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6起党员、公职人员赌博问题典型案例。
有的通过组织打麻将赌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有的长期与私营企业主一起打麻将,借赌博收受贿赂;有的挪用公款用于赌博、偿还赌债;有的不仅参与网络赌博,还发展下线非法获利;有的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时间旷工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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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周云通过组织打麻将赌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问题。
2004年至2016年,周云在担任安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职务期间,长期组织下属吃吃喝喝、打麻将赌博,逐渐形成以周云为中心、市公安局数名干警为成员的小圈子,圈子成员对周云马首是瞻,多次陪同其上坟祭祖、组织生日宴会等。周云利用职务便利为圈子成员在职务提拔、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周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周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黔西南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梁龙甫通过打麻将赌博大肆敛财问题。
2012年至2023年,梁龙甫长期与私营企业主通过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并在医疗设备采购、建设工程承接等事项上为私营企业主提供帮助,麻将桌上“赢得”28万余元,麻将桌下收取巨额财物。梁龙甫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6月,梁龙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遵义市余庆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田维建长期参与打麻将赌博问题。
2021年至2023年,田维建长期与下属以挂账开房的方式在酒店打麻将赌博,每次输赢几百上千元不等。田维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7月,田维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贵州融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司恒挪用公款赌博问题。
2018年至2023年,司恒多次使用手机在网络赌博APP上参与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为筹集资金,司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挪用公款用于赌博和偿还赌债。2024年3月,司恒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贵州大学图书馆原副研究馆员王芳参与网络赌博并通过发展下线非法获利问题。
2022年10月,王芳经人介绍在某赌博网站参赌,后通过微信群向他人发送赌博网站链接以及邀请码的方式发展下线获得返利佣金3.72万元。2024年2月,王芳被判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铜仁市万山区谢桥街道综治中心原专职副主任吴霄杰多次在上班时间打麻将赌博问题。2023年2月至2024年2月,吴霄杰多次在工作日下午旷工前往某烟酒店打麻将赌博,多次在上班期间和他人玩手机麻将。2024年7月,吴霄杰受到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坚决查处“牌局”“赌局”背后因赌及腐、借赌敛财等问题是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党员、公职人员赌博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严守纪法底线,自觉拒赌、坚决反赌,也是每一位守法公民的义务。
什么行为就会构成赌场罪?修赌博机也会涉嫌犯罪?游戏娱乐和赌博的界限如何把控?公职人员因赌及腐、借赌敛财是因为缺乏哪些认知?
致高律师为大家带来详尽解答。
案例中有公职人员“通过微信群向他人发送赌博网站链接以及邀请码,被判开设赌场罪”,利用微信组织赌博游戏是否构成犯罪?
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庄家对于组建的微信赌博群是否享有控制权,并制定群内赌博游戏规则,控制群内游戏进程。如果在微信赌博群中庄家处于绝对中心地位,庄家的行为就构成开设赌场罪。
《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或“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情形之一的,就属于“开设赌场”。
游戏厅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或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还提供维修等技术支持,是否涉嫌犯罪?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开设赌场罪:
1.设置赌博机10台以上的;
2.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容留未成年人赌博的;
3.在中小学校附近设置赌博机2台以上的;
4.违法所得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5.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6.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7.因设置赌博机被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8.因赌博、开设赌场犯罪被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设置赌博机5台以上的;
9.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如果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还给他提供维修等技术支持的,构成犯罪。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赌博机开设赌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供赌博机、资金、场地、技术支持、资金结算服务的,作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处罚。
同时,以下情形也作为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处罚:
1.受雇参与赌场经营管理并分成的;
2.为开设赌场者组织客源,收取回扣、手续费的;
3.参与赌场管理并领取高额固定工资的;
4.提供其他直接帮助的。
3、同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提供给他人开设赌场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销售赌博机或者其专用软件,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各类赌博行为,将分别面临什么惩罚?
党员、公职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会面临“从重处罚”吗?
1、拘留、罚款、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特别注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党员参赌涉赌将受到纪律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2)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公职人员的由监察机关给予相应政务处分。
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特别注意
1、对赌博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也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通过赌博方式从管理和服务对象处敛财,违反廉洁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2、党员长期沉溺于赌博但未受行政处罚的,属于追求低级趣味,违反生活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四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党员到境外赌博,属于“其他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违反生活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八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公职人员参赌涉赌将受到政务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1)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2)参与或者支持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3)参与赌博的;
(4)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5)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6)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7)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赌涉赌要受到政务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1)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2)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3)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4)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5)包养情人的;
(6)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7)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8)有前款第1项、第3项、第4项、第5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参赌涉赌也要受到严厉惩处
第二章第八条,禁止妨害和扰乱社会管理秩序。不准有下列行为:
(1)参与、纵容、支持黑恶势力活动;
(2)组织、参与宗族宗派纷争或者聚众闹事;
(3)参与色情、赌博、吸毒、迷信、邪教等活动或者为其提供便利条件;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者纵容、支持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四章第二十一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第二十二条,村民委员会成员有违反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由有关机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警示谈话、责令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取消当选资格等处理或者责令其辞职,拒不辞职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予以罢免。
对其中的党员,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章第二十四条,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受到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处理的,由县(市、区、旗)或者乡镇党委和政府按照规定减发或者扣发绩效补贴(工资)、奖金。
游戏娱乐和赌博的界限如何把控,如何区分赌博与娱乐?
1、从主观方面看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它是构成赌博罪的主观要件,而群众娱乐是以休闲消遣为目的。
2、从主体上看
群众娱乐多是在家庭成员、亲朋好友之间进行。
3、看是否有组织者从中抽头获利
构成赌博罪客观上以“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三种行为为限。
“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引诱多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抽头获利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经常进行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的行为。“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获利的行为。
4、看彩头量的多少
要根据个人、地区经济状况及公众接受的水平而定。在认定案件性质时,需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首先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把赌头、赌棍、赌场业主与一般参与的群众区别开来,对前者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后者主要是批评教育。对于亲属或者朋友之间带有赌博性质的行为不应该作为犯罪处理。
其次是区分赌博罪与其他罪的界限,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时,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