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当社会生活过程即物质生产过程的形态,作为自由联合的人的产物,处于人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控制之下的时候,它才会把自己的神秘的纱幕揭掉。但是,这需要有一定的社会物质基础或一系列物质生存条件,而这些条件本身又是长期的、痛苦的发展史的自然产物。
——卡·马克思
为什么《资本论》的分析从商品开始?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
从分析商品开始实际上等于从交换过程开启研究,这继承了李嘉图的传统。相较之下,穆勒是从生产,而马歇尔是从消费开始研究的。
商品的两个因素是什么?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物的有用性使物成为使用价值”;“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参看斯密《国富论》第一编第四章)
不同商品能够交换的底层逻辑是什么?
“不同物的量只有化为同一单位后,才能在量上互相比较。不同物的量只有作为同一单位的表现,才是同名称的,因而是可通约的。”
不同商品之所以能够交换,是因为它们内含有某种相同的东西。(参看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五卷,“所交易的东西必须是可以以某种方式比较的。”)
马克思认为这种共同的东西是什么?
“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马克思认为,不同的使用价值之间性质不同,例如充饥和御寒是两种无法进行比较的性质不同的需要的满足,因而无法通约。他又认为,“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参看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第六编第三章;杜冈-巴拉诺夫斯基《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一篇第四章)”同时,在抽象掉商品的特殊使用价值的过程中,我们也就抽象掉了劳动的各种具体有用形式,例如缝、织,这样,商品中剩下来的相同的东西就只有“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商品体中这种共同的东西被称为“价值”(和日常用语中的价值区分开来,该词在日常用语中常指使用价值),马克思既然认为商品体中共同的东西只有劳动耗费,那么就认为价值以劳动量为基础。
商品的价值量如何计量?
商品的价值量“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劳动本身的量是用劳动的持续时间来计量,而劳动时间又是用一定的时间单位如小时、日等做尺度。”
既然商品的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决定,那么是不是“一个人越懒,越不熟练,他的商品就越有价值,因为他制造商品需要花费的时间越多。”马克思认为“只是社会必要劳动量,或生产使用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该使用价值的价值量。”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参看李嘉图《原理》第一、二章)以和个别劳动区别开来。
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二重性是什么?
“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一切劳动。另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这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
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间的换算比例(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生成过程)是如何实现的?
“各种劳动化为当做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如此看来,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换算比例的确定(及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生成)是在社会过程(在商品经济中就是交换过程)之后确定的。(留白)
价值形式发展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从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x量商品A=y量商品B,或x量商品A值y量商品B
到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z量商品A=u量商品B,或=v量商品C,或=w量商品D,或=x量商品E,或=其他
到一般价值形式:
u量商品B
v量商品C
w量商品D = z量商品A
x量商品E
其他
最后到货币形式:
u量商品B
v量商品C
w量商品D = z量金银货币
x量商品E
其他
价值形式的逻辑发展和交换过程的历史发展是相联系的,体现了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简单价值形式“实际上只是在最初交换阶段,也就是在劳动产品通过偶然的、间或的交换而转化为商品的阶段才出现”;而扩大的价值形式“事实上是在某种劳动产品例如牲畜不再是偶然地而已经按照习惯同其他不同的商品交换的时候,才出现的。”
什么是商品拜物教?
“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要找一个比喻,我们就得逃到宗教世界的幻境中去。在那里,人脑的产物表现为赋有生命的、彼此发生关系并同人发生关系的独立存在的东西。在商品世界里,人手的产物也是这样。我把这叫做拜物教。” (和等价形式造成的谜的性质结合思考)
即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物与物之间的交换关系的虚幻形式,需要通过商品之间的交换过程,人们的私人劳动才反映为互相等同的,并且反映为社会分工体系之上的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不是人们意识到商品是同种人类劳动的物质外壳才使它们发生关系,而是在商品交换中才反映出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商品的价值在交换者看来好像是由它们的本性产生的,而没有意识到隐藏在其后的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和相互关系。因此,商品的拜物教性质也可以称为“劳动的社会规定所具有的物的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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