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医药与民族文化 | 重绘中国民族医药的历史版图(上)

健康   2024-10-10 17:45   广西  

一、中国传统医学的内涵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历史悠久、民族众多、长期统一,形成了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和中国文化的“多元一体”格局。

关于文化多样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005年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指出:

“确认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一项基本特性。

“认识到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为了全人类的利益对其加以珍爱和维护。

“意识到文化多样性创造了一个多姿多彩的世界,它使人类有了更多的选择,得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形成价值观,并因此成为各社区、各民族和各国可持续发展的一股主要推动力。

“忆及在民主、宽容、社会公正以及各民族和各文化间相互尊重的环境中繁荣发展起来的文化多样性对于地方、国家和国际层面的和平与安全是不可或缺的。”

应该认识到,过去,我们对文化多样性的认识、尊重和保护是非常不够的。过去几十年中的一切思想“批判”,都是对文化多样性的批判。“文化大革命”的罪行,就是对文化多样性的摧残。

中国传统医学的历史版图,是建立在文化多样性基础之上的色彩斑斓的画图。


(一)文化多样性与中国文化“多元一体”格局


自然界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社会生活纷繁复杂,丰富多彩;人的精神世界阴晴圆缺,深不可测,这一切形成了生物的多样性和文化的多样性。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的发展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西周封邦建国至春秋中期,中国文化圈局限在黄河中下游,即中原地区。汉族的先人自称华夏,而把周围的少数民族称为夷、狄、戎、蛮。《尚书·武成》云:“华夏蛮貊(mò,古代对东北方少数民族的称呼),罔不率俾。”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华夏”二字及与之对应的其他族群。孔安国解释道:“冕服采装曰华,大国曰夏”,反映出当时华夏在文化生活和国家地位上的优势。汉代以后,华夏一词泛指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中原主体民族则称为汉。西晋末年,北方的少数民族匈奴、羯、氐、羌、鲜卑先后建十六国,史称“五胡十六国”,北方的少数民族通称为胡。辛亥革命时期,国内的主要民族分汉、满、蒙古、回、藏五个,史称“五族共和”。由于汉族在人口数量、生产水平、文化教育、政治体制上的种种优势,汉族长期以来成为各民族公认的长兄一族,汉文化作为主流文化代表国家的主体文化,与其他民族共同形成中华文化的“多元一体”格局。“多元”,是指民族文化的原创性、多样性和相对性;“一体”,是指中华文化的代表性、整体性和统一性。中华民族是我国各民族的统称。中国文化是多元的,又是一体的,各个民族(包括汉族在内)都是中华民族的一部分。

这一种文化格局直接影响到传统医药的基本结构。

中国传统医学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中医学,二是民族医学,三是民间医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我国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宪法》提出了“我国传统医药”的概念,确立了“我国传统医药”在法律上与“现代医药”的平等地位。

中医学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传统医学,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主流医学,至今仍有无可置疑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是中国传统医学的当然代表。

民族医学是中国各少数民族的传统医学,它并不是现代发现的、统一的、凌驾于其他医学之上的、完整的医学体系,而是各个民族医学的统称。或者说,是为了工作方便把各民族的传统医学打成一个大包,给了它一个工作定义。

民间医学在今天有两个含义:一是体制概念,指体制外的、非公立的、不在编的、散在民间的医药机构和医药人员(包括其中一部分退休的医药卫生人员);二是学术概念,指在学术上既非《黄帝内经》主流一脉,也无特殊民族文化背景的民间草医草药,本文所说的民间医学是指后者。

1983—1987年根据国务院指示开展的第三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有4万人参加,历时5年,发现我国的药材资源达12807种。这次普查得出的重要结论之一,认为“由于历史文化、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等多种原因,各地区的中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和应用范围存在很大的差异,形成了具有不同内涵、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三个部分,即中药材、民间药、民族药”。而且普查指出“我国现有的商品药材1000余种,仅占全部中药资源的10%以上,其余85%以上的品种都属于民间药和民族药”。这是一个非常权威的结论,这个结论支持了“我国传统医药分三个部分”的论述,更支持了民族药和民间药的客观存在。

中国古代,除宫廷医务和太医院以外,医药事业都在民间。民间悬壶开业的行医者,一直是医疗卫生的主体。民间还有一种“铃医”或“串雅”,走街串巷,上门行医,其中不乏治疗疑难病的某些高手。这就是“正统”中医学之外的另类,属于学术上的另外一脉。清代赵学敏在《串雅内外编》一书中说,这些“为国医所不道”的走方郎中,“谁谓小道不有可观者欤”?今天,亦有一些民间医药,如云南的“黄氏医圈”、陕西的“太白七药”、佛教医药、道教医药等。它们不属于《内经》《伤寒》等中医主流,为中医学教材所不收。这些民间医药,在学术上另辟蹊径,另有一套理论体系和临床实践经验,具有相当的保健作用和临床活力,依然为人民健康服务,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

(待续未完......)


来源:《民族医药与民族文化》

作者:诸国本




民族医药报
《民族医药报》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指导,广西中医药大学主管,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主办,我国唯一一份公开发行的民族医药类专业报纸。专注于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发展,服务大众健康生活。国内统一刊号CN45-0047,邮局发行代号4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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