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开发商拖欠工程款,帮助施工方起诉,成功回款400余万

职场   2024-09-29 14:33   福建  
















在房地产市场下行,开发商纷纷暴雷的背景下,这几年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很大一部分是讨要工程款的。

此类案件有些法律关系并不复杂,拿到胜诉判决一般问题不大,但实现回款才是客户的核心目标。

目前大部分开发商不太可能直接付款,这个案例的回款方案,对同类纠纷解决有参考意义。

案情简介

S公司是某知名房地产开发商,施工方承包了S公司在武夷山的一个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已经如期完工,并完成了结算,但S公司因自身经济问题,一直拖延支付工程款。

施工方委托我们提起诉讼。

但经了解,案涉项目由于历史原因,相关产权证无法办理,如果没有现金或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话,未来存在即使取得生效判决,执行阶段也无法实际回款的风险

办案过程和思路

起诉阶段,我们在诉讼方案上提出两个建议:

第一是将s公司的唯一股东,即S公司的集团公司一并作为共同被告;
第二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给对方施压。

起诉之后,经过审理,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确认S公司欠款的事实和金额。

由于S公司的团公司提供了审计报告证明其与S公司财产相互独立,法院仅判决支持S公司偿还各项欠款400多万元。

S公司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到未来执行回款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为施工方设计了如下调解方案,并促成了调解,具体方案为:

1、给S公司半年时间去销售关联地产项目的房产,如果成功销售,购房款保证优先偿还本案债务;

2、如果期限届满房产未销售,则S公司应直接按照一审判决确认金额偿还现金,S公司的集团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该方案实际上已经做好房屋无法成功销售的准备,核心是S公司的集团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基于对S公司的集团公司履行能力的评估,我们建议施工方接受该方案。

办案结果

约定还款期限届满后,相关房产果然未能销售,S公司的集团公司迫于执行的压力,主动一次性偿还了400余万元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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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强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医学法学双学位,海丝中央法务区“青年法务人才库”成员,擅长房产、建工、物业、公司合同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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