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于1996年依法组建的全国首批仲裁机构。本会始终秉持“仲裁为民”宗旨,坚守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价值理念,不断厚植核心品牌竞争力,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第六届仲裁委员会即将届满,换届筹备工作已启动。本会为了进一步提高仲裁服务质量,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章程》、《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次仲裁员选聘工作面向新申请者和申请续聘的本会在册仲裁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法律专家、经济贸易专家、行业专家、技术专家等。仲裁员任期为5年,任期随委员会届满终止。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等。
2、热爱仲裁事业,公道正派,未被司法机关追究过刑事责任。
3、熟悉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会《仲裁规则》等程序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4、年龄在65周岁以下,能够积极参与仲裁程序,包括调解和裁决等工作。
5、能够与当事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具备良好的文书写作和逻辑思维能力。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关于仲裁员资格的规定,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2、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3、曾任法官满八年的;
4、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
5、具有法律知识、从事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须担任企业法务或业务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具有法律、建筑、经贸、科技、海事等专业知识及丰富事务经验,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具有较高水平和声望。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申请者请填写《马鞍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员资格登记表》;申请续聘仲裁员请填写《马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执业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或本人递交至本会。(二)选聘方式:鼓励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推荐仲裁员人选。(三)资格审查:本会对推荐的仲裁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遴选人名单。(四)背景调查:对遴选人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其学历、工作经历和个人信誉等情况。(五)最终选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结合本会仲裁员队伍整体结构,确定本次聘任的仲裁员,颁发聘书并报送相关机构备案。(六)上岗培训:对新聘的仲裁员进行上岗培训,包括仲裁程序、法律法规、调解技巧等方面。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8楼
马鞍山仲裁委员会(本部)
邮 编:243000
联系电话:(0555)2382239、2406898
邮 箱:masac@masac.org.cn
五、其他事项
1、是否聘任或续聘为仲裁员,以本会颁发的仲裁员聘书为准。如申请者未被本会聘任,本会将不作专门回复。申请者提供的申请材料,本会将严格保密,不予退回。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会负责解释。
附件:官网:https://www.masac.org.cn/申请表链接:#小程序://文档小工/JJwAV1JZKvZjzjD#小程序://文档小工/F4H9xBRcTOrfcw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