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九年制学校关于禁止学生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政务   2024-10-22 20:51   甘肃  



城关九年制学校关于禁止学生骑乘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电动车、摩托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大家出行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涉及学生骑乘电动车、摩托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为了深刻吸取交通事故教训,切实保护广大学生的上下学交通安全,根据相关交通法规规定,结合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我校有关要求告知家长,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遵照执行,严格履行监护人职责。




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

 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学校本着全方位为学生着想的教育理念,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学校决定禁止我校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不给学生购买摩托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摩托车、骑电动车。


一、家长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自觉履行监护人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摩托车等其他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必须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广大家长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向学生提供合规交通工具,自觉履行监护人职责。



二、知晓学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的危害

1.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2.中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3.某些中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4.有些中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电摩)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中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中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7. 早晚自习时段,道路光线较暗,能见度低,增加了骑行电动车的风险。

8. 学生在上下晚自习时,可能处于疲劳状态,反应能力相对较弱,骑电动车容易发生意外。

9. 部分学生骑行电动车时存在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如超速、逆行等,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风险防控要点

学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建议骑自行车或乘坐公交车上下学。为了学生交通安全,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使用电动车等机动车辆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3.教育孩子乘坐公交车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4.乘坐公交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下车。

5.学生骑自行车到校后,要按指定位置停好自行车并上锁。

6.对骑自行车的学生进行路上安全教育:靠右行驶,不要并排骑车,控制车速,不要搭载其他同学坐在后座等。

7.做学生文明出行的表率。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接送学生上下学时,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意识。

教导学生培养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和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是你我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教育需要学校、家庭、社会携起手来共同完成。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学生驾驶电动车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西和县城关九年制学校

         2023年6月14日


END








交通安全

守交通安全,
树文明新风。



监制|王生强

审核|杨能

初审|解文超

编辑|王明明

图文来源|德育处


西和县城关九年制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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