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情操论|第2期:第一篇第二章论各种感情合宜的程度

文摘   2024-10-30 22:28   湖北  

如果人生幸福的主要部分,就像我所相信的那样,是来自于为人所爱的感觉,那么,意外的运气大好转就很少对幸福有什么帮助。最幸福的,是这样的人:他比较缓慢地逐步晋升到高贵的地位,在他每一次晋升到一个较高的位置前,大家便已盼望他占有那个位置很久了,因此,他的每一次晋升,绝不可能在他身上引起过度的喜悦,而且按理也不太可能在被他赶上的那些人身上引起什么猜忌,或在被他抛在后头的那些人身上引起什么嫉妒。

——亚当·斯密

人们如何判断情感的抒发是否达到适宜的程度?

情感的合宜体现为不过分强烈也不过分微弱的“中庸”(mediocrity,可参看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二卷),但合宜点所在的中庸程度就各种不同感情有所不同,取决于对这些情感产生共情的难易程度。“如果我们审视人性中所有不同的感情,我们将发现它们被视为得体或不得体,恰好与一般人比较容易或比较不容易对它们产生同情感是平行一致的。”


哪些情感的强烈表达容易被认为是不合宜的?为什么?

首先是因身体处于某种状态或倾向而产生的情感,例如食欲、性欲、身体疼痛等。这是因为我们的同伴无法和我们处于相同的状态,因而很难对这些情感产生共情,这种共情的困难成为当事人面不改色地忍耐身体痛苦所以显得合宜的基础,将身体欲望限制在优雅、合宜、细致与谦虚的考虑所要求的范围内,就构成节制的美德。

与源自身体的感情相对,源自想象的感情例如失恋或壮志未酬所引起的情感对我们的影响更为持久、递减更慢,因为“我的同伴身体上所发生的构造变化,对我的身体构造不可能有很大的影响。但是,我的想象则是比较柔软可塑,比较容易……采纳我所熟悉的那些人的想象形态”。因此,“恋爱或雄心壮志遭到挫折,将会比身体遭到最大的伤害,引来更多同情。”我们对身体疼痛者所怀有的共情也不是因为我们体会到他的疼痛本身,而是因为我们想到自身未来或许会尝到和他一样的痛苦景象与他的恐惧共鸣,即同样源自想象。

其次是以积久养成的某种特殊的想象偏向或习性为基础而产生的情感,例如爱情。这是因为一般人的想象由于未养成和当事人相同的特殊偏向,所以无法附和,我们不会认为自己有义务和当事人怀抱同一种感情或对他感情投注的对象怀有相同的感情。我们之所以为某种爱恋感动,“并不在于它是一种感情,而在于它是一种情境,会引起其他一些感情使我们感动,亦即,它会引起各种期待、忧虑与苦恼。”由于我们曾经或倾向怀抱同一类的感情,所以我们很容易共情当事人在爱恋满足或落空时的喜悲,但这并不是因为我们对他的爱情和爱恋对象拥有同样火热的感情。

第三是unsocial(乖戾和不和乐的翻译都极欠妥)的感情,如怨恨与愤怒以及其变异亚种。这是因为这一类感情牵涉到利益对立的多主体,我们对被针对者的共情会削弱我们对当事人的共情。“我们的同情感分给两种人,其一是感觉到这一类感情的那个人,另一是这一类感情所针对的那个人。这两种人的利益正好相反。我们对感觉到这一类感情的那个人的同情感,促使我们要求实现的我们对另外那个人的同情感,会使我们感到害怕。由于他们两者都是人,我们对他们两者都很关心,而我们对其中一人可能受伤害的忧虑,则会减弱我们为另一人受了伤害所感到的愤怒。所以,我们对遭到挑拨的那个人的同情感,必然无法达到在他心中自然鼓动的这种感情的强度,这不仅是因为有使一切同情感都低于原始情感的一般性原因在发生作用,而且也是因为有仅适用于这一类感情的特殊性原因在发生作用,即我们对另一个人怀有相反的同情感。”

不过,这一类情感也是人性特征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因为它们对个人而言会使侮辱或伤害别人具有相当危险性,对于公众而言可以守护正义与司法公平。然而即使具有这些效用,这类情感还是会使我们产生一定的厌恶,这是因为“令人觉得愉快的,是这些感情的长远影响;它们的直接效果,却是对它们所针对的那个人有害。但是,任何事物让人觉得愉快或不愉快,正是取决于该事物的直接效果,而不是取决于该事物的长远影响。”人们往往流于表面,缺乏意愿和能力去思考事物的长远影响。

要使愤怒的宣泄变得合宜,所遭受的挑衅必须是“如果我们没有多少表示一些愤怒,我们就会被人瞧不起,甚至会没完没了地继续招来侮辱”,并且我们表达愤怒的方式也要表明“愤怒的激情并未泯灭我们的人性”,“即使我们屈服于报复的心理指令,那也不是因为我们心甘情愿,而是迫于必要,是一再受到严重的挑衅后无可奈何的结果”。总之,“我们应该在感觉到发怒合宜时才发怒,亦即,应该在感受到人们期待并且要求我们发怒时才发怒,而不应该在我们感觉到自身上一有那种不愉快的激情勃然跃动时就立即发怒。”


哪些情感总是会让人觉得特别愉快与合宜?为什么?

同样是牵涉多主体的情感,如果被针对者得到的是爱,那么我们对施受双方的加倍共情总是会使我们特别格外愉快与合宜,例如豪迈慷慨、仁慈、亲切、怜悯、相互友爱与尊敬,以及所有和乐与慈善的情感。这些情感,即使失之过分,也不会遭人厌恶,我们只是会感到遗憾,“惋惜它不适合这个世界,因为这个世界不配拥有它。而且也因为被赋予它的人,必定因它而成为背信与忘恩负义者假意巴结玩弄的牺牲品,成为被数以千计的痛苦与烦恼不安所困的猎物,然而,在所有人类当中,就数他最不该感受到这些痛苦与烦恼不安,并且通常也就数他最没有能耐忍受这些痛苦与烦恼不安。”


介于上述二者之间的是什么情感?

selfish(自私、自爱的翻译都欠妥),即不牵涉其他主体,只牵涉当事人自身的感情。“悲伤与快乐,当它们的起因是我们自己个人的幸运或不幸运时,构成这第三类情感。即使极为过分,它们也绝不会像过分的愤怒那样令人不愉快,因为绝不会有相反的同情感促使我们去反对它们;而即使恰如其分,它们也绝不会像公正无私的博爱与慈善那样的令人愉快,因为绝不会有加倍的同情感促使我们去赞许它们。”


人们对快乐和悲伤的共情有何不同?为什么?

我们通常会对小事造成的快乐和大事造成的悲伤产生共情。对于快乐而言,如果当事人由于意外的运气而实现了巨大的提升,人类的嫉妒心会阻碍他们共情他的快乐;适应于旁观者的这种心态,当事人也应保持谦卑。对于悲伤而言,由于“悲伤是一种痛苦的感情,因此即使遭逢不幸的是我们自己,我们内心也会自然而然抗拒与排斥它”,这种对悲伤的厌恶会阻碍我们同情他人的悲伤,尤其是当这些悲伤是由微不足道的原因所引起的,甚至于人们还会以他人的小小苦恼为乐,因此我们常常开玩笑;适应于旁观者这种情感,当事人也会克制微不足道的小事造成的悲伤,付之一笑。


番外

——“你失去的只是腿,她失去的是爱情”

“失去一条腿的不幸,也许通常比失恋的不幸,被认为更加真实悲惨。然而,如果有哪一部悲剧是以前一种不幸为收场来铺陈的话,那它无疑将是一部蹩脚可笑的悲剧。而后一种不幸,不管它看起来是多么的微不足道,以它为铺陈的主题,却产生过许多很出色的悲剧。”(琼瑶原来是读了《道德情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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