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在我们举行的仲裁机构各项指标投票活动中,贸仲成为当事人是首先选择在合同中约定争议解决的仲裁机构,而且得票遥遥领先。可见贸仲的品牌影响力深入人心。而一家仲裁机构能够为当事人所信任成为合同中最愿意选定的仲裁机构,这是对仲裁机构的高赞誉。
01 为何当事人喜欢选择贸仲作为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
究其原因,当事人愿意选择一家仲裁机构作为仲裁协议约定的管辖机构,无非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仲裁员水平较高,处理案件比较专业;
第二,裁决高效,费用低廉;
第三,服务较好,便利化较高;
第四、程序严谨、裁决公正。
贸仲自成立以来,就一致追求国际化的标准来服务于当事人。从仲裁员的选聘到仲裁员的培训,从仲裁员的信息披露和仲裁员的回避,均有详细的制度规范,不断的提醒和约束仲裁员,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
仲裁的高效性是当事人的追究目标之一,贸仲从规则创立到更新修改,无不体现着为当事人的高效追求而服务。
好的仲裁离不开仲裁员,贸仲注重仲裁员的多样化,尽力保持公开透明的选聘。从而让大部分高水平高能力的仲裁员加入仲裁队伍中,同时动态更新不合格的仲裁员。
费用成本是当事人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贸仲在费用成本上会积极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有减免、缓缴机制作为保障。
通过以上各种制度措施,确保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这或许是当事人愿意选择贸仲作为仲裁管辖机构的原因。
02 关于贸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