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华书局1912”,原载《书品》,1988年第3期,中华书局。旨在知识分享,如有侵权,敬请联系小编删除。
《文史》出版三十辑,大致可分两个阶段,那就是“文革”前的四辑和“文革”后的”二十六辑。从遇到的困难来说,这两个阶段各有各的问题,但是我感到,这前后两阶段从事于刊物编辑工作的同志,都有着很强的事业心,愿意为学术的繁荣做出自己的贡献。特别是近几年来,编这个具有国际影响的刊物,人员虽有变动,但总不超过两个人(再加一个管收发的秘书)。没有对于事业的执着,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近些天来,我翻阅了一下“文革”前的《文史》卷宗,对那一时期的工作有些感触。苏东坡说“事如春梦了无痕”。日常繁杂的生活是会把好些事湮没得一点痕迹也没有的,有时就需要我们作些具体的回顾,这样就能稍微再现当时的情景,使我们可以稍微超越于日常生活的琐屑,从过去的屐痕中得到一种感情上的慰藉和认识上的升华。
那时的总编辑金灿然同志显然经过一定的考虑,把《文史》放在文学编辑室。当时的室主任是出版界老前辈徐调孚先生,但他手下的一帮人,也就是那时文学室的业务骨干,大都不过三十上下,除了王国维的儿子王仲闻先生是六十出头,不过他那时还不算正式职工。《文史》的责任编辑只一个人,就是沈玉成同志,当时他还没有摘“右派”帽子,正因如此,使一些害“左”视眼的人常为之侧目,这也是使我佩服灿然同志的原因之一——当然,这也是“文革”中成为他的一条大罪状,即重用“右派”(包括我在内)。不过说实话,那时我们几个人,包括程毅中同志和王仲闻先生,倒是兴高采烈的。我们是一个办公室,桌子靠近,玉成是责任编辑,我们几个人帮他出主意,看稿,写稿,无形中形成一个小小的智囊团。有时调孚先生也从隔壁房间跑来,他总是站着,站在我们书桌旁,谈得高兴时,就把眼镜拿下来,气氛十分融洽,似乎“左”、右的政治界线暂时泯灭了(调孚先生那时已是党员)。
“文革”前办《文史》,最大的困难,也就是经常提心吊胆的,是政治问题。编这么一个偏重于资料考证的古代文史刊物,会不会被人目为繁琐考据,被指责为复旧,或被说成遗老遗少。当时的中华从领导到编辑人员,对此都很敏感,生怕触电。突出表现在《文史》第一辑的“前记”上。
还在筹备期间,灿然同志就曾让赵守俨同志和我分别草拟过“编辑凡例”,这两份凡例现在还保存在卷宗里。后来正式确定玉成专职从事《文史》的编辑工作,就叫他起草类似于发刊词的“编后记”(刊出时又改为“前记”)。玉成起草时也煞费苦心拼凑了几千字,强调了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的资料考据等等。灿然同志可能感到这样不容易说清楚,而且在当时政治气候下,这些方面说得越多也越容易被人抓住把柄,因此就叫玉成删了又删。最后写成千把字的编后记,分送社外几个编委和社内领导审阅。这篇编后记最关键的是这一段话:
我们要求《文史》具有这样一种鲜明的性格:崇尚实学,去绝浮言。我们提倡朴学家的学风。乾嘉以来朴学家们的研究工作,如果剔除其逃避现实和释事忘义的一面,他们那种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的治学方法,仍然是一份有益的遗产。批判地继承这份遗产,重视资料,对资料作细心的考订,对于改进我们的学风,或有针砭和药石之效。
这段话,在我们现在看起来,实在是平温得很的,现在有些报刊上的文章,类似的意思,而词句比这尖锐的不知有多少。但就是这一段话,几位领导却表现得高度紧张,现在看看他们的批示,倒是很有意思的。
当时的副总编丁树奇同志索性把这一段整个地勾掉。灿然同志删去“我们提倡朴学家的学风”一句话;“对于改进我们的学风”,以“这是一种优良”代替“对于改进我们”六个字,而把“或有针砭和药石之效”句删去。编委冯定和吴晗最宽容,未作改动,吴晗只在“对资料作细心的考订”句,“细心的”前加“科学的”三字。林涧青也删去“我们提倡朴学家的学风”以及“重视资料”以下四句。意见提得最多的是编委何其芳同志。他在“我们提倡朴学家的学风”、“他们那种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的治学态度和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的治学方法”、“对于改进我们的学风,或有针砭和药石之效”等句下都打上红杠,并用小字作了批注:“此段值得斟酌的。我们今天只是‘提倡朴学家的学风’?批判地继承清代朴学家的治学方法,不等于就是提倡那种学风。我们还有我们的新东西。清代朴学家的治学方法也有许多不科学的,和我们今天说的‘实事求是’不同。如陈奂关于《诗经》的注解著作,一概以《毛诗》为准,那算什么‘一丝不苟’、‘尊重客观’?”“对于改进我们的学风”二句,批注道:“这种说法也可斟酌。我们的学风也并非不重视资料,不认真研究、辨别资料。这种说法好像我们学风很成问题似的,好像连清代朴学家都不如似的。我们的学风的主流是好的;空谈、空话,不重视资料,不是我们的学风的主要方面。”说实话,当时我看了何其芳同志的这些意见,是很佩服的。现在看来,他的这些话也有合理成份,但可以看出,当时这几位领导对于稍稍涉及“现实政治”(那时的套语),是何等的紧张和敏感,生怕出问题。不过,他们对于出《文史》这样一个刊物,则从思想到感情上都是赞同的,包括何其芳同志在内。由何其芳同志的这些意见,我倒看出他那时对工作、对事业是何等的认真和虔诚。
“文革”前的《文史》,名义上由《新建设》杂志编辑,中华书局出版,实际上中华书局在组稿、审稿中所起的作用,毋宁说起主要的作用。正如当时在《新建设》杂志社工作、具体负责《文史》稿件的王庆成同志(现为中国社科院近代史研究所副所长),在1963年1月31日给沈玉成的信中所说的:“《文史》的编辑工作,目前实际上是由我们两家合作来搞,而且你们花的力气比我们还多。”
实际情况确实如此,当时不管是《新建设》转来的稿子,或是作者自动投来的稿子,都由玉成或我自己看,或由调孚先生组织编辑室内的同志看(调孚先生亲自为《文史》草拟退稿、退改或联系组稿信件,现在还有好几封保存在档案里),有的还由当时分管《文史》工作的萧项平同志安排给其他编辑室的同志看。那时各编辑室的业务骨干都替《文史》审阅过稿件。当时赵守俨同志任古代史编辑室主任,李侃同志任近代史编辑室主任,他们也替《文史》阅稿,并写有具体的审阅意见。这里不妨从《文史》卷宗中摘抄两份:
守俨同志对一篇书稿所写的意见:
一、司马相如传二十七下“躬傶骿胝无胈”应从史记作躬胝无胈。案王先谦已言之。本文作者所谓“附录”,乃指殿本考证。史记是史记,汉书是汉书,这类的问题不能迳据史记改汉书。
二、同传“以訾为郎”,訾应作赀。案訾与赀通,颜师古有注,不能改。如改为赀,则颜注变成无的放矢,连颜注一起删,更不能这样办。作者对以赀为郎的解释仍末解决问题。何义门云,赀郎乃择有身家之人,非入粟拜爵之比,似近乎是。
三、同传“夫容”改“芙蓉”,“毒冒”改“瑇瑁”。案可通,不必改。
四、同传“乃饮卓氏弄琴”,“卓”上加“为”字。案作者把句子读错了,应读作“乃饮卓氏,弄琴”,并不存在脱字问题。
此外对终军传及霍光传颜注的驳正也都不对。谓光传“輓显”的显是神主尤可笑,显是人名,又误解了史文。
此文不能用。
李侃同志对一篇《中国同盟会成立日期考》所写的意见为:
他们的意见有案断,有具体材料和分析。作为编辑室主任,来审阅不属于本编辑室的稿件,并且写出有具体分析的审阅意见,可见那时中华书局编辑部从总编辑起,直到室主任和编辑人员,对此是何等重视。
还可以举出一个例子。1962年6月,为了讨论《文史》第三辑的内容安排问题,还由几个编委和中华书局的副总编丁树奇、萧项平等同志联合开了—次座谈会,会前由中华书局提供了一份第三辑所收文章的内容简介和评阅意见。这份材料是写得相当充实的。如对于《共工传说史实探源》一文是这样写的:
徐旭生同志认为这篇文章大体还好。
吴晗同志批示说“这篇稿子可用,但稿中所引原文应逐条核对一下”。
中华书局编辑部有的同志认为这篇文章不是一篇科学性的考证。文中所提出神话传说与历史的关系是不错的,但这两者并不能等同。这篇文章似乎就犯了这个毛病,对共工氏作了许多细致的考证,惟其太细嫩,而其依靠的基础却是神话传说,结论就不能令人信服,《文史》最好不登。
类似这样的表示中华书局编辑部独立不苟意见的有好几篇,而且把编辑部内不同意见也摆出来。如对孙常叙《楚辞九歌悬解之一》,先引文怀沙的审读意见,然后说:
一篇文章,不但请社外专家看(此文还请北大的林庚先生看过),而且还由不同的编辑室提出不同的意见,这就不仅显得郑重,还可见出当时编辑部浓厚的学术风气,能够形成这样的风气,真是难得,令人忆念。
玉成曾提到《文史》第一辑《文选六臣注订讹》一文的作者祝廉先在文末提及感谢几位友人曾帮他修改此文。其中陈彦及为陈布雷,后经人指出,害得他作了检查。不过我看当时的档案,几位领导并没有强调个人的责任,丁树奇同志批示说:“可以写一个经过情况,并拟订今后防止这种问题的办法。”萧项平同志批示中说:“这篇文章我也看过,不能推卸责任。”我认为,这样的领导作风与气度,是令人信服的。
最后还想提一个可能使人感到兴趣的小材料。《文史》卷宗中还保存第二辑和第三辑的稿费情况。第二辑最高是顾颉刚和章士钊,千字14元,其他基本上是12元。这是1963年4月。第三辑最高是陈垣,千字15元,其次冯家昇,千字14元,其他人部分为12元。这大约是1963年9月。时隔二十五年,四分之一世纪,各方面情况都有不少变化,而目前《文史》的稿费恐怕比那时也只不过提高三五元,我们学术文章的“价格”确实是十分的“稳定”,看到过去的材科,不免会使人想得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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