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写他写过不止一次,但既然今天又见了一面,便值得再写写。踩着学年的末尾又回了一趟高中,给上次没来得及见面的老师补上了礼物,路过他的办公室时见里面没有人但灯还亮着,便等在门口,看走廊外那阵迟了几天的雨打在茂密的藤萝上。他来时没有第一时间冲我打招呼,表情一如既往,不带明显的笑容,眼神却是温和灵动的。我说,你好啊。他说,你好啊,最近好吗。闲聊的内容从曼彻斯特的生活扯到暑假的规划,我问他一切是否顺利,他笑笑,说做Head of English并没有想象中简单:“比起分配工作,我还是更擅长教书。”
这话我大致是料到了。他向来是个散淡的人,没什么固定的作风,我还是他学生时就成日见他穿着过于宽大的衬衫,下摆有时扎进裤子里有时又不扎,配上断了条腿的黑框眼镜,无论怎样都莫名显得不修边幅;有时上课前四五分钟就早早来到教室,有时上课四五分钟后才姗姗来迟,但就算来迟也夹着handout和笔记本慢悠悠地踱着,仿佛周遭一切与自己无关。我总觉得他的世界很简单,没有属于这个时代的焦躁,没有裹挟学生们的无孔不入的鸡血与竞争,似乎只有两件事:英语,还有教英语。
这回见他我鼓起勇气提了在脑中盘旋已久却始终没有机会提起的想法。我说,我想做个系列访谈,采访身边那些在英语教育方面“有卓越成就的人”,问他有没有兴趣接受采访。他又笑笑,脸颊竟难得有些泛红:“好啊,我很乐意。”
不得不说,我想采访他是略微有些私心的。毕竟,做过他一年的学生,却从不敢自诩有多了解他。他从未像其他老师那样对我们谈起自己的点滴,讲课时从没有一句废话,把有限的八十分钟尽数拿来传达他认为有价值的内容,如练习刚学过没多久的议论文写作方法,如狂轰滥炸般地读短篇小说或长篇社论,如挨个把作业写得不好的学生叫到桌前一针见血地批评——他每节课定是得批评几个人的,因为写出来的东西想要达到他的要求难如登天。如今想来,他大致是把“实在”二字做到了极致的,如二月黄牛犁地一般。
他唯一不那么“信息轰炸”的时候便是让我们轮流朗读文段的时候。文段或是真题,或是从各地搜集来的他认为有意思的文章,可能是小说节选,也可能是议论文、社论、书评影评乃至广告菜谱。“轮流朗读”的意思是,从教室的左上角开始,一人读一句,转一圈再转回来,如此反复直到读完整篇文章为止。不是每一篇文章都会被拿来轮流朗读,读哪篇不读哪篇纯粹看他的心情。一贯摸鱼的人这时也必须集中精力,因为一旦轮到自己却不知道走神何方,定是要被骂的。同一段话里上一句可能是个清脆的女声,下一句或许就变成了低沉浑厚掂量半天的男低音;有些入戏的人语气极其投入,宛如身临其境,有些人读起来则略显单调。把这一切加起来,配上文章本身的调性,得到的便是一张五彩斑斓的大画布,画布上有每个人的手印。
——画布上也不是没有过他自己的手印。偶尔——相当偶尔——他心情好得离谱时,会亲自上阵给我们读完一篇文章。这事一年下来他只干过几回,读的要么是自己写的想让我们学习的范文,要么是找来的十分满意的选篇。他朗读起来虽然不像学了Drama的同学那样字字饱满,但语气清晰真挚而投入,像是在午夜电台上为疲惫的通勤者念诗一般。听着平日严肃的他为我们“献声”,就像给脑子放假似的。
听他读了几回文章后,才明白他不只有喜怒不形于色的脸与不近人情的高要求。他温和的一面宛如莲花的花心,是得耐心地等待花瓣一点点绽开才能窥得一点皮毛的,但来自他的鼓励不知为何,总比来自其他英语老师的鼓励有力成百上千倍。他在办公室里对一篇难得使他满意的文章说的“要永远像这样能写多好写多好”、他在我的本子上写下的“认识你是我的荣幸”、乃至他不常有的肉眼可见的微笑,都如同艰难跋涉许久后的桃花源一般,复行数十步,便豁然开朗。
他问我,你在大学学习怎么样?我说,我现在在学社会学,但我研究生想学文学。他说,好啊,记得你一直都是个喜欢文字的人。当时我大致是感谢了他的,但感谢他的话说出口太过自然,以至于不记得究竟说没说。早在我明白“英语文学”指的是英语世界一切以英文写就的文学、而不仅仅是英语国家的文学时,他就已经潜移默化地教会了我们“他者”(otherness)这个概念:印度作家、东南亚作家、美籍华人的作品,都在他的课堂上出现过。那时我不会料到,四五年后自己会爱上文学,会接触到世界英语文学这个概念,会在随意翻书的深夜读到当年他的课上点评过的印度作家的文字,会蓦地明白当年他以怎样巧妙的方式使我们那帮什么都不懂的小鬼接触到了世界文学的核心概念之一:“他者”,自有价值在。
诚然他教我的科目并不是英语文学,是“英语语言”,但如今看来,他对我而言不只是“英语”,也不只是“语言”。上次回学校时我给了他一封信,是绞尽脑汁用生涩的中文半白话写成的,大意是感谢他当年的教诲使我有了攻读文学的信念云云。我自然清楚他是读不懂的;我之所以用中文写了封信给自己的英语老师,是因为我自始至终没有把他当做一位“外语”老师看待。没错,面对着讲台下懵懂的“非母语使用者”们,他拿出的不是教外语时对不完美处微妙的宽容,而是教母语时近乎严苛的高要求与近乎虔诚的投入。我在信的结尾写下“一介学生如吾,无经天纬地之才亦无普渡众生之怀,得以受教于先生,实乃三生有幸;于人前提及先生,无一言不带感激”时,他在我脑中的形象早已同“语文”老师画了等号;毕竟,他在课上讲到的种种,怎样阅读、怎样写作、怎样探索生活中与语言息息相关的一切、乃至我们到最后无师自通的“怎样在朗读时入戏”,早已超出了英文课的范畴,使我对包括中文在内的语言文字本身的爱,都如同早春生机勃勃的枝芽。
我们还聊了很多,但比起我说出口的那些话,更多的话我都没来得及说。我没有说他的散淡与平和总使我想起英国诗人托马斯·格雷;他在我看来也很像是能如格雷一般写出《墓园挽歌》那种诗的人。我没有说我当年一直有个小小的愿望,希望能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和他、和全班一起到树荫下的草坪上,坐成一圈轮流朗读一篇长长的文章,其他什么事都不干,从上课铃响读到下课铃响。我没有说我打算把这个自己是学生时没能实现的小愿望顺延到成为老师后再实现,没有说如果将来我真做了英语老师,一定每学期挑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带着整个班坐在草坪上,选一篇文章,一人读一句,读到太阳落山,像当年在他的教室里一样。我没有说我的职业规划其实很简单,就是成为一名英语老师,一名像他一样的英语老师。我没有说他是我的榜样;我没有说,但我觉得他是知道的,这已经足够。
临别时我问他能否握一握手;他那只满是沟壑、微硬而宽厚的大手将我的手紧紧握住时,我才清晰地意识到自己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大半辈子已经活过来的人,且他做了大半辈子的那件事——教英语——正是人生尚未真正开始的我打算做大半辈子的。这样的我面对着这样的他时,除了伸出手紧紧相握、以及怀着自身少有的谦卑之心写下一段段不甚成熟的文字外,便别无选择了。我深知自己的学识阅历也好、修养胸怀也罢,无论在这个当下还是可预见的未来都远不及他,我也深知无论平日里的自己再怎样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在他面前都只有恭恭敬敬呈上手中文章虚心求教的份儿。毕竟,在我这个半吊子文字爱好者思绪如潮涌、叛逆而略显轻狂的高中岁月里,能够镇住我一身傲气拨开种种冥顽与迷思、真正意义上教会我如何写作的老师,只他一人。
而我,不过是“于人前提及先生,无一言不带感激”的他的无数学生中再普通不过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