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采集后,基层最大的反应就是以前能买到的“好药”现在买不到了,就算是能买到也是高价不报销,加重了“看病贵”的底色
由此,卫健委发布了完善基层药物管理意见,以期满足老百姓用药需求,改善基层卫生服务水平,提高健康保障的可及性。
统筹确定紧密型医联体用药目录
紧密型医联体的牵头医院应根据遴选和调整的规则,科学统筹确定医联体内适用的用药目录。
这一目录应关注上下转诊的用药需求,积极做好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不同层级之间的用药种类衔接。
通过规范并扩展基层医联体的药品种类,切实增强慢性病与常见病患者的用药可及性,使其能够在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便捷地获得所需的药品。
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
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指导县域内的相关单位,尤其是紧密型医联体的牵头医院,建立区域处方集中审核制度。
该制度需统一县域内的处方前置审核规则,并优化,从而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诊疗用药行为。
同时,应鼓励二级、三级医院的用药目录中涉及的慢性病和常见病药品向基层医疗机构下沉,确保患者在转诊过程中能够顺利获取所需的药物。
这既减少了患者的就医成本,也提高了患者的治疗效率。
加强用药需求计划的汇总审核
在进行药品供货和管理时,应充分考虑药品供货周期及其季节性、结构性用药需求的变化。
特别应关注急救、慢性病、职业病、传染病的药品需求,以及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的特殊用药需求。
定期汇总和审核县域内基层用药需求计划,确保医疗机构能够及时、准确地满足患者的需求,避免因药品短缺造成的医疗延误。
建立药品监测与反馈机制
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按程序将基层医疗机构面临供应风险的药品纳入省级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
对此进行动态管理,既能使相关部门及时了解药品供应情况,又能保障患者用药的正常化。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患者若遇到缺药情况,可以进行缺药登记,并按照临时采购程序将所需药品配送至登记的医疗机构。
如果某一药品的缺货登记频次较高,并经过评估确认确有必要,需及时纳入下一年度的上下游用药衔接范围,以确保药品的持续供应。
医保定点村卫生室的用药配置
应优先考虑医保定点的村卫生室,确保其配备的高血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药品能够与乡镇卫生机构实现良好的联动。
这表明了国家在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保障慢性病患者用药可及性方面的决心,同时有助于推进基层医疗和药品管理的全面协同,为广大患者提供更方便的治疗选择。
通过健全的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不仅能够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更能为实现全民健康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我们期待在不久的将来,广大居民能够在身边的医疗卫生机构中,享受到更优质、更便利的药物服务。
今天就到这吧,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