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汁擦乳”算不算商业广告?被罚40万,但椰树集团这波又赚翻了···

职场   2024-05-13 21:30   福建  































最近,大家耳熟能详的“椰汁”又火出圈了。

前段时间女律师擦边事件,在从小“擦”到大的椰汁来看,完全不是个事。

5月6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

理由是其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营销的情形,并使用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语(“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图源:信用中国网站

椰树集团对此马上在社交平台上公开声明,称并非商业广告而是科普教育,表达了名牌被毁、砸掉员工饭碗、让海南50万椰农脱富返贫的担忧,以及两个不服。

暂且先不谈椰树集团的担心和不服吧,“椰汁擦乳”这事到底是不是商业广告?

椰树集团的解释是:“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属于科普教育,而不是商业广告。

《广告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也就是说,虽然《广告法》没有对商业广告直接作出定义,但已经侧面对商业广告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即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

椰树集团通过“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来介绍自己的椰汁产品,就说是不是商业广告吧。

不过,这么简单的道理,椰树集团难道会不懂吗?其实不过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很多网友已经发现,椰树集团并不是第一次因为“擦边营销”被行政处罚,甚至可以称得上是年年擦枪走火。

2009年,椰树集团在海口市公交车上打出“木瓜饱满,我丰满的”、“老婆喜欢老公喝椰树牌石榴汁”等广告语,被处罚款1000元。

2016年椰树集团发布一款以女性胸部形状当做瓶身的“胸模瓶”矿泉水,当网友都批评这是赤裸裸的物化女性,椰树却轻描淡写回复:这是产品与艺术的结合。

 图源:椰树


2019年3月,椰树集团

“白白嫩嫩”、“从小喝到大”

的视频广告又被监管部门认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又被罚款20万元。

2021年3月,椰树集团又因“

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

!肯定有美女帅哥追!

”等广告词被处罚40万。

 图源:微博@海南椰树集团


2022年初,在椰树集团的开门红报喜中,更是直接将被处罚的广告作为喜报。

 图源:椰树集团

看到这里,很傻很天真的网友还在争论椰树集团的营销到底低不低俗、擦不擦边。

聪明的网友已经发现:椰树这波又赚麻了,这40万顶得上几千万的广告费了。


一些网友以为椰树集团摊上大事,迫不及待开始吃瓜的时候,殊不知这些广告的法律风险,椰树集团早已知根知底。

根据《广告法》第55条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罚款金额上限是200万元;根据第57条规定,违反其他广告法的行为,罚款金额上限是100万元。

而据海南特区报消息,2023年,椰树集团实现全年总销量70万吨,同比增长10.26%;销售额50亿元,同比增长3.08%。

不过话说回来,在充满不确定性的舆论和流量中,椰树集团虽然常常被行政处罚,但严格来讲并没有涉及到什么触犯底线的问题,从处罚金额来看,就没有被认定过属于“情节严重”过。

从市场反馈来看,椰树的品牌形象并没有因此崩塌,销售额还得到了增长。

单单就这一点,还真不是所有品牌能够模仿的。

在大是大非面前,椰树集团还是很清醒并且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在灾害发生时,时常看到椰树集团的捐款信息。

最后,“椰汁擦乳”算不算商业广告?

我真正的回答是:Who cares?

都来了不扫码认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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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强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医学法学双学位,海丝中央法务区“青年法务人才库”成员,擅长房产、建工、物业、公司合同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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