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譴失子(矫情)《命相真諦·改過篇四·變惡篇》140

文化   2024-11-01 09:57   山东  

《命相真諦·改過篇四·變惡篇》140


天谴失子(矫情) 



太仓王文肃公居乡,素矜饬,痛子夭亡。祈梦于忠肃庙,梦忠肃曰:“汝记吝一名帖,害二十七人命否?”公惘然。盖前有巡道某,误报海商为盗,众怜其冤,求公一刺解救,公不允,二十七人皆拷死。


公至是大悔曰:“吾闻罗念庵解官归,道过芜湖,与关使项东瓯有旧。贾人杨姓者犯重辟,愿馈千金求解,念庵力拒之。既而思曰:‘此贾不生矣。’乃贻书东瓯,潜为解之,贾竟得释。


吾此事不及念庵远甚。然本意止欲养高,不谓阴罹天谴。”可见方便之事,力能为者当随在行之,不可避嫌矜节,见善而不为也。 



白话文:


太仓人王文肃公住在家乡,平素端庄严整。 哀痛儿子去世。去忠肃庙祈祷托梦,梦见忠肃公说:“你可记得吝啬一张名帖,害了二十七人的命么?”王公怅惘。


因之前有某巡道,失误报告一些海上商人为强盗,民众怜悯他们受冤,请求王公写一名帖来解救,王公没有答应,那二十七个人都被拷打致死。


王公这时非常后悔地说:“我听说罗念庵辞官回家时,路过芜湖,和关使项东瓯有旧交情。一个姓杨的商人犯了死罪,愿意出千金来求得解救,罗念庵坚决拒绝了。后来又思考说:‘这个商人恐怕活不了。’于是写信给项东瓯,暗中解决了问题,商人最终得以释放。我在这方面远远不如罗念庵。我本来只是想保持自己的清高,没想到却暗地遭受了天谴。”


可见方便之事,有能力做的人应当随时去做,不应该因为避嫌或矜持,见善而不为。



當下書房
为振兴强盛国家而读书,为救度利益一切众生而读书;我读,你也读。努力读本科书、努力读课外书,无论任何年龄也不停读书,这是容易取得成功及无负此生的必要条件之一。 为自己而读书是小乘,为国家而读书是中乘,为众生而读书是大乘。#常观世音微语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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