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快讯 | 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2024年第39期)

文摘   2024-09-23 10: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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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薛京律师继续推出“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与专业资讯分享”专题文章,本期涉及的关键词为数字财产、新加坡家族办公室、离婚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财产分割、股权转让、保险权益分割、慈善信托、离婚分割股权、抚养费具体如下:

一、财富管理领域新动态

(一)英国颁布财产法案:比特币首次被视为个人财产

2024年9月11日,英国议会通过了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法案——《数字资产等财产法案》。该法案首次将比特币、非同质化代币(NFT)、碳信用等数字资产纳入个人财产法的保护范畴,这标志着英国历史上首次将资产明确纳入英国和威尔士财产法的范围。该法案的核心内容为:1.明确了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资产作为个人财产的法律地位,与传统财产享有同等的法律保护。2.为数字资产所有者提供更强的法律保护,有助于防止欺诈和诈骗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为法官处理涉及数字资产的复杂案件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引,如离婚财产分割、遗产继承等。

(二)新加坡家族办公室数量今年增长超20%,预计年底将拥有1700个家族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新加坡交通部长兼财政部第二部长徐芳达在全球亚洲家族理财办公室峰会上表示,新加坡今年首八个月迎来250个新的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落户,家办总数增至1650个。这一领域的增长持续强劲,今年全年新增的家办预计将超越去年的300个。新加坡财富管理领域发展蓬勃,资产管理规模延续过去几年的增长势头,去年增长超过8%。整体而言,该领域的资产管理规模的五年复合年均增长率(CAGR)约为10%。
(三)高净值客户数量和管理资产规模呈双增趋势
近期,从14家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表现来看,整体而言,高净值客户数量和管理资产规模双增。值得注意的是,家族信托、家族办公室因能更好地满足高净值人群的金融需求,成为今年上半年各家商业银行的“必争之地”。建设银行和平安银行披露了家族信托或家办的规模,均超千亿元。此外,为了提高客户黏性,不少银行强调深化客户分层服务策略,并且围绕高净值客户做全方位的金融及高品质增值服务。

二、财富管理领域专业文章推荐

(一)新加坡离婚判决如何在境内申请承认与执行

在新加坡,无论是否存在争议,所有离婚案件均需通过法庭诉讼程序,并由法庭作出最终判决。鉴于新加坡与我国对离婚程序的规定不同,若需在中国内地承认和执行新加坡法院的离婚判决,应遵循特定的法律程序。根据《申请承认外国离婚判决规定》的规定,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附上新加坡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正本及其经认证的中文译本。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不同申请人的身份,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认定内容方面,国法院通常只承认外国离婚判决中解除婚姻关系的决定,而对于判决中涉及的财产分割、生活费抚养、子女抚养等其他家事问题,则不予认可。如果双方在中国境内的财产或子女抚养等方面仍有争议,可以在中国法院另行提起诉讼。

(二)离婚时商业保险权益分割的法理逻辑与规范适用

离婚时商业保险权益的分割,应综合考虑保险法和婚姻法的规定,区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不同特点。具体操作时,要遵循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和目标,同时运用保险法的具体规则作为分析和处理的工具,并细致考虑各种影响因素,进行类型化的梳理和公平分割。

离婚时商业保险权益的分割包含积极财产的分割潜在补偿的给付两部分内容,分割对象主要涉及保险人解除合同后已退还的保费和已出险情况下的保险金。前者的分割较为简单,后者则需结合保险标的归属和保费来源两项因素确定不同情形下的保险金分割与经济补偿规则。具体而言,对于支付保费所引发的经济补偿问题,在投保人以共同财产为共同财产投保、为其个人财产投保和以其个人财产为共同财产投保等情形下,都存在经济补偿的可能。

在离婚时商业人身保险权益的分割方面,其待分割权益主要包括保险金、退保现金价值、保单红利和投资收益,需区分保障型、储蓄型和投资型三种不同功能目的的保险类型,并结合保险合同主体的不同构成、是否产生保险金、保费的不同来源、保险期间是否已完全经过等因素,确定“夫妻一方为投保人且关系人中无投保人的父母或未成年子女”“夫妻一方为投保人且关系人中有投保人的父母或未成年子女”“夫妻一方父母为投保人且夫妻一方为受益人”等不同情形下具体存在哪些保险权益可供分割、如何予以分割以及如何给付经济补偿。

(三)信托公司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不足与完善

2016年9月1日实施的《慈善法》首次将“慈善信托”作为法律制度加以规定。《慈善法》对慈善信托受托人采取了有限列举的方式,而信托公司成为被该法明确列举的两类受托人之一。这说明信托公司在中国信托界有较高的认可度,立法界对信托公司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推进慈善事业发展有较高期待。
与慈善组织相比,信托公司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的优势在于:投资范围广,运营成本低,能兼顾信托财产的安全与效率,有利于吸引潜在高净值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信托公司也存在担任慈善信托受托人动力不足、参与慈善经验不够、面临税收瓶颈制约和缺乏公募资格的劣势。进一步激发信托公司参与慈善信托的动能、增强其受托能力需要信托公司提高认识、加强与慈善组织的合作,税收政策的跟进和公募资格的选择性配比也尤为必要。
(四)财产分割涉及股权转让是否应税

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而发生股权转让的,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税的。但也取决于该股权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此外,不同的股权分割方式也会涉及不同的税务处理。若一方作价补偿,不作股权变更登记,则征收印花税或增值税,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若一方转让股权,双方分割转让款的,具体税务规定如下图所示。

(五)人工培育胚胎特定情形下的法律保护——以试管婴儿追索抚养费争议案为切入点

“全国首例父亲工亡后移植的试管婴儿追索抚养费案”引发了理论上胚胎法律属性客体说、主体说、折中说的再探讨,也引发了胎体受损害、父亲遭受侵权损害影响孕育成人后的受抚养权利等新的胚胎法律保护争议。

文章基于现行立法对胚胎保护的不足、法律属性界定不明、司法保护路径不同、及体外胚胎不能得到与腹中胎儿平等的法律保护的现实之困,深入探究原因,提出折中说可以较好实现对体外胚胎的平衡保护,并在特定情形下将体外胚胎界定为“准胎儿”。同时从人格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合同编方面对胚胎保护给予权利救济,力求为体外胚胎的法律保护及司法裁判提供有益借鉴。

发展与多元化催生着财富管理专业领域更新迭代,持续学习则是我们作为专业人士应有的职业素养。以上为本周的行业动态与资讯分享。一点新知,分享各位,期待下期的一期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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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在公司法律业务、股权非诉与诉讼业务方面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曾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并购、重组、融资等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代理多起公司纠纷案件。


财富管理领域资深律师,擅长家族信托、家族企业治理与股权传承等创新法律业务,为诸多高净值人士提供私人财富顾问服务,协助家族设计传承方案,代理多起涉及私人财富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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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京律师
薛京律师是国内知名私人财富律师,在这里和大家分享私人财富法律问题、动态、职业经验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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