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连日来,中国股市一扫之前的“阴霾”,展现出“牛市”的一面,从2800点冲过了3000点,还没有“歇一歇”的迹象。各种关于股市的表现,讨论热烈,不少的投资者也跃跃欲试。随着股市的再次“热捧”,证券类纠纷案件可能呈现一些增量表现,如何审理好证券纠纷,既关乎投资者利益,也关乎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一名仲裁员,在审理证券纠纷仲裁案件时,因涉及专业性较强的证券市场知识与复杂的法律法规,需特别谨慎,确保裁决公平、公正、合理。
本文将重点探讨仲裁员在审理证券纠纷仲裁案件中需要注意的六个关键问题,包括案件的管辖权、程序性问题、法律适用、证据认定、法律责任的认定及裁决的执行等六个方面。同时,证券仲裁案件的审理也对仲裁员的专业修养和职业道德提出了要求,最后,本文将简略展望证券仲裁纠纷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一、案件管辖权问题
1.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证券纠纷案件是否可以进入仲裁程序,首先取决于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根据中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如果仲裁协议不具备这三个要件,可能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或无法执行。仲裁员需要仔细审查仲裁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尤其是证券交易合同中所约定的仲裁条款。
这里特别注意的是第三点,即“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实践中,仲裁协议可能没有直接字面明确约定XX仲裁委员会,但如果经过合理解释,可以认定选定的仲裁委员是唯一的,则应当认定双方选定了仲裁委员会。例如,双方仲裁协议约定“协商不成,同意向沈阳地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即使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沈阳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仲裁机构,但沈阳地区的仲裁委员会仅有沈阳仲裁委员,则,应当认定双方选定“沈阳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的仲裁机构。
2. 仲裁案件的可仲裁性
证券市场的许多纠纷,如涉及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可能具有一定的公共利益性质,且这些行为可能涉及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在审理此类纠纷时,仲裁员需要判断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范畴,是否符合可仲裁性要求。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证券违法犯罪的案件通常由司法机关处理,仲裁机构无权审理涉及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的案件。因此,仲裁员在接案时应明确纠纷性质,确保其属于仲裁受理的范围。
仲裁员不能想当然的认为仲裁机构已经受理了,就没有法律瑕疵,应当对案件进行可仲裁性的审查。
3. 仲裁管辖权的异议处理
证券纠纷中,部分当事人可能对仲裁机构的管辖权提出异议。仲裁员在遇到此类情形时,必须首先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在仲裁协议中明确选择了仲裁机构,并确定该仲裁机构是否具备管辖权。如果管辖权存在争议,仲裁员应根据《仲裁法》和受理机构《仲裁规则》的规定,及时作出是否具有管辖权的裁决,确保案件能够依法顺利进入实质审理阶段。
二、程序性问题
1. 仲裁程序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仲裁程序的公正性是确保仲裁结果公平合理的基础。在证券纠纷中,尤其是在涉及大额争议或复杂证券交易的案件中,仲裁员需确保程序公开、透明,并防止一方当事人通过程序滥用或拖延仲裁进程。尤其是涉及一些标的较高的案件,当事人可能通过这样和那样的“关系”来影响仲裁员,此时,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独立、公正,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涉。仲裁员应严格遵守程序规则,确保案件处理的程序正义。
笔者参与审理的仲裁案件过程中,也确实碰到过当事人通过一些“渠道”或者“关系”来“打招呼”的情形。其实,从人情的角度,每个当事人都希望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维护,这无可厚非,但必须在合理、合法合乎规则的限度内实现。如果想通过仲裁员“偏袒”自己得到胜诉的结果,这是不可取的,更是有害的。一方面可能给仲裁员留下不好的印象,另一方面可能影响了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来争取权益的努力。
2. 仲裁过程中证据规则的适用
证券纠纷案件区别于其他类型案件,它涉及大量专业性较强的金融数据、交易记录及各类合同文件,证据的收集与认定对案件的审理结果至关重要。仲裁员在审理过程中需根据《仲裁法》和仲裁规则中的相关规定,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
在证券纠纷中,电子证据、书面证据等往往是关键证据,仲裁员需特别关注证据的形式和内容,确保其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争议事实。此外,仲裁员还应处理证据提出时限问题,防止一方当事人滥用证据规则。
3. 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分配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在证券纠纷中负有举证责任。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应明确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尤其是在涉及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复杂纠纷时,仲裁员应引导双方当事人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确保案件审理的公平性。同时,仲裁员还应注意,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适当减轻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如在虚假陈述侵权责任案件中,受害投资者通常只需证明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而不需要完全证明证券发行人的过错。
总而言之,举证责任的分配如果出现问题,将会直接导致当事人利益的受损,务必严格且灵活掌握。
三、法律适用问题
1. 证券法律法规的适用
证券市场的运行受《证券法》、《公司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约束,仲裁员在处理证券纠纷时,需充分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案件事实正确适用。在证券纠纷中,常见的法律争议包括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行为的法律认定与适用。仲裁员需要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证据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法律定性,确保裁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2. 国际证券交易的法律冲突问题
随着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发展,越来越多的证券交易具有跨国性质。在审理涉及跨国证券交易的仲裁案件时,仲裁员需特别关注法律冲突问题。在这些案件中,可能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仲裁员需依据国际私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同时,仲裁员还需考虑国际证券交易中的惯例与惯常做法,确保裁决在全球范围内的可执行性与公正性。
3. 仲裁中如何适用合同法律问题
证券交易过程中,合同纠纷较为常见,仲裁员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严格按照适用的合同法律的相关规定,认定合同的效力、履行情况及违约责任等问题。在证券交易合同中,通常包含较为复杂的条款设计,仲裁员应结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合同条款进行合理解释,确保仲裁结果符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证据认定与事实查明问题
1. 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审查
在仲裁证券类纠纷案件中,涉及大量财务报表、交易记录等复杂证据,仲裁员需要审查证据的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是否与案件争议事项相关。在电子证据较为普遍的情况下,仲裁员需特别关注证据的真实性,避免虚假证据对案件审理的干扰。此外,仲裁员还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经过合法途径获取,即,需要注意取证过程的合法性,防止非法证据的适用。
2. 事实查明与认定
证券纠纷的复杂性使得事实查明成为仲裁中的一大难题。仲裁员需要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对争议事实作出合理的认定。在涉及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案件中,仲裁员需仔细分析证券交易中的交易数据、市场反应等,确保对事实的认定符合实际情况。事实认定是仲裁裁决的重要依据,因此,仲裁员应谨慎处理,确保案件事实清晰、明确。
五、法律责任的认定问题
1. 责任主体的确定
在证券纠纷中,确定责任主体是仲裁员重要任务。证券市场中的参与者众多,可能涉及发行人、承销商、投资者、证券交易所等多个主体。仲裁员需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认定各方主体是否存在过错及其责任范围。例如,在虚假陈述案件中,发行人通常是主要责任方,而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或相应的赔偿责任。
2. 损害赔偿与责任分担
证券纠纷案件中的损害赔偿问题较为复杂,仲裁员需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实际损失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在损害赔偿的计算过程中,仲裁员应综合考虑市场波动、投资者的损失范围等因素,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同时,仲裁员还需明确各方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分担比例,尤其是在多个责任主体同时存在的情况下,仲裁员需根据法律及公平原则合理分配责任。
六、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
1. 仲裁裁决的效力与执行力
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诉。因此,仲裁员需确保裁决的合法性与合理性,防止裁决因法律适用不当或事实认定错误而无法执行。仲裁员在作出裁决时,应确保裁决书内容清晰、明确,责任分配合理,确保裁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 国际仲裁裁决的执行
在涉及跨国证券纠纷的仲裁案件中,仲裁裁决的执行涉及跨国证券纠纷的仲裁裁决,其执行常常需要依赖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司法体系,这带来了挑战。在国际仲裁裁决执行中,仲裁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仲裁裁决的跨国执行问题。根据《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在签约国之间可以得到承认和执行,但仲裁裁决的执行仍需遵循各国的法律。在证券纠纷中,如果一方当事人位于外国,仲裁裁决可能面临在该国执行的问题。仲裁员在作出裁决时,应确保裁决符合法定要求,避免因程序瑕疵或法律适用不当导致裁决在国外执行困难。这一点,对于中国仲裁员来说,尤其重要!!!
第二,仲裁裁决执行中的司法审查。尽管仲裁裁决具有最终性,但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或撤销裁决。特别是在跨国案件中,各国法院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标准不同。仲裁员在作出裁决时,需确保裁决书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程序处理上无可挑剔,以减少裁决在执行阶段被挑战的可能性。
七、仲裁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
证券纠纷案件复杂,仲裁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道德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仲裁员应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证券市场专业背景,才能对案件进行准确分析和判断。此外,仲裁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保持独立、公正,避免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
1. 专业知识的积累与更新
证券市场快速变化,新型交易模式和金融工具层出不穷,仲裁员需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储备,紧跟市场发展动态。同时,仲裁员还需熟悉国际证券市场的规则与惯例,尤其是在涉及跨国交易的案件中,仲裁员需具备国际视野,确保裁决与国际实践接轨。
2. 职业道德与利益冲突的防范
仲裁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确保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保持独立性与中立性。特别是在证券纠纷中,仲裁员若与当事人或相关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避免因利益冲突影响裁决的公正性。此外,仲裁员应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仲裁程序的公正与透明。
八、证券纠纷仲裁的未来发展与挑战
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成熟,证券纠纷仲裁机制在解决投资者与市场参与者之间的争议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金融创新和市场全球化的发展,证券纠纷仲裁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未来,证券纠纷仲裁需要在制度设计和实践操作中不断改进,以应对新的市场需求和复杂的法律问题。
1. 金融科技与仲裁机制的结合
随着金融科技(FinTech)的兴起,证券市场中的交易方式、监管模式和风险控制手段发生了显著变化。未来,仲裁机构应考虑如何将金融科技引入仲裁程序,以提升审理效率和公正性。例如,通过区块链技术记录交易数据,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透明性;通过人工智能辅助分析复杂的证券交易模型,为仲裁员提供决策支持。
2. 国际化趋势下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全球化进程加快,跨国证券交易和投资日益频繁,仲裁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面对不同法律体系之间的冲突。如何在保障本国法律权益的同时,兼顾国际法律和惯例,是仲裁员面临的重要挑战。仲裁员需加强对国际证券市场法律规则的研究,确保在处理跨国纠纷时,裁决具有国际公信力和执行力。
3. 投资者保护与市场公平
在证券市场中,投资者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因此,证券纠纷仲裁不仅需要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还应在裁决中体现对市场公平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仲裁员应通过公平裁决,维护市场秩序,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九、结论
证券纠纷仲裁是解决证券市场争议的一项重要机制,但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仲裁员在审理证券纠纷仲裁案件时,需具备高度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同时严格遵守仲裁程序,确保裁决的公正性与执行力。
仲裁员应注意案件的管辖权、程序性问题、法律适用、证据认定以及裁决的执行等方面,并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合理作出裁决。此外,仲裁员还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适应金融市场的变化与发展,推动证券纠纷仲裁机制的完善和进步。
关于作者:
田洪涛,律师,多家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多次被选定和指定为首席、独任和边裁审理涉建工、投资、贸易、知产、新能源等领域的案件。
田先生也作为代理人或顾问协助客户处理境内外仲裁机构受理的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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