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医药与民族文化 | 重绘中国民族医药的历史版图(下)

健康   2024-10-24 22:31   广西  

二、民族医药的文献整理与发掘整理


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自1984年第一届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以来,各民族地区对本民族的传统医药基本上都做了调查、发掘和整理。到目前为止,发掘整理的进展分三种情况:

一是文献整理。历史上有文字、有医药文献的民族,如藏、蒙、维、傣、朝、彝、回、哈(萨克)、满、纳西族(共10个),其医学古籍文献基本上都已整理完毕。为了适应民族医药教学的需要,藏、蒙、维、壮、瑶、苗、朝等医学还编著了成套大学教材。民族医药的经典著作大部分已译成汉文,仅藏医的《四部医典》就有四个汉译本。

二是发掘整理。我国55个少数民族,大部分没有文字。其中有几个民族,虽然没有文字,但人口较多,口传的民族医药资料非常丰富,如壮、苗、瑶、侗、土家等5个民族,近30多年来经过发掘整理,编著了医学概论、医学史、基础理论、临床经验、民族药物学以及其他专题著作。若干人口较少又没有文字的少数民族,则用汉文编著出版了综合性的本民族传统医药著作,如羌、畲、黎、拉祜、布依、仡佬、水、白、佤、德昂、阿昌、纳西、傈僳、布朗、怒、哈尼、基诺、仫佬、毛南、京、鄂温克、鄂伦春、柯尔克孜等23 个民族。

以上经过文献整理与发掘整理的民族医药共计38个(其中毛南族、京族、德昂族属于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

三是尚有18个民族的传统医药尚未收集到发掘整理资料。他们是:锡伯、赫哲、东乡、土、达斡尔、保安、撒拉、裕固、乌兹别克、塔塔尔、景颇、普米、门巴、珞巴、独龙、俄罗斯、塔吉克、高山族。有的当地可能已经发掘整理,我们尚未得到相关资料和信息。据说新疆塔吉克、塔塔尔等少数民族医药古籍文献的收集整理抢救工作已经完成。

根据1990年第4次全国人口普查,习惯上把生活在我国境内的人口少于10万的民族统称为“人口较少民族”,共计22个民族、63万人。上述18 个尚无民族医药发掘资料的民族,除景颇族、东乡族以外,都属于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其中1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有7个,它们是高山族(大陆2877 人)、塔塔尔族(5064人)、独龙族(5825人)、鄂伦春族(7004人)、赫哲族(4254人)、门巴族(7498人)、珞巴族(2322人)。这些民族人口较少,生活贫困,交通不便,有的整个民族尚在扶贫搬迁之中,这都是民族医药发掘整理尚留空白的客观原因。


三、民族医药事业建设


全国有藏、蒙古、维、傣、朝、壮、苗、瑶、回、彝、土家、布依、侗、哈、羌等15个少数民族设立了本民族医的医疗机构。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全国有民族医医院260所,分布在18个省市,其中藏医医院98所、蒙医医院70所、维医医院46所、其他医医院46所。另有民族医门诊部19所,民族医诊所543所。这些民族医机构,主要是藏、蒙古、维三个民族医,占民族医医院总数的83%。其他如傣医医院1个(云南1个)、壮医医院4个(广西4个)、苗医医院9个(贵州9个)、瑶医医院6个(北京、黑龙江等地6 个)、土家医医院1个(湖南1个),数量都比较少。藏医药、蒙医药、维医药都有高等学校,临床能力较强,医疗、教学、科研形成体系。傣医药、瑶医药、壮医药、苗医药、土家医药具有一定的临床活力,但机构较少。2015 年,民族医医院实有病床22700多张,民族医医院职工19400多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中少数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17416人。1999年实施《执业医师法》以后,许多民族医都成了非法行医。而正是这个时候,农民进城打工机会很多,城镇化建设大力推进。民族医药人员没有“合法”身份,不可能死守父辈的文化遗产去“非法行医”,有的民族医药人员及其子女进城打工,民族医药队伍流失严重。


四、民族医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民族医药中很大一部分(如壮、苗、瑶、侗、土家医药)是口头的、无形的、典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民族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保护民族医药的一条底线。截至2014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药类代表性项目名录共23项,其中子项目134项,包括藏医药14项、蒙医药5项、维医药5项、苗医药4项、回医药3项、哈医药3项、彝医药2项、畲医药2项、傣医药1项、壮医药1项、瑶医药1项、侗医药1项、布依医药1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在于它的原创精神、思维方式、想象力和创造力。许多地方主要着眼于它的临床价值、实用价值和经济价值,重申报、轻保护的倾向比较明显。一旦申报成功,商业化宣传比较严重,特别是相关制药企业和旅游部门更是如此。在医疗卫生部门,重视科学技术的现代化,重视先进科技的发展应用,而对传统医药的发展经常会有意无意的轻视、忽视和漏列。对其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和继承发展工作,相对滞后。在人才培养方面,普遍重视技术职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这顶桂冠,重视不够。


五、民族医药发展展望


(一)中国卫生事业的基本盘

从晚清以来,我们的先辈一直想学习西方,师夷长技,拯救中国。五四运动提倡德先生、赛先生,要求科学与民主。辛亥革命后成立的民国政府,其国体、政体,皆学西方,卫生事业建设全部按现代医学模式,独尊西医,发展西医,排斥中医。新中国成立以后,卫生部走的基本上也是西医路线。1950年代中期,毛泽东批评卫生部歧视中医的错误,采取组织措施,撤了卫生部两位副部长的职务,但均属人治行为,并未触动体制。后来搞四个现代化,即工业、农业、科技、国防现代化,都是向西方科学学习,医疗卫生也是西医化。由于客观上中国存在大量包括民族医药在内的传统医药,国家采取了“团结中西医”“中西医并重”的政策。这是在政策层面上的一些调整,但历史证明,以医药现代化为目标、由西医当家的卫生部管不好中医。为了能够按中医药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给中医药独立自主的管理权,1986年成立了国家中医管理局,由国务院直接管理,但其思想阻力一直很大。在1980 年代后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近10年中,国务院几次机构改革,时常出现撤销中医药管理局的意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了得以保存,做了不少申述汇报工作。30多年来,中医和西医的发展情况,大致如下:2014年底,我国卫生机构981432个,卫生技术人员7579790人。其中:西医卫生机构937797 个,占全国卫生机构的95.55%;中医机构43635个,占全国卫生机构的4.45%。西医机构卫生技术人员6760154人,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的89.19%;中医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819636人,占全国卫生技术人员的10.81%。中西医的差距,越来越大。这就是中国卫生事业的基本盘,也是“中西医并重”面临的重大差异。

(二)中西医并重,在合作共事中各展所长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09年)指出:“长期以来,中医药和西医药互相补充,协调发展,共同负担着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任务,这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特征和显著优势。中医药临床疗效确切,预防保健作用独特,治疗方式灵活,费用比较低廉,特别是随着健康观念变化和医学模式转变,中医药越来越显示出独特优势”。几十年来,中医和西医在一起工作,团结合作、取长补短,发挥各自的优势。在某些病种的治疗上,开展了中西医结合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文件中提到的中医特色和优势,基本上也是民族医药的特色和优势。“中西医并重”的政策,涵盖“中医、西医、民族医并重”的意义在内。

(三)认真贯彻《中医药法》,建设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事业

2016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144票赞成、3票反对、3票弃权的压倒性优势通过了《中医药法》,并于2017年7月1日正式实施。《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中医药发展史上的里程碑。首先,它确立了中医药(包括民族医药)的合法地位,结束了近百年来中医的存废之争,结束了半个世纪来对中医的人治局面,为真正实行“中西医并重”政策奠定了基础,为建设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事业开辟了道路。医药卫生领域的中国特色,首先应该是中医特色。我们强调卫生事业的中国特色,不是说中医一定要超过西医,挤压西医,把中西医之比颠倒过来,而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指导思想,应该是中医的“天人相应、以人为本、辨证论治”的思想,而不是疾病医学思想。应当重视和重用包括民族医学在内的传统医学,而不是歧视、排斥传统医学。不是把药品生产完全托付给市场,而是要用无形的手管控医药市场,用中国方式解决中国问题,走出一条中国式的建设医药卫生事业的道路。

要做到这一点,包括中医学、民族医学在内的传统医学必须自信、自强。中医的前途、命运掌握在中医自己手里;民族医学的命运,掌握在民族医自己的手里。要从顶层设计上解决各级干部的认识问题,从立法层面改革现行卫生体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健康理念和医学模式,扭转以疾病为中心的西方医学模式。在振兴传统医药中,全面、正确地实行百花齐放的方针,承认医药文化的多样性,支持中医和民族医的学术振兴,大力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


来源:《民族医药与民族文化》

作者:诸国本




民族医药报
《民族医药报》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指导,广西中医药大学主管,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主办,我国唯一一份公开发行的民族医药类专业报纸。专注于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发展,服务大众健康生活。国内统一刊号CN45-0047,邮局发行代号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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