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经常败诉的真相,90%的人都忽略了

职场   2024-10-21 23:00   福建  



























有些人打官司经常败诉,问到原因,有人说是请的律师不专业,有人说是法院太黑。

但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分析自己的原因。

我举个例子。

我们作为开发商的律师非常多年,帮开发商代理了非常多的诉讼案件。

有些业主提起的诉讼,往往看似有点道理,但最终却都被法院判决败诉。

难道业主找的律师都不专业吗?或者所有的法院都和开发商勾结了吗?

我看未必。

很多业主根本不知道,开发商从拿地、建设、宣传、销售,每个环节都投入多少法务和律师资源。

我们经常帮许多开发商审核宣传资料、设计销售方案和对应的合同文本(仔细到每一个合同条款)、到销售现场进行开盘前的风险排查(仔细到售楼部每个布置和免责提示)等等。

但许多业主买房时,对买房过程中的常识、风险等等一无所知,甚至找律师咨询时,得知律师需要几百到一两千的咨询费,都会嫌弃地说,这些律师想钱想疯了。

开发商和业主对于法律资源的投入、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的差异,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后期争议产生时,法院判决的走向。

如果你感受还不明显,我再举一个大家很常见的例子。

很多人去售楼部看房,一时冲动交了定金,定金能不能退?

不懂行的律师会跟你说:定金不等于订金,订金能退,定金不能退。

但如果这个业主恰巧有个专业的房产律师,律师会告诉你,定金可以退,因为这一阶段双方仅是预约合同关系,业主并不一定要买这个房子,只负有继续磋商合同的义务。

只要最终房屋交易未完成的责任不在于业主,那么定金是完全可以退的,甚至有时还能倒打一耙,让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比如,业主可以在交完定金后,及时通知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霸王条款提出质疑,要求修改或删除。

买过房的都知道,这类条款,说实话可以找一大堆出来。

此时开发商必然不会同意,因为这都是他们统一范本,不可能为某个业主单独修改。

这就造成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不是业主原因,反而是开发商原因的情况。

如果把这整个过程的证据链完整固定下来,业主据此就能在诉讼中争取退回定金,甚至双倍返还定金。

但如果此时开发商有个专业的房地产律师,结局可能又会不一样了。

专业的房地产律师一般会教开发商:

1、销售现场必须公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文本,并进行公证,保留证据;

2、房屋认购合同必须增加一个条款,即购房人在签订认购合同交付定金前,已经对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进行仔细查阅,充分知悉并接受该合同文本,如将来以此提出异议,视为违约,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并且该条款必须加黑加粗,重点提示,避免被认定为格式条款。

这看着简单,但现实中许多开发商并没有做到位。如果开发商做到这个程度,业主想靠上面的方法退还定金,就又变难了,诉讼胜诉的天平,可能又倾向于开发商了。

综上,今天我想分享的是:

在打官司的时候,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固然是很重要的。

但诉讼一方前期愿意投入的法律资源以及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很大程度决定了后续诉讼的走向,这是很多客户经常忽略,却又十分关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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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强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医学法学双学位,海丝中央法务区“青年法务人才库”成员,擅长房产、建工、物业、公司合同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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