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动过缓和传导异常是临床中常见的心律失常,在老年人中尤为常见,特别是合并结构性心脏病的患者。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是治疗心动过缓和传导异常患者最安全有效的方法,主要用于缓解患者症状、改善生活质量及挽救生命。近年来,心脏起搏适应证在不断发展,国内的起搏技术也取得了飞速进步。我国发布了《心动过缓和传导异常患者的评估与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0》,以指导心脏起搏器的合理应用。
窦房结功能障碍
SND的病因大多为慢性且不可逆的。可逆病因包括急性心肌梗死、高强度的运动训练、心脏外科手术(心脏瓣膜置换术、MAZE迷宫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房颤、电解质紊乱(高钾血症、低钾血症)、低血糖、甲状腺功能减退、药物治疗和感染等。
生理状态下,迷走神经活动增加可降低静息心率至40次/分以下,当年轻人、运动员、正常人睡眠或深度休息中出现迷走神经张力增高介导的无症状性心动过缓时,一般不考虑起搏治疗;当症状性心动过缓被确定是由某些病因如药物过量使用、甲状腺功能异常或代谢综合征等引起时,应考虑尽早解除可逆性病因而非起搏治疗。
症状性SND人群中,基于心房的起搏方式优于单腔心室起搏,如房室传导系统完整且无传导异常证据,应植入单腔心房起搏或双腔起搏器(Ⅰ,B-R);
对于已植入双腔起搏器、但房室传导完整的患者应尽可能优化起搏策略以减少右心室起搏比例(Ⅱa,B-R);
对于预期寿命较短或起搏比例不高的SND患者而言,单腔右心室起搏具有更优的经济-效益比,在此类人群中进行植入似乎是合理的(Ⅱa,C-EO)。
房室结传导阻滞
对于一度、二度Ⅰ型及2∶1房室传导阻滞,有无心动过缓症状是决定永久起搏适应证的主要依据。但若阻滞位点在房室结以下或存在系统性疾病可能导致房室传导阻滞进展,即使没有心动过缓症状,亦需考虑永久起搏。
对于房室传导阻滞患者,推荐双腔起搏优于单腔起搏(Ⅰ,A);若预期心室起搏比例较低,而多植入一根心房导线带来并发症可能大于获益,推荐行单腔心室起搏(Ⅰ,A);
若由于植入单腔起搏器的窦性心律患者出现起搏器综合征,则推荐升级为双腔起搏器(Ⅰ,B-R);
若明确房室传导阻滞部位在房室结,可考虑希氏束起搏(Ⅱb)。对房室传导阻滞患者可考虑行左束支起搏,以尽可能维持左心室同步性;
对于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为36%~50%的房室传导阻滞患者,并且预期心室起搏比例≥40%,应选择生理性心室起搏方式,包括心脏再同步治疗(CRT)、希浦系统起搏(Ⅱa)。
传导异常
推荐类别和证据水平
心血管植入型电子器械(CIED)适应证,按照国际推荐级别(COR)和证据等级(LOE)分为3类。
文献索引: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 中国医师协会心律学专业委员会. 心动过缓和传导异常患者的评估与管理中国专家共识2020[J]. 中华心律失常学杂志, 2021, 25(3) : 1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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