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许多人都出去旅游了。对于经常加班的律师来说,也是难得的休息时间。
今天,网上看到了一个律师爬山被吐槽的消息。
具体内容是一位律师去爬山,发了一条朋友圈, 结果客户看到后在下面评论:
李律师,我不知道你为啥还有心情出去玩,我的案子下个月10号开庭,我每天都急的睡不着,案子你已经有百分百的把握了吗?
看了一下评论区,基本是在吐槽这位客户的。
有人说,这种当事人,千万不要接,以后官司打输了,还可能被投诉。
也有人说,律师就应该弄两个微信号,工作是工作,生活是生活。
还有人支招,说发生活类的信息,应该设置分组或者屏蔽当事人。
如今,律师行业越来越卷,随意打开一位律师的朋友圈,基本都是和法律、律师工作相关的内容。
打开各种社交媒体,也会刷到一大堆非律师人员,在网上贩卖焦虑,教律师怎么去运营和包装朋友圈。
都说律师是自由的职业,为何律师继失去头像自由之后,又失去朋友圈自由了呢?
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配拥有朋友圈自由吗?
现在网络上一大堆人在帮律师最IP运营,提到最多的,就是说要帮律师打造高级的人设。
其实,人设不是靠装,或者打造出来的,自己是怎么的人,就做自己就好了。
分享工作也好,分享生活也罢,保持专业、积极向上的状态,大方告诉客户我在做什么,我能帮客户解决什么问题,我是个怎样的人,专业、负责、真诚地分享和交流,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话题,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