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G的尽头是平民医疗吗?

文摘   2024-12-05 20:18   山东  

医疗改革从2019年静悄悄的开始,发展到今天的三明医改、DRG/DIP付费、药品器械集采,轰轰烈烈下放到临床经过了一轮轮洗牌,截至去年年底,DRG/DIP付费几乎覆盖全国统筹地区。

以DRG为中心的医疗费用控制模式,合并同时期的药品集采,旨在提高医疗效率的同时减少医疗支出,曾经的心脏支架从四位数降到了三位数甚至是两位数,公众一度为此连连叫好。

可近一年时间公立医院倒闭潮、医护人员降薪潮、离职潮,此起彼伏刺激着医疗人的神经。

年中九市引进外资医院,中国医疗领域大规模开放,旨在引入更为成熟的管理体系和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可结果似乎是在降薪、医保扣罚的背景下将公立医院的优秀资源“推”了出去。

这让人不禁疑惑,DRG付费的终点难道是公立医院的”消亡“亦或是私立高端医疗的兴起吗?

我们期待的平价医疗是否会变成平民医疗?

很多人并不真正理解DRG/DIP付费模式,他的标准计算方式理解起来其实并不难,整体来说是根据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病情严重程度一系列因素计算费用;

每个疾病诊断都有相应的诊断相关组代码,每个诊断相关组又有不同的权重,而基本支付率根据当地医疗服务成本,地区差异不同由政府及医疗保险部门制定。

根据以上关键因素医疗费用大概的计算公式是基本支付率与权重的乘积。

权重可以理解为一系列诊断中最重要的治疗方向,比如患者有消化道不适来就医,根据临床表现推测有胃炎或肠道肿瘤,做胃肠镜同时发现肠息肉、胃肠腺瘤或管状腺瘤,那么他的权重就应该向胃肠腺瘤倾斜;

那么该患者就会被分到肠道肿瘤的诊断组,他的医疗费用就是通过该组的基础支付率和权重计算。

而疾病的发生发展和地域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气候、人口密度、生活节奏、饮食习惯、工作强度等等,这就导致每个地区对相应疾病诊断组的医保支付金额有所不同

DRG模式的实施,使得医院在诊疗某一特定疾病时,其收入与支出被严格限制在一个固定的金额内。

那既然将费用划分的如此精细,为什么还会出现医院倒闭呢?

重回到DRG计算公式,有两个重要因素,一是基础支付率,二是诊断权重。

基础支付率是每隔一段时间当地医保部门基于医院治疗情况、医疗服务获取点数,综合计算每种疾病该花多少钱,医保又该付给医院多少钱;

举例说明,改革前治疗流感总花费1000元,DRG支付计算花费500元,那么医院为了做到不倒扣就要控制治疗成本,就会想方设法的省钱,比如通过减少住院日实现控制治疗总支出;

而权重则是会让医生尽可能向最重的诊断靠拢,在不倒扣的情况下还能有结余,可在下一次疾病诊断分组计算时,DRG计算公式就会默认此种疾病的治疗费用是可以再降低的,这就陷入了一种“死循环”

对于医护人员来说,各种疾病诊断组的医保支付金额一再下调,医院盈利会越来越少,医护薪资也会跟着逐步下降;医院自负盈亏的情况下门诊虽依然喧哗如市,却是出力又出财,结局可想而知。

而对于大部分居民来说,虽然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看病贵”的诉求,但结合药品集采政策很多原研药是不计算在公式内的,对于需要使用昂贵原研药的患者而言,治疗效果反而是下降的,部分患者既想要低费治疗,又想要通过自费使用原研药是不好实现的。

若患者希望完全避开DRG、DIP及带量采购的影响,选择去私立医院就医就要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长期以往也是难以承受的,只能在集采和医保可报销范围内寻求平衡。

那么我们又要重复上面的问题了,我们期待的平价医疗是否会变成平民医疗?

到2025年,国家计划在全国范围内推行DRG,这意味着所有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都将被纳入这一体系

在追求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与医保基金的有效使用的同时,如何保障患者的治疗质量与选择权,或许是现在亟待解决的难题。

面对医保资金的缺口、医疗行业的结构化改革和如何应对人口老龄化以及大众对于健康就诊的需求之间寻求平衡,确保在满足公众需求的同时还要保证公立医院不至于陷入“慢性消亡”的境地。

未来的医疗改革之路必定伴随着更多的政策创新,在保护患者权益的同时也要促进医疗的可及性与公平性。

平价医疗是否会变成平民医疗尚不可知,但你我皆平民。

今天就到这吧,散会



渣护比肝
90后护士,跨越两城三甲,买过房改过行,临床经验一般,辞职经验丰富,定期分享转行+赚外快干货,全网同名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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