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抱抱睡”,女子醉酒求男友安慰,被拒绝后坠楼身亡,事后,女子父母等亲属将其同居男友诉至法院,索赔170余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同居男友卞某应当承担未尽到相应照看义务的侵权赔偿责任,法院酌情认定卞某承担10%的赔偿责任,赔偿死者熊某家属17.5万余元。
法院认为,在该份笔录中,被告卞某自称在其半睡半醒的状态下,感觉到了熊某起身,然后听到了拉窗帘和开窗的声音,约半分钟后,卞某听到了一声“啊”的惨叫,然后又有一声比较闷的坠地声。
法院认定卞某存在疏于对熊某照看的过错,且卞某疏于照看的不作为与熊某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判决结果也引发了网友热议,情侣之间竟也有照看义务,这样的判决是否公正?KTV和让她喝酒的客人也有责任?
关于本案的判决,致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世洪律师进行了详细解读:
同居情侣不免除相互有照护义务
同居关系通说认为,无法定扶养义务,但不免除相互有照护义务。在同居关系人生病、醉酒或有其他危及生命、健康行为时,另一方应尽到高于一般普通人的注意义务。
同居恋人之间因感情深厚,关系高度亲密,形成了与配偶相类似的亚身份关系。因生活矛盾及情感纠纷,导致一方自伤、自残或轻生而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纠纷,司法实践,一般会从以下几方面考量另一方是否担责:
(1)是否尽到善良的开导和谨慎注意义务,是否使用刺激性言语的行为加剧了受害人一方负面情绪的爆发;
(2)是否应当预见一方会自伤自残、自杀而没有预见?有无采取阻止及积极救助措施?
(3)在特定场景下,是否充分照顾受害人一方情绪,待其精神和身体状况稳定后再提出分手和搬离问题?或通过联系其家人、朋友等方式妥善送其离开。
(4)若一方没有尽到高于普通人的注意义务和履行必要照顾、救助义务的,法院一般会判令其承担受害人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劝酒的客人有没有责任?
女生离开KTV回住所在与男友有言行交集后,想不开跳楼。究其跳楼原因分析,或许与工作压力有关,或许与不满男友的关心赌气有关,但跳楼并未发生在KTV,因时空分离,难以查究与客人先前劝酒行为相关,无法查清客人劝酒行为与女生跳楼间之因果关系,因此让客人担责,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
陈世洪律师认为,本案判决是妥当的、公平合理的,符合大众朴素的正义观。
首先,在法律适用上,有效地把握和遵循了从特殊到一般的民法适用原则。
《民法典》只规定了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同居关系这类“准婚姻”关系在无明确规定时,应将这类民事纠纷置于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来考量,采用公平及公序良俗原则,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相应规定,确定受害人损失范围,认定行为人过错大小、厘清原因力及因果关系后,进行判决处理。
其次,从判决的社会效果来看,有效地促进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本案被告未充分注意到同居女友因醉酒需特别照护和忽视女友求安慰要“抱抱睡”这一“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情感需求,采取“背靠背”方式,在卧榻之侧悄然安睡。其未及时安抚女友情绪,适时注意女友言行及身体状况,导致女友情绪失控,轻生跳楼。
尽管女友轻生,是对自身生命权的不当处分,需承担主要责任。但在事发同居一室的封闭私密空间里,被告作为同居男友,负有高于一般普通人的注意义务。被告未尽到该注意义务的行为与女友轻生结果间有一定因果关系,据此判决被告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该案判决结果兼顾了法律的原则性和社会生活的灵活性,符合婚姻家事道德伦理,亦能为大众接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