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对公贷款“三查”不到位、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到位、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合作贷款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无锡金融监管分局对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罚款26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禁业、警告及罚款。
徐建荣,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投行业务二部总经理,对对公贷款“三查”不到位、票据业务贸易背景审核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宋兵,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市场总监,对对公贷款“三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陆之桥,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个贷业务团队长,对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合作贷款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5万元。
李鹏,时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副行长,对代销业务管理不到位、个人贷款“三查”不到位、对合作贷款中介机构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以上处罚决定均由无锡金融监管分局作出。
2024年,平安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频繁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这些处罚不仅揭示了平安银行在合规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也凸显了监管机构对金融领域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今年5月1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平安银行及其部分高管发布了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安银行因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信贷业务、同业业务、理财业务以及其他方面的多项违规行为,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6723.98万元,其中总行被罚6073.98万元,分支机构被罚650万元。这些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个别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职、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以及同业业务中的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等。
除了上述大额罚单外,平安银行的多家分行也相继受到处罚。例如,平安银行上海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严重不审慎和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罚款150万元。同样,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以及票据贴现资金直接回流出票人,被罚款合计70万元,而平安银行福州仓山支行则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40万元罚款。
同时,今年以来,平安银行还因多项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多位高管相继“落马”,受到监管部门的严厉处罚。
今年7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平安银行上海分行的两位前高管——冷培栋和杨华,因在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上存在严重不审慎行为,均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年。这一处罚决定,无疑是对平安银行上海分行高管在贷款管理上的严重疏忽的严厉回应。
在5月的处罚中,平安银行武汉分行的三名高管——李卉、朱汉明和李中文,因对银行以贵金属产业基金模式融出资金违规用于股权投资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万元。这一处罚揭示了平安银行在资金运用上的不合规行为,以及高管对此类违规行为的责任。
除了分行高管,平安银行总行的部分高管也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例如,时任平安银行行长特别助理的蔡新发,因对银行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这一处罚显示了监管机构对银行高管在信贷业务中的违规行为的严厉打击。
2024年平安银行因合规经营问题频遭监管严惩,不仅分行及员工被重罚,多位高管也因违法违规行为相继“落马”。这些处罚不仅暴露了平安银行在内部管理上的漏洞,也凸显了监管机构对金融领域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面对这些问题,平安银行亟需加强合规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