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章来源于经济学动态,作者毛小骅、卢荻。
论数字资本的多重属性
摘要:数字经济在全球经济中已占据突出地位,全面阐述和分析数字资本的质的特性成为迫切的任务。本文论证的数字资本是一个包含多重属性的复合范畴。数字资本从已有的基本资本形态,即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中分化并独立出来,是具有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多重属性的复合型资本。数字资本的多重属性不是无机的并列,而是在相互间存在有机融合。在此基础上,数字资本与先前占有突出地位的金融资本相结合,起着相互促进的作用。数字资本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的这种多重属性,基于此,数字经济才能够达成垄断-生态级平台效应,从而显著地实现相对于其他经济类型的增殖优势。本文关于数字资本的多重属性的解释深化了对数字资本本质及其影响的认识。
关键词:社会分工 资本形态 数字资本
“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随着数字经济的迅猛发展,一种新的资本形态在经济运动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这就是数字资本。那么,什么是数字资本?它有什么特性?它与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金融资本等现存的资本形态有什么关系?探讨清楚这些问题,是深入了解数字资本的本质及其运动规律的必然要求。
一、关于数字资本不同方面属性的文献简述
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当某种资源、商品或者技术等要素被投入雇佣劳动下的生产中,并能够带来价值增值时,这种资源、商品或者技术等要素就构成了资本。数字资本是与数字经济密切相关的,简单概括,就是投入于数字经济以获取利润的资本。由于数字经济是一个内涵丰富的领域,且其涵盖的领域随着分工的发展不断扩大、日益复杂,这为我们明确界定数字资本的具体范畴并探究其内在属性带来了一定困难。
西方传播政治经济学界较早地提出了数字资本主义的概念。Schiller(1999)认为网络时代下电信基础设施的空前扩张引起了社会生产的巨大变革。虽然他没有直接提出数字资本的定义,但是其叙述当中已经包含了数字资本的应有之义:数字生产方式下的资本积累囊括了生产调度、生产工程、会计、广告、银行、教育在内的方方面面。Pace(2018)认为数字资本主义是一系列过程、地点和时间的集合,数字技术在其中对资本主义的结构性趋势起着调节作用。他的观点内含了数字资本的应有之义,即数字生产力驱动下价值的流动与增殖。
随着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学界近年来对数字资本属性的探讨逐步增多,主要的文献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类:
1.涉及数据资本或数字资本概念的论述
Sadowski(2019)认为,现有文献通常将数据视为商品,这种观点是基于把数据当作一种由数字劳动产生的产品而形成的;但是实际上,数据正在成为生产商品所必需的数字原材料即不变资本,因此数据作为资本被创造、收集和流通,并转化为货币价值;数据化则表现为一种由永续的数据资本积累和流通逻辑驱动的政治经济体制。Tang(2021)将数据视为一种生产要素,认为特定主体会交易和收集数据,进而实现对数据资产的拥有和控制,并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数据资本可以计算为增值数据资产流入或流出的总和。Tambe et al.(2020)认为,数字资本指的是与记录在册的IT资产(如硬件和软件)互补的生产要素,但这些要素并未在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包括与新信息技术相关的员工培训、与技术系统相关的特定公司人力资本,以及为支持或使用新信息技术所需的业务流程开发和其他形式的组织转型。Merzlikina & Mogharbel(2022)将数字资本定义为一套有形和无形、可识别和不可识别(提出了数字商誉的概念)的数字资产以及员工的数字能力,使其能够成功实施数字技术并提高劳动生产率。王琳和李云鹏(2024)认为,数字资本是以数据、软件、平台等数字产品为物质载体来进行价值增值的特殊资本形态,可以大致分为三个层次:以数字技术本身为产品的资本,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生产技术并生产数字产品的资本,将数字技术较大程度引入传统经济活动的资本。曲佳宝(2020)认为,在平台经济中数据商品是互联网商业平台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从而衍生出一种基于数据来占有剩余价值并进行资本积累的新资本形态——数字资本。
2.涉及数字资本生产属性的论述
生产属性是资本的基本属性,也是数字资本的基本属性。生产资本是指投入生产领域、能够生产剩余价值的资本。数字资本能够体现出生产属性是因为它被投入了商品这一价值载体的生产,不过相比传统商品而言,这种商品生产的特殊性在于使用了数字技术这一生产工具,劳动对象是数字形态的非物质资料,或者被数字化为数据生产要素的物质资料。Arvidsson & Colleoni(2012)认为,数据是能够创造价值的。Parkhurst(2019)认为,数据信息并非没有价值而只构成租金收入的来源,知识产权制度的存在恰恰是允许数据信息作为商品形式的价值即劳动时间的凝结物。Comor(2015)认为,数字条件下,剩余价值仍然是资本剥削有偿劳动的结果,对于社交媒体公司来说,其收集的数据被其员工商品化。
3.涉及数字资本商业流通属性的论述
数字资本被应用于流通领域并实现高额的增殖。Dantas(2019)认为,互联网社交数字平台像之前的运输、通信行业一样,大大节省了流通费用和时间,从而提取大量剩余价值,创造了非凡的利润。Robinson(2014)认为,由于买卖流通本身不能创造价值,而只是转移价值,广告收入作为互联网平台收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源于其他部门的生产所产生的价值。Comor(2015)认为,Facebook、LinkedIn、Twitter以及其他许多网站通过不直接产生剩余价值的活动创造了大量收入。Lebowitz(1986)认为,媒体资本家能够帮助产业资本家增加商品销售,从而争夺产业资本家的支出预算,媒体资本家的利润是产业资本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媒体资本家所做的就是把观众和观众的时间卖给广告商,所出售的是广告空间或时间,从而在资本循环中发挥自身的作用。
4.涉及数字资本货币金融属性的论述
数字资本在金融领域的影响范围越来越大。从数字资本助推新旧货币体系转换角度看,Adams & Mouatt(2010)认为,电子货币体系基于信息商品、服务蓬勃发展,与传统金融货币体系相竞争。刘皓琰等(2023)认为,利用数字智能工具、借助金融科技的“数字-金融”复合体基于大数据构建信用体系,显著提升了货币资本集中的规模与流动效率。刘震和蔡之骥(2020)认为,金融资本利用互联网平台进一步去除生产属性,不断重塑互联网平台经济组织架构,加速资本循环,使互联网平台成为金融资本增殖的工具。温旭(2023)认为,数字平台的金融估值与数字垄断地位正相关,这导致数字金融资本对数字平台经济的过度投机。Arvidsson & Colleoni(2012)认为,互联网社交媒体公司积累的价值一般在金融市场实现,而不是在直接的商品交换中实现。Fuchs(2014)认为,数字平台是金融化和虚拟资本形成的空间,高投资的运作带有尚未创造的未来利润期权。
5.涉及数字资本与其他类型资本关系的论述
杨慧民和宋路飞(2019)认为,数字资本的基础是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数字资本的出现有助于消除产业资本的生产盲目性和金融资本的投资盲目性,降低相对生产过剩的风险和投资风险率。王婷和丘雅琪(2023)认为,平台资本与金融资本相互融合扩张,加剧了资产泡沫并严重阻碍实体经济健康发展。赵秀丽和王生升(2023)认为,数字平台从流通领域、非物质生产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从最初的流通平台逐渐扩展为社交媒体平台、物流平台、精益平台、数字劳动平台、工业数字平台,是一个不断发展和演进的过程。Tang(2021)认为,数据资本以其无形资本形式几乎涵盖了所有现有资本的数字部分,甚至覆盖金融资本。
以上观点之间的差异充分折射了数字资本属性的复杂性。那么数字资本的属性到底是什么,这诸多属性之间是否有一以贯之的内在逻辑?本文将要论证的是,数字资本与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之间并非并列关系,而是兼具这三种基本资本形态及相应属性,在现实产业分工中由三种基本资本形态的不同排列组合方式所具体构成,也即具象化为纷繁多样的数字资本形式。这诸多属性本质上是由数字科技进步所推动的、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型生产方式的体现。在这种新型生产方式下,投资于数字经济以获取利润的资本即数字资本日益广泛而深入地发展起来,由于数字生产资料、数字生产要素、数字生产工具的普适性,数字资本各属性之间内在有机联系不断加深。
二、资本形态演化、资本集中与数字资本多重属性的总体逻辑
数字资本多重属性的产生源于资本的本质和资本形态变化的规律。作为当代经济体系中的一种新型资本形态,数字资本的多重属性的产生深刻反映了资本的本质——追求价值增值。在资本的本质的驱动下,资本主义经济必然不断寻求新的增殖途径,塑造着新的增殖形态。随着数字技术成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因素,资本以数据、平台、算法等多种新的形式出现,日益展现出其多重属性。数字资本的这些属性是资本形态演化规律的体现,即资本形态总是随着生产方式的变革而变化,以适应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在数字经济时代,资本的这种变化规律表现为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新型价值创造、价值分配和价值增值,数字资本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金融领域等各个领域进行全方位的扩张和渗透,从而使多种资本形态日益被打上了数字化的印记,塑造着不同资本形态之间新的演变和融合形式。
(一)资本形态的分类与演化
资本是一般与特殊的统一。所谓“资本一般”是指各种不同形态的资本具有的共同属性,最根本的就是追求价值增值。资本一般体现了资本的本质和根本规律,但是,一般存在于特殊之中,资本一般是通过各种具体类型的资本特殊体现出来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做过分类的资本形态主要有四种:(1)按照行业部门划分,有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等;(2)按照在资本循环中的循环阶段划分,有生产资本、商品资本、货币资本等;(3)按照在资本周转过程中表现出的特点划分,有固定资本、流动资本等;(4)按照在生产剩余价值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划分,有不变资本、可变资本等。
其中,第(2)(3)(4)种分类方法主要是分析资本一般,也就是揭示资本的本质时用的分类,这些类型的资本比如不变资本、可变资本等并不是独立运动的资本形态,要相互合作才能实现资本的一个完整生产运动。本文重点讨论的资本形态主要指的是那些从社会分工的演化发展中分化出来的、能够自我独立运动的行业资本形态,也就是第(1)种分类,即产业资本、商业资本、借贷资本等。
对于第(2)种分类,《资本论》第二卷在论述产业资本循环时指出,资本运动作为一个整体,在循环中由购买、生产、销售所对应的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种不同的职能形态构成,这三种不同形式同时处于不同阶段并依次转化,正是资本连续循环的基本条件。对于第(1)种分类,《资本论》第三卷在论述剩余价值的分配时分析了从产业资本派生分化出的商业资本,以及从产业资本、商业资本派生出的货币资本。(1)和(2)之间,即第三卷当中职能资本的派生、分化、独立,与第二卷的三种基本职能资本循环的内在逻辑是契合的。这说明从马克思的时代起,资本就不断地派生、分化、独立出新的资本形态,各种资本形态之间又相互联系、依次转化。同时我们可以推论,由于前文第(1)种资本分类本质上是第(2)种资本分类在独立分工后的直接体现,而第(2)种资本分类所对应的三个资本循环阶段就是资本循环最基础的、一般情况下不可再拆分的循环阶段,所以第(1)种资本分类下三种资本类型就是资本按照经济部门分类后最基础的类型。一般情况下,此后按照行业部门分类的新兴资本类型从属性上是这三种基本资本类型在具体应用形态上的排列组合。在此,我们把第(1)(2)种资本类型统一称为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并称其为“三大基本(职能)资本形态”。
数字资本属于资本特殊的范畴。那么,数字资本属于哪种类型的资本——是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还是货币资本?如果说数字资本是一种新型资本形态,那么它的“新”在于什么方面?
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了分工是“政治经济学的一切范畴的范畴”的重要判断。《手稿》与《资本论》中关于分工的论述一道,把商品、货币、资本等的关系放在社会分工发展视角下来分析,使得商品、货币、资本的产生发展都有了分工这一基本的历史与逻辑支撑。
《资本论》第三卷在论述商品经营资本时就从分工的角度说明了商业资本的产生逻辑。“商品经营资本无非生产者的商品资本,这种商品资本必须经历它转化为货币的过程,必须在市场上完成它作为商品资本的职能;不过这种职能已经不是表现为生产者的附带活动,而是表现为一类特殊资本家即商品经营者的专门活动,它已经作为一种特殊投资的业务而独立起来。”
列宁发展了马克思关于分工的思想,强调社会分工发展带来的生产单位和生产部门之间日益增强的联系和社会化的过程,揭示了不同部门资本之间协作、结合的规律。他指出,“社会分工是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全部发展过程的基础”,“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单独的和独立的生产部门的数量增加。这种发展的趋势是:不仅把每一种产品的生产,甚至把产品的每一部分的生产,都变成专门的生产部门;而且不仅把产品的生产,甚至把产品准备好以供消费的各个工序都变成单独的生产部门”,“许多分散的生产过程融合成一个社会生产过程……一旦资本主义使生产社会化……生产者之间的社会联系日益加强,生产者在结成一个整体”。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提出的“金融资本”的概念是这一思路的体现。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趋于大型化,社会分工日益复杂交错,已有的经济部门不断分化出新的经济部门,经济部门间的跨部门合作也日显新态,大型工业资本和大型银行资本互相间的依赖加深。自由竞争时代的那种企业与银行间偶发的、非系统的合作关系被列宁所说的日益“长合在一起”的工业资本与银行资本之间的关系所取代。由银行货币资本和工业资本结合形成的复合型资本——金融资本——在经济中占据了统治地位。
可以看出,金融资本与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并非并列关系,而是在生产资本与货币资本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独立分工的经济部门、行业综合体。这样一条规律就将显现出来:一旦分工扩展到行业级的规模,就会作为一个“类”的意义上的行业或经济部门而分离出来,也就有了不同的资本形态;而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资本形态之间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够紧密联系、相互协作、相互结合的;在此基础上,一种资本范畴可以具有多重资本形态所具有的属性。下文将论证数字资本的产生符合这样的内在逻辑,是多重属性的复合。
(二)作为一种复合型资本的数字资本的产生
在目前的条件下,可以把数字资本划分为狭义的数字产业资本和产业数字化资本两部分。狭义的数字产业是指最终商品即价值增值载体呈现为非物质的数据形态;相应地,狭义的数字产业资本指的是为进行此种商品的生产、流通所投入的ICT(信息与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的费用、数据工人的工资、算法技术研发经费等(刘震、张立榕,2023);其中,数据是主要的、基础的生产资料。传统产业在其生产、流通各环节当中借助数字技术进行改造,通过生产(或购买)并利用数据生产要素提高了原有商品服务的生产或流通效率,促进了价值增值,为此所进行的数字化改造的额外投入被称为产业数字化资本;其最终商品一般仍保持传统产业原本的商品或服务形态,数据在其中是作为外在生产条件的生产要素,而非直接进入生产过程的基础生产资料。随着数字化生产方式的不断推广、渗透,狭义的数字产业资本和产业数字化资本理应共同被视为数字资本。
数字资本的产生和发展是以具有通用性特点的数字化生产方式为基础的。Carlsson(2004)认为,数字化、互联网是最重要的、具有广泛影响的通用技术(GPT)之一,通用技术比更具体的技术开启了更多的新可能性,技术的通用性越强,动态效应就越大,其系统性效应就越大,由此产生的可能的新组合就越多(即使所有被组合在一起的部分可能都已经存在),经济增长的潜力就越大,原先的小型市场能够联合成一个统一的大市场。Liao et al.(2016)通过实证证明,信息与通信技术(ICT)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能够带来广泛的创新和溢出效应,因此这为将ICT视为通用技术(GPT)提供了有力证据。
数字资本的复合性源自数字生产资料及要素、数字化生产工具的特性,即在非物质性基础上具有易复用、易通用的特点,这导致数字化生产方式的普适性。正如习近平指出的,“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传统生产方式变革具有重大影响。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在云计算、大数据、5G网络搭建的生产平台上,人员、物资、信息、服务等实现了广泛连接和精准匹配;碎片化数据通过数字技术的甄别、分析后,变成一种具备价值的商品;“数据+算力+算法”已经成为新质生产力的代表,数据的量越大,数据资源的利用效率越高,资本积累的效率就越高;各行各业越来越大规模、全天候、全链条地应用数字生产技术处理数据生产资料及要素;数字化生产工具越来越普适于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社会分工的演进也必然与生产力领域的这一深刻变化相适应。
数据既可以作为原材料,也可以作为生产工具,也可以作为产品。数字企业是数据生产及使用的载体,但随后数据的生产及使用逐渐渗透到金融、服务、消费品制造业,甚至大型工业品制造业等行业。这种普遍适用性和强大渗透性是双向的:一方面,各行各业在运行过程中产生数据;另一方面,以这些数据为基础形成的算法又可以用来监控和调度各行各业的运行,并产生新的数据。这在以前是没有过的,比如,在以前原材料就是原材料,产品就是产品,生产过程是单向的,生产指令是上传下达的。石油一旦被使用,就不可能再变回石油。不同行业的原材料性质不一样,比如化工产业使用石油作为原材料,钢铁产业使用铁矿石作为原材料,如果它们随意交换原材料,就会对生产造成阻碍。而信息科技革命则是一场以数据信息的大规模交换、互联、开发为特征的非物质技术革命,越是跨部门和跨行业互通共享,各自的生产和经营效率就越高。
在数字化生产方式的普适性基础上,三大基本资本形态即生产资本、商业资本和货币资本,在各自独立使用数字生产资料及要素、数字化生产工具的同时,其所使用的数字生产资料及要素、数字化生产工具相互间有着较强的联系性、互通性、依赖性。在此基础上,相当一部分集中体现了数字化生产方式的生产经营活动逐渐在分工协作规律下独立出来,具象化为产业界当中的数字企业、数字行业这一相对独立的部门、行业职能,构成了数字资本的产业组织载体。这种独立性之所以是相对的,是因为数字资本的产生并没有改变生产资本、商业资本和货币资本这三大资本形态,而是在资本的三大基本形态基础上产生的一种相对独立的资本形态,并且数字资本对各传统行业的渗透、改造促成了产业数字化潮流。数字资本是一个复合范畴,它兼具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三大基本资本形态,统一于数字化生产方式这一根本基础,统一于通过数字经济实现资本增值的基本功能。
(三)资本集中与数字资本的多重属性的强化
集中与垄断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趋势。在资本主义体系中,资本家通过积累利润来扩大生产规模,这导致资本逐渐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导致垄断的具体原因一般而言有:(1)规模经济——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能够实现规模经济,降低单位成本,从而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2)市场竞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自由竞争促使企业通过提高效率和创新来降低成本和提高产品质量,这可能导致市场中的弱者被淘汰,强者变得更强;(3)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往往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大企业更有可能承担这些成本并利用新技术来巩固或扩大市场份额;(4)资本流动——资本市场的发展使得资本可以更自由地流动,资本家可以更容易地并购其他企业,进一步促进资本集中。
除此之外,关于资本集中的动因、机制还有另外一种极为重要的,也是容易被忽略的规律:资本集中促进不同类型资本之间的融合,不同类型资本之间的融合又促进资本的进一步集中,并且可能会产生新的资本类型。鲁道夫·希法亭是提出这一规律的重要先行者,他在其著作《金融资本》(1910)中指出,金融资本产生的根本动力是资本主义生产和资本的集中以及垄断的形成:随着工业生产的集中和垄断的形成,银行业也相适应地集中和垄断,银行与产业资本的融合过程是金融资本形成的关键;银行业的集中使得银行从中介人的角色发展成为势力极大的垄断者,它们支配着几乎所有的货币资本;产业资本家为了掌握银行,与银行资本逐渐结合,形成了金融资本,大产业资本家和大银行家通过相互占有股票和相互兼任董事和监事形成了所谓的“个人联合”,进而形成了控制工业企业和银行的金融寡头。
三种基本资本形态在资本集中与垄断规律下共同发生作用并相互融合,推动着数字资本多重属性的强化。提供数字产品或服务的数字生产资本具有网络效应、边际成本降低、固定成本规模化摊销、技术和创新的规模与先发优势、规模壁垒效应等规律。由于数字平台能够为用户提供数字产品或服务,因而其聚拢起大量的用户,用户越多的平台越能够在此基础上开展商业流通业务,例如平台销售商品给用户或者撮合平台用户中有潜在买卖交易需求的双方,因此这时的平台资本又集成了商业资本的属性。此外,随着信用货币的发展,货币逐渐计数符号化,并在数字技术条件下以电子信号为物理承载形式。由于数字平台企业掌握着数字科技,拥有运算和传递“数”的能力,这些货币符号也能在其中被代表和传输。并且,平台越是垄断、集中的用户越多,这种货币代表和传输的能力就越强,例如在现实中也可以看到,那些能够在数字支付当中占据优势的平台往往在开展数字支付前就已经是垄断性的互联网平台。这时的数字平台资本又集成了货币资本的属性。数字资本的这些特性吸引着金融资本的投资,金融资本会优先“扎堆”进入那些在细分赛道选择、商业模式上具有建成垄断平台潜力的数字企业,而金融资本的资金支持也让少数平台获得了达成垄断的资金基础,最终会有极少数超大型平台达成垄断格局,最终给金融资本带来超额投资回报。
由此可见,从生产力基础来看,数字资本的多重复合属性的形成是由于数字技术作为具有通用性的先进生产力所推动的分工协作不断演化、深化、复合化的结果,这一机制是首要的前提;从生产方式的综合作用来看,在资本的集中与垄断规律下,不同类型的资本之间不断相互融合,形成了数字资本的复合属性,这一机制的根本动力是资本赢取垄断收益。这两者构成了数字资本多重属性形成并强化的总体逻辑。
当然,在实践中具体观察某一数字平台时,它可能在具体的属性上略有侧重,不一定把多重属性全部或者同等着力地体现出来,属性与属性之间也不一定遵循着固定的联动或演进模式,所以数字资本多重属性的具体表现在实践中展现出丰富的多样性。但是就整体的、一般的、抽象的数字资本而言,数字资本具有多重属性这一规律和事实是具有普遍性的。
由此,可以看出这样一条历史轨迹:在马克思的时代,存在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在列宁的时代,产生了金融资本这一突出的复合型资本形态,是生产资本与货币资本的结合;在当代,产生了数字资本这一新的、突出的复合型资本形态,其具有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的多重属性。随着数字科技和社会分工的发展,数字资本的多重属性还伴生、衍生出其他特性,与早前出现的、已占有统治地位的复合型资本即金融资本相结合,从而使资本的具体形态、特性发生了更加复杂的新变化。
三、数字资本多重属性的具体论证
(一)数字资本的生产资本属性
投入在生产领域、能够产生剩余价值的资本被视为生产资本,只有生产资本才能够带来剩余价值,这是因为只有生产资本才能够利用雇佣工人生产出实际的商品,典型的生产资本包括农业、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等。与生产资本相区分,商业资本、货币资本等是不能直接生产出商品的。人类生产力发展的历程是一个由科技革命驱动劳动对象和生产工具范围不断扩大的过程,在原始社会和农业社会,人类主要的劳动对象是土地、农作物;到了工业社会,人类的劳动对象扩大到金属、化学纤维、石油、电力等;而到了信息社会,随着微电子技术和数字科技的发展,物质的信息通信设备、非物质的数据信息成为人类的重要生产工具和劳动对象。
既然数据信息具有非物质性,那么能否把数字生产纳入生产性活动呢?对于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物质生产与非物质生产的区别及其关系,学界长期以来有很多争论。本文借鉴卫兴华(2019)的观点,赞同“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特点是生产剩余价值。因而生产剩余价值便成为规定资本主义生产劳动的根本标准,而物质生产劳动本身则不能作为规定的标准……某些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当其作为雇佣劳动能够为老板提供剩余价值、反映资本主义关系时,其表现形式便同物质生产领域生产剩余价值的情况一样”,非物质生产劳动是物质生产劳动的派生形式。因此,通过雇佣劳动制度,利用数字技术工具及设备,对所占有的信息与数据进行生产与加工,制作并销售物质或非物质商品,产生剩余价值,实现价值增值的数字资本,都具有生产资本的属性。
1.雇佣劳动与数字制成商品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以服务和精神类产品为重要内涵的现代服务业不断扩大,商品的形态、范围得以不断扩大,价值的存在形式日益多样化,部分被雇用的服务型劳动和精神性劳动也参与了价值创造过程。例如,在数字化服务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以自制并出售数字制成内容为主营业务的音视频网站、资讯平台等,雇用专业的服务业工人,以提供虚拟精神消费内容商品为主要盈利模式,因而具有生产资本属性。这方面的典型可以美国在线流媒体内容平台巨头网飞为例,其近年来不断尝试提高全盘自主拍摄制作的内容的占比,而相对压缩外部引进售卖的剧目数量比例。Jenner(2021)指出,网飞在自己的平台上利用推荐算法向其自制内容进行明显的流量倾斜。
2.消费者活动的作用
数字平台企业除直接使用雇佣劳动以提供产品和服务外,平台上大量的消费者的无酬活动也在自觉或不自觉中参与了平台产品或服务的创造过程,虽然对于这些消费者活动是否可以被纳入“数字劳动”还有争议,但已经得到共识的是,这些消费者无酬活动具有促进数字平台资本价值增值的作用。一类用户活动生产出广告营销数据。例如,大量用户在使用网站搜索信息,或在社交网站与朋友互动,或在站内点击和阅读,都在平台上产生海量用户数据,客观上帮助平台更加精确地形成目标受众画像,更好地推送广告和销售产品。另一类用户活动直接生产出数字内容。例如,有些视频网站上的视频内容,以及多数在线论坛上的图文内容,绝大多数都由用户自发制作与上传(谢富胜等,2019)。以美国在线流媒体交流社区Youtube为例,其内容大多由用户自发上传。Cheong & Morrison (2008)的一项调查研究认为,大多数被调查者更愿意相信平台上其他用户发布的内容所传递的观点,认为这样的意见相比专业制作的内容更中立,用户所上传的内容对于其他用户至关重要。
3.数据作为一种“原材料”或要素商品
随着数字科技对众多产业部门的改造越来越深入,数据和信息越来越成为众多经济部门的重要非物质要素商品。第一类是营销类数据商品,数字平台所掌握并加以分析加工的海量消费者行为活动数据,对于需要这些数据用于市场营销和寻找潜在买家的企业、商户等是刚需,这些商家为此不惜向数字平台购买或租用。例如在电商平台亚马逊上,平台会作为面向商户的一项收费,把平台上特定相关消费者人群的行为数据推送给商户,或者基于人群数据把商户的商品界面投放给相关受众。Bataineh et al. (2020)认为,智能设备的持有者正在产生大量的个人数据,这些个人数据可能具有货币价值;包括数字平台在内的二级数据所有者正在将这些数据转售给第三方实体,或生成统计分析以从中获益,而用户作为主要的数据所有者并没有从这些交易中获益。第二类是制造类数据要素商品,随着信息系统与物理系统不断深度融合,数字化改造能够帮助制造企业获取生产过程中的大量生产型数据信息,制造企业自身或者其上下游的很多相关企业一旦应用这些数据就能够提高生产效率、改进生产质量,因此这些数据信息也能够以一定价格进行商品化交易。如西门子官方所披露的,西门子把从设备上采集的海量数据加以整合分析,售卖给客户数据产品,帮助客户预防设备故障。西门子将数据管理与流程专业知识相结合,使物理流程能够灵活地进行交互,从而提高制造商的盈利能力。还有一种公司自身并不拥有数据,而是通过采集并综合外部各种源头及类型的数据,依靠自身的算法加工能力,将深加工后的数据产品售卖给各种行业客户。以美国知名大数据公司Palantir为例,其商业模式就是从大量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中整合出关键分析模型,能够凭借自己的数据分析能力在不同的行业中寻找不同的应用。
(二)数字资本的商业资本属性
商业资本执行着流通职能,即商业资本家通过销售商品帮助生产资本家实现价值和剩余价值,从而获得生产资本家让渡的剩余价值,实现商业资本自身的价值增殖。
1.数字资本作为商业流通资本
商业资本主要对应的是商业资本家付出资本去购买产业资本家所生产的商品,再转而卖出商品获得差价。在数字经济实践中,除了数字平台自营数字或非数字形态的商品买卖业务之外,还有另外一种相当普遍的情况,就是平台方仅仅提供虚拟在线“卖场”,平台方在没有预付资本购买商品的情况下撮合卖家和买家,平台方以“服务费”或佣金的形式获取收入,实际上还是一种变相的买卖差价。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一种商业资本的数字资本获得商业流通费用补偿并参与平均利润分配。据电子商务巨头亚马逊官方披露,2022年其平台上超过60%的商品销售额来自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的第三方卖家。此外,一些在线流媒体社区的大多数内容并非平台官方生产,而是由作者上传的,用户根据平台的数据推送去选择自己想要付费的内容,平台则按比例向作者收取现金流水抽成。无论自营差价还是服务费、佣金,其实质都是商业利润。
2. 与商业利润相伴生的数字“租金”
数字平台除了以“服务费”或佣金的形式收取买卖方差价外,还有一种收费形式叫作“流量费”或者广告费,收费对象为想在平台获得展示的生产商、品牌商、广告主。以搜索引擎巨头谷歌为例,据披露,其在2022年的营业收入中有80.2%来自在线数字广告业务。目前在各大数字平台上比较常见的广告/流量收费方式有CPM(cost per mille),即按照每千人展示计费;CPT(cost per time),即按照展示时长收费;CPC(cost per click),即按每一次点击计一次费;CPA(cost per action),即按每一次有效回应操作来计费。Lee(2021)认为,人群将数字平台作为生活方式的中介,大众活动存在于数据化服务下的空间当中,并发生着时空压缩和速度改变,平台对用户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尽管数据的产生在理论上可以是无限的,但是用户数量却是相对有限的,平台对用户的注意力时长、有效在线行为活动量等构成了一个相对有限的数字虚拟时空。
有效需求不足是资本主义的制度性矛盾。为了获得目标消费者,广大生产者不得不用尽各种努力去“获客”。数字平台方拥有的就是生产者所需的宝贵消费者资源池。数字平台所收取的流量费或广告费的实质是数字虚拟时空“租金”,即数字“租金”。生产者或商家想要在数字空间内进行广告推广,实现获客,就需要付给平台方数字租金。
“租金”收取的实质是某方势力依靠对价值实现的某一外部必要条件的垄断,在没有直接参与生产内部过程的条件下,却能够参与剩余价值分割。《资本论》第三卷当中土地所有者能够收取地租依靠的是对有限的土地资源的垄断,但是土地本身并没有直接参与生产过程,只是扮演了必要的外部空间条件。数字平台所有者能够收取数字租金依靠的则是对相对有限的数字虚拟时空的垄断。土地是一种自然空间条件,数字虚拟时空是一种人的活动所虚拟构成的客观时空条件,两者本身都不能直接参与创造价值与剩余价值。平台方作为数字租金收取者和地租收取者一样,其租金收入本质上是从生产性部门获得的剩余价值转移。
土地具有优劣之分,数字虚拟时空也有优劣之分。在一定时空内用户的使用人数、使用时长、使用频率、互动密度等构成了数字空间的质量优劣之分,从而产生了数字空间的级差租金。土地是自然界存在的自然资源,未开垦的土地不是劳动产品,没有价值,土地价格是资本化的地租。数字虚拟时空则是由各类用户活动所客观构成的虚拟时空,光靠平台的雇佣劳动是无法直接打造这样的虚拟时空的,因而数字虚拟时空也不是劳动产品,其估值是资本化的数字“租金”。
由于数字虚拟时空形成于数字平台上各类用户的在线活动,因此其天然与数字资本的商业流通资本属性相伴生,两者之间正相关,都取决于数字平台所提供给用户的使用价值的大小。数字资本越强大,数字平台所能提供给用户的使用价值就越大,数字平台用户规模就越大,用户行为就越活跃,则数字虚拟空间就越大,质量就越好,数字租金的征收能力就越强。与此同时,数字平台的商业买卖流通业务的开展规模就越大,营运效率就越高。
(三)数字资本的货币资本属性
数字资本具有货币资本属性,主要体现为货币的数字化、数字的货币化和数字平台开展包括通道性金融和货币借贷经营在内的货币资本职能业务。
1.货币的数字化和数字的货币化
从技术实现上看,“数”在度量万物中的独特地位决定着数字资本的突出地位。数字技术设施能够得以运行,所依赖的是0与1构成的二进制数学运算规则,产生的运算结果经由依托数学公式运算的电子运动等物理规律,转化为能被人的感官所接收和理解的信息。货币在商品经济中具有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独特地位,即货币能够度量一切形式商品的价值。在信用货币条件下,货币天然是数字符号,而数字符号天然不是货币;数字符号包含货币符号。以货币为媒介的价值度量与运算最终具体呈现为“数”的度量与运算,因此货币职能的发挥越来越深地依赖数据化的信息收集、传递与运算加工。在数字经济条件下,货币的物理承载形式从纸币越来越多地转变为数字信号,货币职能的发挥日趋深度依赖数字技术的发展及其计“数”的能力。
理解数字资本的货币资本属性需要区分货币的数字化和数字的货币化。货币的数字化是指主权货币以数字符号为承载形式,表现为通过数字设备、数字化软件工具实现货币支付与资金转移的行为,如信用卡、借记卡等银行卡。货币的数字化本质上是在银行金融机构经营下的主权信用货币的数字载体化,是货币承载形式的变化。这种情况下,传统金融机构需要进行数字建设方面的投入,数字资本被用于改造、提升传统的货币经营业务,货币资本越来越离不开数字这种载体,这是数字资本具有货币资本属性的一个方面。
数字的货币化是指数字符号直接扮演货币的作用,表现为数据符号本身的货币化,即电子数字符号越来越独立承担货币职能,这是数字资本具有货币资本属性的有力证明。数字虚拟货币就是例证,包括由特定平台发行并被局限在平台内使用的虚拟币,如亚马逊电商币、网络游戏币等;另一种是没有中央发行者的分布式数字加密货币,由复杂的数字计算产生,不必然与现行银行金融体系和主权货币挂钩,并已逐渐被用于偿付、消费等领域,代表性币种有比特币、以太坊等。据统计,比特币市值从2012年第一季度的约0.04亿美元增加到2018年第三季度的约1140.5亿美元,目前仍在快速增长中。数字资本凭借所掌握的数字技术、数字发行平台、海量商家与消费者资源,在逻辑上能够成为数字货币化的最大赢家,这是数字资本具有货币资本属性的又一个方面。
2. 数字平台企业分享了传统银行的职能
数字平台企业不断往传统银行的业务渗透。例如,大量互联网平台企业积极往支付领域切入,很多互联网平台为企业提供现金流管理等服务,这体现的是数字资本从事通道型银行业务。在全球范围内,移动支付、在线支付、第三方支付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支付方式。此外,很多互联网平台甚至开展存贷款业务,这相当于对银行的传统主营业务发起冲击,例如全球电商巨头亚马逊面向平台商家开办了贷款业务,并且为平台上的消费者提供消费信贷。在这种情境下,用于平台建设和扩张的数字资本,具有货币资本功能。
(四)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
在列宁的定义中,金融资本是银行资本与工业资本相互结合而形成的,“生产的集中;从集中生长起来的垄断;银行和工业日益融合或者说长合在一起,——这就是金融资本产生的历史和这一概念的内容”。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上,金融资本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对其他类型的资本有很强的支配性,而其他某种特定类型的资本深度地反作用于金融资本、并与金融资本深度结合的情况则几无案例。数字资本则由于其具有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的多重属性以及强大的扩张和渗透能力,能够有力地反作用于金融资本,并与金融资本深度结合。
1.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在生产领域的结合
金融资本对生产资本有着渗透和支配作用,数字资本作为一种生产资本也被涵盖在这种作用之内。数字产业作为一种高速发展的新兴产业,成为金融资本投资以期实现保值增值的最重要产业领域之一。反过来,数字资本掌握着数据、信息这一普适性的生产资料、生产要素,掌握着为金融资本所高度依赖的用户信息数据,数字资本支配着的海量的客户流、客户信用、消费习惯、财产状况、社交关系、理财偏好等数据,都是金融资本所急需的。两者的结合对彼此的发展壮大都有促进作用,能够加强对实体经济的共同支配。因此,数字资本和金融资本在生产领域的结合有必然性。
金融资本对各产业资本的注资、支配,也包括数字资本;数字资本对各类型资本的渗透和赋能,也包括金融资本;借助数字资本掌握的数字化工具和网络,金融资本对各产业资本的支配更容易触达;数字资本内部的兼并重组以及对各产业资本的渗透和赋能,可以借助金融资本作为中介投资手段。据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2019)披露,在过去20年里,金融投资公司领航集团、贝莱德集团、道富环球等三巨头在标准普尔500指数成分股公司的集体持股几乎翻了两番;它们吸收了过去10年里流入资产管理行业的绝大部分资金。截至2023年11月,美国市值前四大公司均为数字平台公司(苹果、微软、谷歌、亚马逊),而金融投资公司领航集团、贝莱德集团均位列这四家公司的前三大股东。
2.数字资本与金融资本在流通领域的结合
数字资本具有商业资本、货币资本属性,而金融资本具有货币、信用资本属性,因此两者都具有流通领域性质。金融资本掌握的是货币也就是购买力,而数字资本掌握的是消费者资源,两者的结合正是商品完成变为货币的惊险一跃的至关重要条件,因而两者都能够从生产资本中获取大量的剩余价值转移。
进一步,这两种资本都有跳过商品生产环节,转而通过流通买卖、投机交易直接实现自我增值的动力和特征。这也就意味着数字资本和金融资本都在一定程度上有着虚拟资本的属性。金融资本凭借对货币和信用的垄断,转移了来自产业部门的大量剩余价值,这些预期收益被资本化并用于交易市场上的投机,使得金融资本具有了自我增殖的特征。在供给过剩的背景下,数字资本则凭借对于宝贵的消费者资源的掌握,使得产业部门为获取消费者资源而让渡大量的剩余价值给数字资本,这些预期收益被资本化,以“获客成本”的名义被交易和再交易。例如,一个消费品牌企业购买了互联网平台的一个用户连接权,它便获得了卖出一份产品的预期收益,而这种预期收益的一个比例,就反过来成了互联网平台一个用户的预期价格。众多这样的预期价格构成一个互联网用户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并通过互联网在线广告市场进行拍卖和交易,这个过程是完全可以跳过商品生产环节而直接进行交易的。这两种虚拟资本之间必然结合:在跳过商品生产环节后,两者的资本周转速度都大大加快,又借助与彼此的结合进一步加速增值;金融投机资本借助数字资本的客户资源网络吸收交易资金,而数字资本的增值借助金融资本作为交易变现的价值媒介。
四、多重属性基础上的数字资本现实业态简析
上述分析表明,数字资本具有多重属性。这种多重属性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和扩展。这就带来一个问题,在实践中如何去判断一种包含了数字因素的资本是不是数字资本?由于数字资本尚处于快速变化发展之中,这种判断并不简单。从目前情况看,数字资本的具体形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品形态:以数据为最终形态产品
数据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制作生产这种数据商品的资本自然属于数字资本。以传媒内容产业为例,其被数字化改造后一个鲜明的表现是,以实物材料为介质的产品逐步被无实物介质的数字化产品所替换,投入的资本具有边际成本趋近于零、使用次数趋近无限的特征,这与传统的物质形态资料存在明显差异。软件业之前可能以软盘、光盘等物理材料形态作为承载,给人一种实物形态商品的误解,但是随着在线云端购买成为目前软件业售卖的主流,其数字虚拟内容的商品性质更加显现出来。数字生产具有特殊性,即原材料和产品都是数据的不同形式。其中,原材料是数据的原始形式;产品则是原材料经过生产加工之后,以可视化或者非可视化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一种产出物。当这种产出物的使用者是普通消费者时,它可能通过为人感官所习惯的视觉、听觉、触觉等交互化(UI/UE)形式表现出来;当这种产出物的使用者是专业的数据再次开发者时,它就不必以前述形式表现,而是直接进入数据再次开发者的软件程序当中,成为一个新的数据生产加工链的原材料。数据的整个再生产循环是在这样一种全过程的数据态中进行的:用户产生的行为及特征数据属于数据范畴;软件是程序开发人员以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所创制的数字化的公式、指令集成物,它的呈现形式是数据态的,它的研发依赖数据的输入,它能够加工数据,它的优化完善依赖数据的反馈,它的运行又会产生新的数据。
2.媒介形态:以数字化在线平台为经营场所
数字化在线平台作为双边交流、交易媒介而运行,投入平台建设与经营中的资本自然属于数字资本。典型平台包括:(1)互联网电子商务。想要出售商品的卖家在平台上开设虚拟店铺,想要寻购潜在商品的顾客在平台上“冲浪”,平台居中设置类目引导、搜索导流、广告推送、链接推荐等功能以促进买卖双方的对接。亚马逊、Ebay等是欧美代表性的电商平台。(2)互联网社交。想要寻找社交伙伴的大量用户来到平台上,平台通过分析个体用户的性别、年龄、职业、收入等画像数据,促使符合相互偏好的用户进行一对一交流或者构建兴趣群组。欧美代表性的社交平台有脸书、推特、Instagram等。(3)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IOF)是指借助互联网信息网络,以电脑、手机等电子设备为硬件支撑,金融服务商为用户提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服务及活动的总称。资金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和运动,欧美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亚马逊金融、Paypal、Lending Club等。(4)互联网服务平台。其本质上是互联网电子商务的延伸,所不同的是,交易对象不是实体商品而是服务。欧美代表性的在线服务平台有在线打车平台Uber、在线房屋租赁平台Airbnb、在线共享办公平台Wework等。
3.金融资产形态:数字符号作为独立货币金融资产
数字符号不再仅仅作为传统金融资产的数字化簿记手段,而是本身能够独立担当为一种资产形态。例如各种各样可交易的电子游戏币资产、电子消费权益凭证、虚拟形象NFT(Non- Fungible Token,指非同质化通证)资产、加密货币资产等。投入经营这种数字虚拟金融资产的资本自然也属于数字资本。
4.不断演化中的形态:生产制造业等传统产业的数字化改造
在以制造业为代表的行业中,一方面,数据在现阶段大多数情况下还只是中间要素或者中间商品,数据被投入生产过程后与其他生产要素、生产资料融合应用能够提升最终产品的性能或生产效率。借助数字化生产手段,数据对于生产流程的优化、产品质量的提升等的作用越来越大,这些数据往往内化在生产过程当中,并没有作为独立的商品出售,这种形态下的数据其实已经扮演了生产过程中的不变资本、流动资本角色,是一种生产领域的资本。而另一方面,在这个过程当中逐渐也有越来越多的中间数据被独立打包成商品售卖,例如提取为算法、公式构成的程序软件进行拷贝售卖,像西门子软件、达索软件等知名工业软件公司就是这样营利的,投入其中的资本是数字资本作为一种工业制造领域的生产资本日趋成熟、独立的体现。
也就是说,在那些数据本身就是最终产品或以数字化媒介平台为主要形态的部门,比如数字内容产业、数字商务行业、数字金融领域,数字资本的渗透比较深,相应领域数字资本的属性比较明显。在那些以实体制造品为最终产品形态,数据在当中起着上升性调节和优化因素的部门,如工业制造业领域,数字资本的渗透方兴未艾,数字资本的属性表现还在日益浮现、成熟的过程中。随着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数字资本在这类行业中的渗透乃至支配范围必然会不断扩大,在其中的属性表现也会越来越明显。
需要强调的是,数字资本具有的多重属性并不是互相割裂的,而往往体现为多重属性互相有机融合,呈现出一体多面的特征。软件、数据分析能力和用户基础数据等数字资产具有互换性,可以在多个市场中创造机会。在实践中,大型数字平台企业或数字化制造生产企业往往是生产、商业流通、货币金融混业经营的。无论生产资料生产还是消费资料生产,无论物质资料生产还是非物质资料生产,万物互联、全时互联、智能互联的趋势越来越突出,数字化生产方式已经贯通了生产、商业流通、货币金融的全环节。在工业品行业,西门子等制造业巨头在旗下专门成立了数字化工业集团,建立起数据驱动型业务模式,实现产品、工厂、系统和设备之间的互联、物联、分析、优化。在金融服务方面,这些制造业巨头还能够配套提供一系列融资解决方案,如设备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微融资。在消费品行业,亚马逊等一些大型电商平台推出智慧工厂和供应链整体解决方案,自营贩售和为第三方商户服务两手抓,平台方负责全球物流、分销网络和统一的库存管理、自动智能补货。另外,这些电商平台往往还提供包括供应链金融在内的企业贷款服务以及面向个人的消费金融服务。
五、结语
综上所述,数字资本的内涵如下:体现数字化生产方式,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资料或生产要素或场域空间基础,以数字技术为生产工具,投入生产、流通当中任一或任几个具体领域的资本;这些具体领域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数据商品的生产经营,掌握和运营数字条件下商品流通买卖平台,掌握和运营数字货币化技术及资产,从事数字化金融跨界业务,利用数字化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赋能升级等。
学界以往对于数字资本的属性有多种意见甚至争论,主要是源于把数字资本与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这三种基本资本形态相并列去讨论。本文的分析表明,数字资本作为一种新资本的“新”不在于与三种基本资本形态并列,而在于以数字化生产方式的普适性为基础,在分工深化规律下包含了多重资本属性,是一种新的复合型资本,并且是对现存的复合型资本——金融资本的一种继承和发展。数字资本的特殊性就在于它的这种多重属性。在这一背景下,资本集中与垄断的驱动因素除了学界讨论已较多的规模经济、市场竞争、技术创新、资本流动等因素之外,还突出地体现为不同类型基本职能资本之间的融合,甚至包括在已有的复合型资本之上进一步“复合之复合”。由此,数字经济在现实中呈现出垄断-生态级平台效应,实现产业链乃至跨界垄断,显著地实现了相对于其他经济类型的增殖优势。在西方社会,具有多重属性的数字资本的高度发展是当代垄断资本主义发展到新阶段的重要表现,必然会进一步提高资本的垄断程度、加强垄断资产阶级的统治,也必然会进一步加深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并加剧其经济政治危机。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潮头,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我们要在深入研究和把握数字资本的多重属性及其运行特点的基础上,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探索制定有利于数字资本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方针,使数字资本的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造福于全体人民。比如,鉴于数字资本的生产资本属性,我们必须坚决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着力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利用好数字生产力高效率、统揽全局的优势,使其赋能制造业等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同时加大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完善数字确权工作,丰富和扩大消费者凭借其活动分享数字平台增值成果的方式。鉴于数字资本的商业资本属性,应持续关注超大型数字平台在商业流通环节当中的作用,避免其利用优势地位干扰市场良性竞争,合理规范其在流通环节的盈利模式,鼓励其给平台上的广大中小卖家让利“减负”,激活长尾实体经济和就业活力。应避免大型头部数字平台“竭泽而渔”,使经济流通循环过程健康可持续。“要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鉴于数字资本的货币资本属性及其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应考虑把事实上的金融活动作为纳入金融监管的依据,把包括数字经济主体在内的非传统金融活动主体有效监管起来,拉齐各类金融活动的监管标准,统筹应对日益复杂的各类金融活动,推动完善更加敏捷、全面、科学的金融监管体系。此外,随着数字资本多重属性之间日益融合、复杂化,以及垄断性的不断增强,需要建设更加通畅、高效的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反垄断的制度和法规,有效引导数字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引导和规范资本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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