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暑渐行远,天地日渐清。四时俱可喜,最好是秋时。秋分是四季的书签,记录桂香与枫红的浪漫。章程则是公司的节气表,记录着公司的“春夏秋冬”。
2024年9月21日,聚焦京城。公司法实务类专题讲座“新公司法下公司章程条款起草与修订:原理、方法与示范”,圆满收官!
每场讲座后,李建伟教授都不断思考、不断优化,此次将章程设计更精细化为五大板块,深入公司治理的细节,“以章程条款为基石,以公司自治为目标,以新《公司法》为准绳”,教学如何起草适合自己的公司章程,帮助大家绘制商业蓝图、筑起《公司法》的大厦!
李建伟教授开章撷要,直指“公司章程之重”。点明章程是公司契约精神的根本体现,而实现公司自治的基本手段也是通过章程自治。
一讲“公司章程概述”,以“董监高职权认定”为切入点,明晰经理职权由法定转为意定所带来的公司交易风险;对公司多份章程混乱的情况进行区分,明确新旧章程之冲突、阴阳章程之效力,并一语道破“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在条款、形式上的传承关系。总结重要细节“有限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份额配比”。
二讲“章程制定与修订”,体系化介绍“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的制订区别,为大家指明章程修订的四种边界,并通过指导案例、隆平高科反收购等具体案例以案释法,并贴心的准备了公司章程条款违法的四条救济路径。
三讲“股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潜规则”,总结“股东协议”“股东会协议”“公司章程”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三种方式。讨论“股东协议是否可以取代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等问题。着重突出典型的股东协议中“一致行动人”概念,一致行动人签署比例如何计算?全体股东能否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等灵魂问题。并在此讲最后附带“一致行动人”的重要条款示范,帮助学员把握关键!
四讲“公司章程重要约款的示范”的重点专题中。区分“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异同,展现公司章程制定过程,详细列明哪些事项必须记载,哪些事项可以不计入章程但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行。指出《公司法》虽未明确指向,但依循公司法原理仍可以作出特别约定的法律条文。并附带了中国特色“公章”的四大问题及掌控公章的六大招式。
五讲“几类公司的章程要款设计分类举要”,详述六类公司的重点章程设计,区分普通(民企)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章程条款,讲解国有独资公司的“党的领导”与“职工参会”制度,分析国有资本控股如何保护国有资产,国有参股公司怎么抓住股东变动带来的巨大机遇,如何面对上市公司在强监管措施下的隐藏风险、暗流涌动。李建伟教授将公司类型分门别类,一一评述。
课前,为了增强课程的实操性,商法工作室特意在课前向学员广征问题。李建伟教授则是挑选出专业性较高,普发性较强的问题进行当堂讲解,大家满载而归!李建伟教授则是拿出了部分时间,是为学员梳理脉络、理顺思路。课后,我们精心准备了可口茶歇,保障学员学习状态!学员们来自全国各地,介绍业务领域,相互联系合作,实现我们搭建高质量合作平台的初衷。通过两天充实的课程安排,我相信会让大家一劳永逸地掌握“中国公司治理制度精神”。
课程预告
新公司法时代的
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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