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知名作家六神磊磊发文炮轰拼多多老板黄峥侵犯作者著作权,有新人作者新书首发就遭盗版,在某电商平台以低于正版书的价格进行预售,相关文章引发广泛关注。新人作家烟雨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他的新书《历史的照妖镜》在该电商平台其中一个店铺销售已近200本,他下单拿到实体书后发现盗版书比正版尺寸更小。“(盗版)这个纸质很差,然后印刷也不清晰,有的很模糊,字迹也小。然后我们正版书里面会有一些精美的一些彩页,包括还送了一些书签。它这些这个盗版书本,没有这些东西。”对此,上述店铺客服告诉记者,本书为二次装订书本,内容一致无删减,价格便宜。左边为拼多多上买来的盗版书,图据六神磊磊此外,还有《六神磊磊读金庸》《唐诗光明顶》及《在峡江的拐弯处》等作品被盗版出售。
文章称,拼多多创始人黄峥多次在公共场合发言称公司一直倡导诚信为本,但拼多多作为国内头部电商平台,却公然销售盗版,与其经营理念背道而驰。有读者亦表示,自己深受盗版书籍困扰。针对电商网络平台出售盗版书籍等违法行为,从法律及社会角度,应如何进行规制和引导?如何正确看待电商平台的法律“避风港原则”?如何平衡处理著作权人、电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消费者及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对此,致高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负责人董杰律师进行了详尽解答。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避风港规则”和“红旗规则”。避风港规则
《民法典》1195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著作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
此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著作权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
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这就是说平台形式上履行了“通知——删除”义务,电商平台就可以不用承担责任。
红旗规则
《民法典》1197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且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应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当网络服务提供者完全能够根据所链接的内容和其他信息对其合法性进行判断时,如果该内容明显侵权犹如一面鲜亮的红旗一样醒目,那么网络服务提供者就应该知道该内容侵权,不应再设置链接,或者发现之后立即断开,否则就是帮助侵权行为。
在此次事件中,电商平台究竟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电商平台作为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其业务大多由平台内注册的经营者经营,但也有其自营业务。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侵权行为一般不具有提前预知和避免发生的能力,故其不必然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但是,如果电商平台经营者构成帮助侵权,则应当与平台内经营者承担共同侵权的民事责任,且不能以其与平台内经营者之间的责任承担约定对抗著作权人。由此,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过错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均规定了电商平台的应当履行的合理审查和注意义务。比如,平台中大量出售盗版书、盗版视频资源,往往仅需要几元钱或者几十元就能购买原价上百上千元的书和视频。按照常理,盗版者销售价格极低,明显不合理,普通消费者一眼就能看出其所售商品为“盗版”,因此平台也“应当知道“店铺在销售盗版”,平台则存在一定的过错责任。上述新闻中,拼多多若多次或累次出现售卖盗版,则拼多多应承担更多的注意义务,加强自身监管,其监管责任应贯穿于平台内经营者的整个经营过程。包括对平台内经营者主体进行定期核验、采用技术手段过滤、拦截“高仿”“假货”等带有明显侵权商品字样的侵权商品链接以及重复侵权的商品链接等,不能放任、纵容平台上店铺的盗版、侵权行为的发生。在相应的案件处理中,裁判者也应考虑让电商平台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从而引导电商平台更加自律。实务中,著作权人往往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作品形成时间、作品内容完整性,这应引起著作权人的高度重视。2.采用公证或低成本云取证方式,及时、多点固定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准确定位销售网店的具体名称、侵权商品及链接地址等。电商平台不能以其没有专业知识而怠于或拒绝对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因此造成知识产权人损害扩大的,应与平台内经营者就扩大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5.向相关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共同侵权人列为共同被告,追究包括赔偿在内的民事责任。6.对于涉案金额较大、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侵害著作权罪的,可以向相关司法机构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董杰律师提到,实务中,针对侵权人较多,持续时间长等情形,著作权人常基于前期成本等原因,而怠于主张权利,甚为可惜。著作权人应当知道:其一,前期维权成本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本就属于法律支持的诉求;其二,维权本身除获得合理赔偿之外,著作权人还能获得更多正面良性商誉,反而促进正品的销售。基于知识产权的专业性和侵权行为表现的多样性,以及电商平台的盈利模式,对初步证据的审查均需要法律从业人员帮助,著作权人应具有提前维权意识,可以用曾经发生的案件去倒推在商业活动中的注意要点。整个社会应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每个维权者的有效行动,其实就是增加全社会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形成对盗版人人喊打的局面,从而净化商业环境。同时,电商平台作为流量巨大的商业主体,更应加大合理审核和注意义务,共同维护法律秩序,保护创意,真正营造一个平等公正的创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