]《中央关于新政协代表中应多邀请中间人士给高岗、李富春的指示》,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第219页。

[104]《中共中央关于对待民主人士的指示》,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解放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第241页。

[105]《林伯渠传》编写组:《林伯渠传》,红旗出版社1986年版,第354页。

[106]黄方毅:《黄炎培与毛泽东周期率对话》,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5-16页。

[107]《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37页。

[108]董必武:《关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及团结民主人士问题》,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文选》,第200-214页。

[109]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册,党史资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655页。

[110]薄一波:《七十年奋斗与思考》,中共党史出版社1996年版,第523页。

史学集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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