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HPE荐书|孟捷:评罗藤《发达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

文摘   2024-12-23 10:21   广东  

图书信息:

Reuten, G., Unity of Capitalist Economy and State, Leiden and Boston: Brill, 2019.

中文译本即将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


书评作者:

孟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如何接纳国家的经济作用,是当代政治经济学——无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还是当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在其体系化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在马克思之后,资本主义经济系统的最大变化之一,是国家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经济作用。早在《反杜林论》里,恩格斯就已认识到了这一点,他提出,大的生产机构和交通机构向国家财产的转变,已经是一个趋势,这种转变意味着,“国家终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1] 在凯恩斯经济学出现后,这一趋势也为资产阶级经济学所承认。虽然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形形色色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开始流行,极力反对国家的经济作用,但国家的这种作用事实上只在局部领域被削弱,总体来看依然在发展。这样一来,如何将国家的经济作用系统地加以总结,纳入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始终是当代政治经济学体系化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在国内常见的教材中,国家的作用通常作为国家垄断资本主义阶段的特点加以分析,但这些分析一则比较简单,没有充分反映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干预经济的实践,在篇幅上也比较薄弱,二则没有和马克思所分析的资本积累运动规律充分结合,从而未能真正提出一个将市场机制与国家的经济作用相结合的有机整体。罗藤的教材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这一空白。罗藤(G. Reuten)是阿姆斯特丹大学经济学院的教授,一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同时还做过荷兰议会的议员,他于2019年出版了名为《资本主义经济与国家的统一:对资本主义系统的系统辩证阐述》的教科书。[2] 这部教材的鲜明特点,是自觉地运用系统辩证法,将资本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国家的理论综合在一起,以形成一个在内容上较《资本论》更为广阔、同时又严格地服从系统辩证方法的理论体系,其经验非常值得我们关注。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52页。

[2] Reuten, G., Unity of Capitalist Economy and State, Leiden and Boston: Brill, 2019. 该书由孟捷教授组织学生团队翻译,复旦大学出版社即将出版,中文名为《发达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的统一》。

为了在政治经济学体系中全面地引入国家的作用,罗藤借鉴了最早由黑格尔提出、后为马克思改造并发展的系统辩证法。系统辩证法是适用于研究具有系统结构特征的对象总体的辩证方法。根据系统辩证法的要求,分析要从一组预设开始,然后随着叙述层次的推进不断地消除之前的预设。与经济学中常见的标准建模方法不同,这种方法要求,在叙述将要完成时所有预设都被清除掉,从而达到“所有与对象领域相关的规定都内生地获得规定”。[1] 罗藤试图运用并发展这种方法,与马克思不同的是,他将这种方法运用于一个同时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的更大的体系,为此他写道:“不同作者的侧重点往往不同,这取决于他们研究对象的总体性。我自己的系统辩证法变体侧重于一个不仅包括资本主义经济、而且包括资本主义国家在内的资本主义系统。对这样一个无所不包的系统的叙述会带来一些结构问题,可能不同于对更狭义的系统性结构(如资本主义经济)的阐述,或者不如其缜密。”[2] 要构建这样一个同时包含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的系统,就需要界定新的叙述起点,同时明确贯穿整个叙述体系的主线。如所周知,《资本论》的叙述起点是商品,叙述主线是资本所代表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这种叙述方式对于考察19世纪的资本主义是适当的,但在国家经济作用得到空前发展的今天就不再适用了。探求新的叙述体系,只能是在继承马克思的系统辩证法的同时,对其加以改造,以适用于新的研究对象的需要。

罗藤认为,第一,根据马克思的系统辩证法,叙述起点应该是一个关于对象总体(资本主义系统)的“无所不包的概念”,这一概念的特点是,一方面要抓住对象总体的本质,另一方面,其自身也应呈现为一个系统,只不过在起点的位置这一系统还缺乏存在的条件或根据,因而表现为一个抽象的系统。第二,系统辩证叙述的实质是对起点的存在条件加以展示,这些条件是造成资本主义系统得以延续的必要(或必然)力量。罗藤提出,在系统辩证叙述的最初阶段就须展示两种必要力量,其一是剩余价值的生产和占有(见其著作第一篇的第一章),其二是资本主义的权利国家(见其第二篇第六章),国家一方面要担保资本主义企业生产并占有剩余价值的权利,另一方面要担保公民的生存权利。第二种必要力量支持了第一种力量,或言之,是第一种力量的存在条件或存在根据。根据这一思考,罗藤提出了“分离的分岔”这一概念,将其作为叙述的起点。

所谓分离的分岔(原文为separated bifurcation,亦称社会分离,即dissociation),有两重具体含义,一方面指家庭和企业在功能上的分化,另一方面也意谓两者存在着隐含的(或暂时被抽象的)社会联系。这种社会联系是通过交换缔结的,一方面,家庭向企业购买产品和劳务,另一方面,企业向家庭购买劳动力。在罗藤那里,家庭和企业的分岔进一步派生出如下三种分岔:企业主和生产工人的分岔、劳动力和工资(即生产和消费)的分岔、商品内在两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分岔。这些分岔以及为了弥合分岔所需要的各种条件或根据,构成了狭义的(即抽象了国家的)资本主义经济系统,也就是我们在《资本论》里所见到的体系。与此同时,在罗藤那里,家庭和企业的分岔也可派生出国家的作用,这是因为,为了维持家庭和企业的社会分离,国家必须界定企业的产权,即生产和占有剩余价值的权利,同时也必须界定家庭成员或公民的生存权利。这样一来,从分离的分岔出发,就可同时衍生出对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叙述。

在罗藤的教材里,第一篇题为资本主义经济,第二篇题为资本主义国家,两篇各包含五章,构成了全部教材的主体内容。[3] 第一篇首章讨论的主题是资本主义生产,第二篇首章即第六章讨论的是资本主义权利国家。初一看来,第一篇第一章是整个叙述的起点,但罗藤认为,家庭和企业间分离的分岔,不仅衍生出第一篇第一章,也衍生出第二篇第六章,换言之,这两章应该同时看作整个辩证叙述的起点。这意味着,在开端的分离的分岔的基础上,立即出现了一个大的分岔——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分岔,这种分岔一方面意味着资本主义经济和国家在功能上的分化,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国家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条件或存在根据。在第二篇开端,罗藤这样写道:“第一篇试图‘在其自身内部’为资本主义经济建立根据。在第二篇,我们要看看,为何以及如何这些根据是不充分的。第六章开篇即表明,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必然需要资本主义国家。” [4]

罗藤教材的显著优点,是对国家经济作用的系统描述。其第二篇一共讨论了国家在八个方面的作用(所谓国家作用的八个框架),分别是(1)资本主义经济权利框架:国家担保资本主义当事人的基本经济权利,包括自由交易、财产权、雇主对剩余价值的支配权等;(2)生存权利框架:国家保护公民的生存权利,如消费者保护、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3)公共安全框架:由公共安全部门代理行使合法化的暴力,以维护国家所担保的上述两项权利;(4)货币框架:国家的货币发行权、货币政策制订权等;(5)劳动力框架:国家对劳动力再生产发挥调节作用,涉及失业、医疗、救济津贴,以及公共教育支出等;(6)基础设施框架:国家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与基础科技研究;(7)合法化的社会保障框架:为维护合法性,国家进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8)有利于竞争的立法框架:主要涉及反垄断、对企业规模的限制(避免大到不能倒)等等。

罗藤为其辩证叙述确立的起点——分离的分岔——不是性质单一的范畴,而是一个系统,其中蕴含着企业和家庭这双重起点。从分离的分岔出发,派生出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国家这两条贯穿全书的主线。因此,罗藤的体系具有双起点、双主线的特征。为了体现这一特点,罗藤还对书中两篇内各章的顺序作了刻意安排,让第一篇各章与第二篇各章在内容上严格对应,比如第六章就是对第一章的补充,因为这里解释了,国家为了维持资本主义生产必须界定财产权和人的生存权利;类似的,第七章是对第二章的补充,因为这里解释了,国家如何促进积累以克服积累固有的矛盾,如此等等。这样一来,如罗藤所说,读者在阅读时就可不必遵循目录里的顺序,而以一种穿梭迂回或之字形的方式来阅读——读完第一篇第一章,即可立即阅读第二篇第六章;读完第一篇第二章,即可立即阅读第二篇第七章,依此类推。这种之字形阅读顺序可谓是藏在目录表面下的真正的叙述顺序。在下图1中,罗藤用两条向下分岔的轴线描绘了这种以分离的分岔为起点、以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国家为双主线的理论体系。

图1 罗藤的双起点双主线体系

来 源:Reuten, G., Unity of Capitalist Economy and State, Leiden and Boston: Brill, p.17.

 

在上图中,经济轴和国家轴都是从共同的起点出发的,这一起点即是分离的分岔,它以诸如交换这样的社会联系(association)为存在条件,两者的合题是社会交往(sociation)。值得一提的是,在其早期著作里,罗藤就开始了将系统辩证法与国家理论相结合的思考,并采用了这些独特的方法论术语。[5] 《资本主义经济与国家的统一》这部教材,是其数十年来努力的结晶。

罗藤的教材不仅在体系上试图涵盖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国家这两大领域,而且在内容上有如下两大特点,第一,在论述资本主义经济时,始终坚持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等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正如他自己在中译文序言里所说的,“剩余价值(整体利润)的生产和实现是贯穿整个资本主义经济论述的主线”。第二,将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凯恩斯和后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相结合,以说明国家的经济作用对资本主义经济的影响。这里就第二点略作些介绍。[6]

根据卡莱茨基对马克思再生产图式的诠释,资本家阶级获得的剩余价值取决于剩余价值实现的程度。在不考虑国家的情况下,企业部门剩余价值(Π)的实现一方面由企业投资(I)和资本所有者的消费支出(Ck)决定,另一方面由工人阶级的储蓄决定,后者等于工人阶级的消费和工资的差额(Cwe-We)。为此可以写出:

因此,剩余价值的实现,由企业和资本所有者的净支出(Ie+Ck)正向决定,由企业部门工人的储蓄(Swe)负向决定。

现在引入国家的经济作用,国家要“生产出”前述八个方面的作用框架,需要开展相应的支出,这些支出要么通过国家直接购买企业部门的产出转化为企业部门的收入,要么通过各阶级的消费间接转化为企业部门的收入。这里要注意的是,工资(Wg)、利息(Qg)和社会保障转移支付(Zg)等收入在多大程度上用于消费,取决于这些收入中储蓄所占的比例,为此,罗藤定义了国家调节或国家引致的储蓄这一概念(Smg)。如果G是国家支出,国家调节的储蓄便可看作这一支出中漏出的部分,国家实际造成的支出可记为G-Smg,这样就可以写出一个新的剩余价值实现决定公式:

因此,剩余价值(Π)的实现由企业部门和资本所有者的最终支出(Ie+Ck)以及国家支出(G)正向决定,由来自企业工资的储蓄(Swe)和国家调节储蓄(Smg)负向决定。

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国家的财政支出和财政赤字是维持资本积累或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若将罗藤教材里的推导加以简化,我们可以得到下面这个包含税收和财政赤字的等式:

其中,Πat为税后剩余价值,TH为国家财政收入,THo为财政收入中的非剩余价值税部分。[7] 在上式中,国家的财政赤字即对剩余价值实现有着积极影响。


[1] Reuten, G., Unity of Capitalist Economy and State, Leiden and Boston: Brill, 2019, p.602.

[2] Ibid, p.14.

[3] 在这两篇之外,还有一篇涉及国际经济,但只有一章的篇幅。

[4] Reuten, G., op cit, p. 295.

[5]参见Reuten, G., and Michael Williams, Value-Farm and the State: The Tendencies of Accumulation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Economic Policy in Capitalist Society, London/New York: Routledge, 1989.

[6] 以下介绍内容采自罗藤教材的第八章。

[7] 这意味着,TH-THo是来自剩余价值的税收。


罗藤教材的最大贡献,是运用系统辩证法构建了将国家的经济理论囊括于内的当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不过,罗藤对政治经济学体系和系统辩证法的思考不是孤立的,他是所谓新辩证法学派的成员之一,在他身上也体现了这一学派的影响。新辩证法学派是20世纪晚期主要在英语国家形成的一个理论流派,其成员试图重构黑格尔和马克思的系统辩证法,并对历史辩证法和系统辩证法做了严格的界分。他们认为,马克思在《资本论》里运用的从抽象到具体的叙述方法,就属于系统辩证法,这是在思维中重建具体整体的方法,其特点是以共时性的方式揭示一个社会经济系统的各个要素与总体的联系。用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的话来说,就是“说明一切关系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社会机体”。[1] 而历史辩证法是要解释不同社会经济系统的兴起和衰落,或它们之间的过渡。20世纪80-90年代以来,新辩证法学派试图在明确区分这两种辩证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关于系统辩证法的理论。尽管他们的某些观点有片面性,在承认两种辩证法的联系的同时,过多地强调了两者的差异,但总体来看,该学派还是推进了对相关问题的研究。

罗藤在其著作中表达的关于系统辩证法及其和历史辩证法的关系的思想,是与新辩证法学派相关联的。在罗藤那里,既能看到新辩证法学派的优点,也能看到新辩证法学派的弱点,后者主要体现在,他试图完全依靠系统辩证法,建立一个发达发资本主义的经济学体系,将国家的经济作用单纯地理解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存在条件或根据,这样一来,国家的经济作用就脱离了历史辩证法的视野。为了深入理解这一点,让我们先来看看新辩证法学派对历史辩证法的理解。

新辩证法学派的一位作者穆雷为了厘清历史辩证法的具体含义,将其归于下述五种情况:(1)从一种生产方式向另一种生产方式的转变;(2)一种生产方式为巩固其统治地位而形成;(3)一种新的社会形式、新的必然性的兴起,即一种生产方式作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形式而成熟化;(4)一种生产方式内部出现相互矛盾的趋势,造成这一生产方式不稳定,并促使其解体;(5)在特定生产方式中各种参与者的斗争,那些从内部反对这种生产方式的斗争。[2] 在这里,穆雷将前述三种情形归于历史辩证法,是大体适当的。但是,他将后两种情形悉数归于历史辩证法,则是可商榷的。在穆雷那里,我们可以找到一个例子。他认为,当代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阶段或不同“积累体制”的分析属于历史辩证法,而不是系统辩证法,因为在这些分析中,不仅包含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性特征,也包括偶然性特征,后者不属于系统辩证法的叙述范围。他的这种看法自然是片面的。马克思的辩证方法不仅是系统的辩证法,也是具体的辩证法,它不仅要阐明对象作为具体总体所包含的各种规定及其相互关系,而且要阐明其各个发展阶段,以及在各个阶段的特定条件下人类实践活动的总体性。虽然在《资本论》那里,系统辩证叙述大体限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般运动规律,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一叙述的拓展不应该进一步包括这些规律在资本主义特定发展阶段的具体表现。自列宁以来,日本宇野学派、法国调节学派、美国社会积累结构学派等当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流派都一致强调,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资本主义经济的系统辩证叙述不仅涉及《资本论》所考察的一般运动规律,而且涉及属于中间层次的历史制度形式,以及更为具体的经济政策和经济实践。社会积累结构学派的代表人物戈登为此就提出:“我们必须在至少三个不同的抽象水平上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关系。在最抽象的水平上,我们必须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关系。在中间分析的水平上,我们必须分析依次更替的积累各阶段的内在关系,以便理解生产方式的力量和具体活动的有效性是如何被中介的。在最具体的水平上,我们必须研究在这些更为基本的规定所施加的界限内人的活动的历史总体性。”[3] 戈登的这些看法是完全正确的。新辩证法学派将后两个层次的内容排除于系统辩证法之外,并不符合马克思所倡导的辩证方法。在笔者看来,系统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的差别是相对的,两种辩证法其实互有交集。现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关于资本主义阶段或各种积累体制的分析,既属于历史辩证法,也属于系统辩证法,新辩证法学派却将这两种辩证法不适当地对立了起来。

罗藤在构造其教材体系时,也受到新辩证法学派上述倾向的影响,将系统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对立起来,其结果是造成他仅仅在系统辩证法的视野内考察国家的作用,赋予克服市场失灵这一职能以过高的地位,而不是将国家同时看作与市场并存的另一种资源配置方式。罗藤将国家的作用概括为八个调节框架,若将这八种框架再作进一步归类,又可归结为如下三类作用:(1)国家在界定产权和公民权利上的作用(第一、第二和第三框架);(2)国家在促进积累方面的作用(第四、第五、第六和第八框架);(3)国家在合法性方面的作用(第七框架)。其中第一类作用主要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和个人权利的“硬核”,因而又称被罗藤视为核心框架,第二类作用主要是为了促进积累,第三项作用主要服务于合法性职能。在这三项职能中,后两项主要是在二战后的现代资本主义经济中发展起来的。由于在罗藤那里,国家促进积累主要为了因应资本的需要,因而与克服市场失灵具有相同的含义。

罗藤试图将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和国家的关系完全置于系统辩证法的架构内理解,将国家在这一时期发展起来的作用主要归于克服市场失灵,这种做法是可咨议的。国家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作用的发展,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自我扬弃的体现,因而也应同时在历史辩证法的视野内来考察。恩格斯就指出过从历史辩证法的角度看待国家经济作用的必要性,他写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迫使人们把大规模的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因此它本身就指明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4] 当代演化经济学家马祖卡托在涉及克服市场失灵的问题时也提出:“公共部门投资的作用远远不止修复市场失灵。通过更愿意参与奈特的不确定性世界,在技术开发的早期阶段进行投资,公共部门实际上能够创造出新产品和相关市场。”[5] 在这里,马祖卡托刻意强调了国家在建构市场方面的作用,强调国家代表着一种新的资源配置方式,故而突破了罗藤采用的框架。基于这些考量,在政治经济学体系中建构国家理论,就应该在运用系统辩证法的同时,也在某种意义上接纳历史辩证法,这意味着,一方面,国家的作用是为了因应资本的需要,克服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国家的作用也可能在某种程度上突破或改变资本主义资源配置方式,酝酿某种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因而只有与历史辩证法相结合才能获得充分的诠释。


[1] 马克思:《哲学的贫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145页。

[2] Murray, P., ‘Things Fall Apart: Historical and Systematic Dialectics and the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 in Albritton, R., and J. Simoulidis, ed., New Dialectics and Political Economy, London: Palgrave, 2003, p.152.

[3] Gordon, D.M., ‘Stages of Accumulation and Long Economic Cycles’, reprinted in S. Bowels, et al., eds. Economics and Social Justice, Cheltenham, UK: Edward Elgar, 1998, pp.108-109.

[4] 见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54页。

[5] Mazzucato, M., The Entrepreneurial State: Debunking Private vs. Public Sector Myths,London, New York: Public Affairs, 2018.


不过,撇开上述缺点不谈,总体来看,罗藤的教材不失为近年来在全球范围内涌现的一部佳作。他在书中建立的以双起点和双主线为特征的体系,将资本主义经济与国家纳入了一个辩证叙述的统一整体,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当代政治经济学体系化的潮流,对于我们构建中国自主的经济学知识体系,也有重要的借鉴意义。2015年,习近平提出,要“提炼和总结我国经济发展实践的规律性成果,把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化的经济学说,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新发展贡献中国智慧。”[1] 为了响应这一的号召,国内学术界自那时以来积极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化和学理化的进程,形成了若干有代表性的教科书,提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叙述体系。在先前的著作里,笔者曾经分析过国内这一体系的特点,这里只对这些分析略微做些介绍。[2]

图2 基本经济制度的二元结构

 

国内一些代表性教科书的共同做法,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为叙述起点。如图1所示,从其结构上看,基本经济制度的每一条都具有一种二元结构,这一点意味着,我们可以将基本经济制度理解为市场机制与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治理的有机结合。诚然,在叙述的起点上,这种结合还只是一种预设,因而是抽象的,但它也具有罗藤所谓分离的分岔的特性,也即是说,两者在现实中是潜在地互为存在条件或存在根据的。但是,类比也就大体止于此了,这是因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而言,这种分离的分岔,不应只从系统辩证法的角度理解,而应首先立足于历史辩证法更全面地看待其意义。究其原因,首先在于罗藤的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体系在研究对象上有根本差异。罗藤所面对的,是一个高度成熟的经济社会形态,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具有通往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社会的性质。市场机制和国家经济治理,是作为过渡社会的两种经济调节者同时发挥作用的。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必须置于这种过渡社会的大历史背景下来认识。依照历史辩证法,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就从哪里开始。从基本经济制度开始,恰好体现了这一原则。2002年,党的十六大宣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基本确立,从那时起,基本经济制度就已大体成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也相应地具备了实践基础。与此同时,一旦明确了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起点,就必然派生出市场机制和国家经济治理这两条叙述主线。在这个双起点、双主线体系中,国家经济治理的作用决不只是克服市场失灵,它还同时承载着贯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实现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再生产的重要职能,后一种职能作为反映社会主义制度特征的特殊性职能,决定性地影响着国家经济治理的其他一般性职能,使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治理在根本上有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治理。


[1] 《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7页。

[2] 对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进一步考察,可参见孟捷:《作为方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复旦大学出版社2023年)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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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唐昱茵    审核:余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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