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新闻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受理金沙江等五大投资商VS月之暗面公司创始人仲裁案

文摘   2024-11-14 07:00   日本  

据有关媒体报道,月之暗面创始人杨植麟、联合创始人兼CTO张宇韬,近日被循环智能时期投资人(即金沙江创投、靖亚资本、博裕资本、华山资本和万物资本)提出仲裁,仲裁申请人已经提交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月之暗面公司是一家什么公司?

据检索,该公司于2023年设立,背后的投资商更是重量级别,包括腾讯、高榕创投、阿里巴巴等。目前估值达240亿元人民币。该公司的创始人先前在循环智能公司任职创业。

创业之余,杨植麟曾在乐队中担任鼓手,“月之暗面”这个名字,来源于英国著名摇滚乐队Pink Floyd的专辑 The Dark Side of the Moon,这是摇滚音乐史上最著名和最有影响力的专辑之一。这张专辑在全球销量超过5000万份,并在公告牌(Billboard)专辑榜上连续停留了741周。
在天体物理学中,月球背面被称为“月球的暗面”,但它实际上并不是永远处于黑暗中,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月球的远端,只是人类在地球上看不到月球远端的光而已。对于一家成立才20个月的年轻公司而言,月之暗面当下最重要的事情是跑得再快一点:Kimi产品体验更好、用户规模增长更快。

为何被申请仲裁?

据了解,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冲突主要源于:申请人称在未获得循环智能投资方同意豁免书的情况下,月之暗面公司创始人杨植麟与张宇韬启动融资并创立了月之暗面。而被申请人方则认为,事实上,杨植麟、张宇韬两位创业者在启动融资之前已经取得了所有董事的口头同意以及邮件确认,后来也签署了正式的法律文件。

根据相关约定,循环智能在月之暗面也占有部分股份。目前的主要冲突实际是上述前公司的投资人,在月之暗面成立初期因为不看好,所以选择不跟投。一年之后,月之暗面估值高达30亿美元之后,他们想要更多的股份。

到底谁的理由能获得仲裁庭的支持?

接下来就要看各方提交给仲裁庭的证据,包括了各方签署的合同文件和其他文件,是否能够支持各自的陈述意见和抗辩意见。

需要说明的是,本案还需要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是否作出相关约束。

最近一段时间,不断产生公司股东及公司投资的仲裁案件,例如万达与苏宁,王健林与物美超市等。一方面由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具有的“明星”效应,另一方面也与部分主体涉及上市披露有关,导致几件仲裁大案进入大众视野。但目前本案对外披露是否违反“仲裁保密”原则,也有人提出了质疑。

重大仲裁事件从正面来看,有助于大家了解商事仲裁,对仲裁对大众的传播起到促进作用。从商事主体个体来看,也需要依法保护商事主体的秘密,这是更多人选择商事仲裁的理由之一。

备注:以上信息来源:中国基金报、澎拜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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